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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婴儿游泳场所运营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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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旨在调查淮南市婴儿游泳场所运营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通过问卷调查法,文献资料法等研究方法,对淮南市婴儿游泳场所的运营概况,运营策略,安全卫生状况等方面进行调查和分析。发现淮南市婴儿游泳场所在人员资质,服务项目,安全卫生等方面存在不足。本文将在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发展建议。
  关键词:婴儿  游泳  场所  运营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9)07(b)-0210-02
  1  调查结果
  1.1 淮南市婴儿游泳场所的运营概况
  1.1.1 婴儿游泳场所的类型与数量
  淮南市目前共有162家母婴生活馆,占总数量的93%;2家医院附属婴儿游泳馆,占总数量的1%;1家月子中心婴儿游泳馆,占总数量的1%;10家专营性婴儿游泳馆,占总数量的5%。
  1.1.2 婴儿游泳场所的选址
  通过对三所婴儿游泳场所的工作人员发放问卷,调查婴儿游泳场所在选址时最优先考虑的因素。得出以下结果:45%的人在选址时最看重租金,15%的人认为交通更重要,而认为距离客户距离和人流量更重要的各占据20%。
  1.1.3 婴儿游泳场所的人员资质
  婴儿游泳和成人游泳不同,婴儿在游泳时需要有人无微不至的保护,并给予引导和鼓励。这就意味着,馆内必须配备专业的婴儿游泳服务人员。这些专业人员称为水育师(又称婴儿游泳教练)。通过对抽取的婴儿游泳场所发放问卷,得出以下结果:被调查的婴儿游泳场所中仅持有护士证的1人,占5%。仅持有婴儿护理证的2人,占10%。仅持有健康证的1人,占5%。仅持有水育师证的1人,占5%。持有健康证和水育师证的8人,占35%。仅持有健康证和婴儿护理证的8人,占40%;被调查的婴儿游泳场所中学历为初中及以下占5%,高中学历占35%。本科学历总人数的55%。
  1.2 淮南市婴儿游泳场所的运营策略
  1.2.1 服务项目策略
  淮南市婴儿游泳场所的服务项目的设置良莠不齐,大部分顾客对于婴儿游泳场所的服务项目设置满意度较高,但也有一部分消费者,对项目设置不够满意。因此,婴儿游泳场所应根据自身优势与资源,创新服务项目,促进场馆更好地运营。
  1.2.2 价格策略
  婴儿游泳场所是营利性组织。商家需要增加盈利收入,并不能一味提高价格,而是合理设置价位。婴儿游泳行业属于第三产业,价格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婴儿游泳场所的运营。为了了解顾客对于场所价格设置的满意度,对3家游泳场所的40名婴儿家长发放问卷,得出以下结果:对价格设置非常满意的3人,占总数的7.5%。比较满意的7人。占17.5%,基本满意的18人,占47.5%。不满意的12人,占30%。可见,大部分消费者对于场所设置的价格能够满意。但也有部分消费者对价格设置不满意。
  本次调查的三家游泳馆都是以会员卡的形式售卖。价格设置依据次数和服务内容不同,分为铜卡,银卡,金卡等,总体价格偏贵。因此,淮南市婴儿游泳场所服务的价格应该适当调整,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促进场所更好运营。
  1.2.3 宣传营销营销
  通过对淮南市三所婴儿游泳场所的消费者发放问卷,得出以下结果:通过网络渠道了解的3人,占7.5%。通过传单了解到的15人,占37.5%。通过电话短信了解到的2人,占5%。通过朋友圈了解到的14人,占35%,通过他人介绍了解到的6人,占15%。可见,消费者了解婴儿游泳馆的渠道主要通过传单和朋友圈,而通过电视,电话渠道了解的人数较少。传单、朋友圈这种宣传方式资金投入较低。而电视,网络,媒体广告等宣传方式虽然宣传效果好,但对于宣传投入的成本要求较高。
  1.3 淮南市婴儿游泳场所的安全,卫生状况
  1.3.1 婴儿游泳场所安全状况
