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管控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招投标阶段贯穿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前筹备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是工程项目全寿命期的重要阶段。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管控,直接影响着后期工程项目合同价和结算价的确定,是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工程造价管控的重要环节之一。而在我国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管控工作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项目的承发包方应该结合项目实际,组织企业员工多学习国内外的先进理论方法和措施,研究合理,适用而又高效的对策,从而增强企业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管控工作。
[关键词]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成本;报价;管理 文章编号:2095—4085(2019)08—0134—03
1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管控的重要意义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各行各业都在迅速的发展,特别是建筑行业,大家都有目共睹,高楼大厦拔地而起,高速铁路桥梁隧道穿越祖国的大江南北,建筑业的高速发展,提升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增强了人民的幸福感,带动了其他各行各业的发展,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建筑业迅速发展的背后也暴露出很多的问题,安全问题时有发生,设计水平有待提高,施工组织设计方式落后,工程造价管控体制不健全等,如何解决这些实际的管理问题,迫在眉睫。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招投标阶段又对整个工程项目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所以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管控对解决工程实际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管控存在的问题
2.1招投标阶段成本测算存在的问题
对于招标方,成本测算是确定招标控制价的前提。对于投标方,成本测算是编制投标报价的依据。在投标的过程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测算价。报价低于成本价不仅在评标过程中会按废标处理,而且还会对投标方造成不利影响。下面通过工程项目实际案例,来分析成本测算所存在的问题。
北京某教育科研总部基地,总建筑面积为71256m2,建设地点为五环外,总工期为812日历天,平均层高6m,檐口高度最高为29m。
甲企业作为投标方,安排一分公司计划部门相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成本测算,包括施工现场工人的劳务费,材料费用,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施工机具机械的使用及租赁费,施工现场措施费,现场经费管理费以及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甲企业一分公司没有干过类似的工程,而且也没有干过北京的项目,劳务费用只参照了近期其他地区工程的劳务单价,材料费主要是通过网上及电话询价,周转材料的摊销和租赁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租赁费,措施费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都是参照近期其他工程的相关费用。
甲企业在做成本测算过程中忽略了很多原则性的问题。
(1)没有从实际情况出发来进行成本测算。(2)在做成本测算的过程中只是参照以往的项目,没有与该项目的其他计划相结合。(3)没有采用适合企业自身的先进技术指标。(4)忽略了企业全员进行成本管理控制的理念。(5)没有考虑相关的风险因素。
2.2投标报价存在的问题
投保报价是投标人在投标阶段的关键性工作,直接关系到投标工作的成与败。以下是上文提到的实际项目的案例研究,分析投标方编制的投标报价中存在的问题。该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投保人在做投保报价的过程中发现了很多的问题,比如材料定额消耗量与实际施工过程中的消耗量不符,而且差距很大。综合工日计算出的人工费非常低,就拿砌体工程中的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来说,综合工日按照信息价调整之后,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的人工费为123元/m3,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人工资普遍都在涨价,砌块墙人工费300元/m3都很难干下来。取费费率计算出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等与实际费用不相符。措施费中的总价措施费以项为单位计价,通常是计算基数乘以相应费率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预算定额有最低的费率值,夜间施工,非夜间施工照明,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地上地下设施及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等预算定额没有對应的费率标准,缺乏现场施工经验的投标预算人员,很难算出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合的对应的总价措施费用,而在通常情况下,施工过程中总价措施费用是不予调整的,如果这部分费用减少了,会给施工企业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其他项目费里的总承包服务费是按基数乘以费率得出的金额,大部分与施工现场实际的总承包服务费都不相符。
2.3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存在的问题
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直接影响着中标后所签订的合同条款的内容。按照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内容,当中标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法院支持招标文件。法律条款大大增加了招标文件的法律效力。但是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招投标阶段时间有限,很少有投标方能够认真的通读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所有内容,认真的分析合同条款中的内容,从而忽略了有可能对投标方产生不利影响的条款。
以2.1中提到的实际工程项目为例,招标文件中专业合同条款的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银行转账或者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中标价的10%,投标方并没有认真研究履约保证金形式的利与弊,没有向招标方提出相关的答疑。中标后,如果招标方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银行转账,而不是银行保函,将对中标企业的流动资金造成很大的影响。
如果招标文件的合同内容存在霸王条款,投标人在投标的过程中没有产生质疑,或者投标方提出了质疑,但是招标方不认可仍按原合同内容执行,中标后承包方在签施工合同的时候会非常地被动,而且有可能会给后期施工过程带来很多的不利因素。
3招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管控的对策
3.1招投标阶段成本的管控对策
招投标阶段的成本测算属于成本计划的一部分,属于竞争性成本计划中的估算成本计划。招投标阶段的成本管控措施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投标工作和中标后的合同签订阶段。招投标阶段的成本计划主要以招标文件(包括投标者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预算图纸和相关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等),现场勘查,地勘文件,企业自身的指导价等为依据,结合市场调研等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投标期的成本测算。 以2.1提到的工程实际案例为例,来探讨成本测算问题的解决方案。