  由于婴儿身体机能发育尚未健全,如果安全问题处理不当,就会有安全隐患,今年来,我国婴儿游泳的意外事故的案例不在少数。对三所游泳场所的消费者发放问卷,得出以下结果:消费者对婴儿游泳场所安全非常满意的5人,占总人数12.5%。比较满意8人,占总人数20%,,基本满意17人,占总人数42.5%。不满意10人,占总人数25%。可见,目前消费者对淮南市婴儿游泳场所的安全满意度较高,但也有部分消费者对于场所安全不满意。
  通过调查发现,调查的三所的婴儿游泳馆并没有在馆内公示一套完整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方案。因此,淮南市婴儿游泳场所的安全状况存在一些不足。
  1.3.2 婴儿游泳场所的卫生状况
  婴儿游泳场所的卫生状况与空气质量,水质卫生,监督管理紧密相关。
  1.3.2.1 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对婴儿身体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场馆内的空气细菌如果不经过消毒,被婴儿吸入肺中则可能引起肺部感染,或者更严重的病症。为了了解消费者对淮南市婴儿游泳场所空气质量满意度,向消费者发放问卷,得出以下结果:消费者对婴儿游泳场所空气质量非常满意的8人,占20%比较满意的5人,占12.5%。基本满意的18人,占45%。不满意的9人,占22.5%。因此,淮南市婴儿游泳场所的空气质量需要改进,从而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1.2.2.2 水质卫生
  泳池的水质卫生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普通游泳馆对于水质的余氯含量,酸碱度有着严格的要求。婴儿游泳场所内的泳池用水,一般使用的是自来水加热的水。婴儿在游泳时,通常是一对一服务。并且是一人一池水。但是有部分店家为节约成本会不换水或者少换水,这种情况下,为了让池水保持洁净就需要添加消毒剂等化学物品,在添加时如果没有控制好剂量,则会对婴儿的皮肤会有很大的影响。为了了解消费者对场所水质的满意度,向消费者发放问卷,得出以下结果:对婴儿游泳场所水质非常满意的有3人,占7.5%。比较满意的7人,占17.5%。基本满意的21人,占52.5%。不满意的9人,占22.5%。因此淮南市的婴儿游泳场所应加大水质处理和检测力度,提高水质,让更多的消费者满意放心。
  1.2.3 淮南市婴儿游泳场所安全卫生的监管
  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加强監管,才能使场所的安全和卫生有保障。通过对三家场所的工作人员发放问卷,得出以下结果:80%的婴儿游泳场所由工商部门监管,20%的场所是卫生部门监管。也有的婴儿游泳场所是由工商部门和卫生部门共同监管。
  目前,淮南市婴儿游泳场所的监管并没有规定明确的相关部门以及监管范围,导致各场所的监管部门大同小异。
  2  结论与建议
  2.1 结论
  (1)婴儿游泳场所机构机构类型单一,以专营性婴儿游泳馆和生活馆为主。场所营业执照不齐全,缺乏相关标准,工作人员资质良莠不齐,对于婴儿游泳行业教练员缺乏统一的鉴定机构。
  (2)婴儿游泳场所服务项目缺乏创新,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服务价格设置不够合理,宣传方式较为局限。
  (3)婴儿游泳场所水质安全与空气质量未能完全让消费者满意。政府有关部门对于安全卫生的监管存在漏洞。
  2.2 建议
  (1)应适当增加医院附属婴儿游泳馆和月子中心婴儿游泳馆的数量。加强对婴儿游泳场所营业执照的监管。统一婴儿游泳教练员的鉴定机构。
  (2)婴儿游泳场所要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针对目标顾客,拓展服务项目。此外要提高服务质量,合理设置价格,加大宣传投入力度。
  (3)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婴儿游泳场所安全卫生制度,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监管内容,提高监管力度。婴儿游泳场所应提高水质和空气质量。
  参考文献
  [1] 蔡欣,腾博.婴儿游泳馆——巧打“组合拳”,出招赚大钱[J].农村百事通,2013(21):23-25.
  [2] 贺知.婴幼儿游泳行业乱象让人忧[J].中国防伪报道,2017(7):118-120.
  [3] 李颖.“发育”不良的婴儿游泳市场亟待监管[J].中国质量万里行,2012(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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