(1)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来进行成本测算。一分公司虽然没有干过北京的类似工程,但是可以向企业其他做过类似工程的分公司请教,研究行之有效的合理施工方案,从而在降低施工成本的同时提高劳动生产率。
(2)要与项目其他计划相结合。成本测算必须与施工组织方案,财务计划,材料供应及消耗计划等密切结合,不能单一考虑成本测算的本身要求。
(3)企业应该以先进的经济技术指标为依据,结合各类型工程的具体特别,制定适合自身企业劳务材料指导价。
(4)应该进行全员成本控制,在项目领导的安排下,以计划部门为主体,发动所有相关部门进行成本审核。
(5)应该考虑相关的风险因素,劳动力市场价格变化大,而且不同地区之间的费用也有很大的差距,材料,机械的市场供应价格和市场租赁价格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企业项目管理机构的内外部形式也有可能发生变化。
3.2投标报价的管控对策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或者受投标人委托的合法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依据招标文件,有关计价规范规定及工程项目类型特点,结合项目的施工现场情况,企业以往类似工程的报价经验,企业定额及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等,针对工程项目自主确定的工程造价。投保报价要高于工程项目的成本价,不得高于招标人给定的招标控制价。投保方在做投保报价的过程中,必须要参照项目对应的成本价,绝对不能低于成本价,但是也不能与成本价差距过大。
投保报价必须要严格按照编制依据来进行编制。投保报价的编制依据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国家或者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和计价定额,企业自主编制的企业定额,招标文件(包括投标者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预算图纸和相关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等),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技术资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情况,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项目当地当月的工程造价信息,市场价格信息等其他的相关资料。
以上编制依据一部分是国家,省级或者行业管理机构发布的规范及计价管理办法,一部分是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信息,一部分是投标方自身编制的企业定额。国家,省级或者行业管理机构发布的规范及计价管理办法都是行业的平均水平,对所有企业都有着指导的意义,但是每个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是不一定相同的,每个企业的自身特点也是不一定相同的,只有企业定额才能体现各个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自身特点,指导企业的投标工作。但是很多企业在投标过程中都会忽视企业定额的重要性,只是一味地参照相关计价定额,工程造价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甚至有一些企业都没有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这就会使整个投标过程都非常的被动。投标报价没有企业定额作为依托,很可能在后期的施工过程中面临亏本的风险,所以建议各个企业都编制一分自己的企业定额,不但能够在招投標阶段控制投保报价,而且在施工阶段也能很好的控制工程造价。
以2.1中的实际工程项目为例,投标方在投标报价的过程中发现有些定额的人工费偏低,可以参照成本价及企业定额,研究合理的具体措施来弥补这部分亏本的报价。砌块墙分项工程的人工费偏低,可以适当提高砌块墙的材料费来弥补偏低的人工费,或者可以查看其它定额水平较高的分项工程,能不能弥补这部分的人工费。非强制性规定的取费及非强制性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承包服务费的费率,在计价定额的合理范围内,可以参照企业定额,来计算出对于企业自身最适合最合理的费用。
3.3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管控对策
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内容,直接影响着中标后发承包双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想要从根本上管控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首先必须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已经颁布了一些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但是有关招投标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措施仍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都具有一定的标准型,而且范围广,不可能每一种合同类型的条款都能面面俱到,每个招投标的工程项目都有自身的特点,都受地域性影响,所以项目当地的相关部门,应该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结合项目的类型及特点,依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弥补法律法规不完善的地方,使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更加的公平公正,更加的合理,使招投标双方在招投标过程中能够拥有平等的地位。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应该对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实行监管制度,设定专业的监管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进行监管和审核。监管单位要求招标人必须要结合项目的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项目的地质勘查设计文件等,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前提下,编制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尽量减少后期合同的变更,使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更具合理性和指导性。
投标单位在招投标阶段,要认真的研究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仔细的分析合同条款可能给企业在施工的过程中所带来的影响,要将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考虑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报价中,规范自身的投标行为,提高自身的企业信誉和投标水平。当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条款,要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答疑,要求招标人更改相关条款,规范招标人的招标行为。
4结语
工程造价的管控工作存在于建设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的各个阶段,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管控直接影响着后期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招投标双方在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控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成本测算的问题,投标报价的问题,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问题等,招投标双方都应该在合法公正平等的前提下,分析探讨解决这些实际问题的对策和方法,加强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管控工作,使招投标双方都更具市场竞争力,为工程项目后期工程造价的管控打下坚实的基础。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49938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