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主体功能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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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构建供销社为农服务主体功能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本文首先指明供销社地位再认识;接着论述增强服务思想转变服务观念;其次提出并阐明开拓服务领域,组建服务体系的内容和措施;最后强调营造多功能服务的良好环境。
关键词:供销合作社 多功能服务体系
供销合作社地位的再认识
自改革开放以来,供销社由于体制机制陈旧,难以适应日益变化的市场环境,其经营困难,甚至部分供销社濒临破产。马列主义合作制理论提出:在无产阶级领导下,人民群众打碎旧国家机器且夺取政权后,必须通过合作社的形式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这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石。在我国,供销合作社作为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团结、动员、服务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一种重要经济形式,供销合作社的发展任重道远,且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从自给、半自给性生产向着大规模商品性生产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着现代化农业转化,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历史必然。由于生产分工和专业化程度的加深,各经济组织、经营环节间的联系与协作越来越强,其对社会化服务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大。但现阶段我国農村各经济组织对生产商品没有形成协调统一的服务体系,其各自为战、劳动重复,形成资源浪费。因此,想要发展农村商品生产,需理顺各经济组织间的关系。建立协调的服务体系、构建供销社为农服务主体功能,是新时代振兴乡村、加快农村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首先,供销社是农民群众在人民政权扶持下集资兴办的、自我服务的合作企业,其有着优良传统。供销社从革命根据地陕西延安南区建立,到建国后全国各地的兴起,经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其中虽有变迁,但供销社仍是农村市场的重要主体、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供销社既从事商品流通又参与产品生产,其为农民服务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其次,供销社是面向农村、背靠城市,一身二任的经济团体。供销社一方面向农村供应工业品,如日用工业品和生产资料,以满足农村居民生活、生产需要,另一方面供销社通过收购农副产品并销往城市和工矿区,从而满足了城市人民的需要。因此,供销社不仅是联结城市和农村、生产和消费的桥梁,还是国家与农村居民经济联系的重要纽带。同时,供销社又是农民群众进行商品交换的中间组织。
再次,供销社历史悠久,是较为完整的合作经济形式。目前,我国供销社系统有3万5千多个基层供销社,有2100个县联社,其经营网点遍及广大农村和城镇。我国供销社拥有相当规模的物质技术设备,并有宏大的供销职工队伍,这一队伍常年活跃在广大农村,有长期从事商品流通、供销服务和扶持生产的经验、知识与技能。新世纪以来,我国设立了各类农副产品交易中心,这加强了农产品批发交易和地区物资交流。供销社组织机构、人员设备齐全,其经营能力、经营经验比较丰富,供销社贯通了农村地区并联结了城乡的商品流通网络。供销社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合作经济重要的组织部分,这是目前农村其他合作经济组织难以比拟的。特别是自新世纪供销社深化改革以来,其改官办为民办,恢复和加强了组织上的群众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管理上的民主性。总体来看,供销社是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
最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扩大,供销社必须不断发展。随着农村商品生产向深度和广度进军,我国商品流通的规模和结构已经并继续发展变化,商品流量加大、品种增多、流通距离延长、流通速度加快。同时,商品生产本身具有分工细、结构杂、相互依存等特点,商品生产越发达,其对社会服务的要求将越多、越高、越细。在市场经济下,我国农村市场向多元化、多渠道、开放式的商品流通体制转变,供销社面临严重的竞争和挑战。特别是基层供销社,其经营出现了困难。从全国来看,基层供销社大部分处于微利和亏损边缘,少数已经破产。供销社管理体制、经营思想、经营结构、经营方式、经营作风等在许多方面已不适应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发展的新形势。对此必须深化供销社体制改革,以摆脱供销社被其他组织代替的危险。在恢复合作商业性质的基础上,开拓服务领域,把供销社办成农村经济的多功能服务主体,是供销社改革的总目标,也是振兴供销合作事业、充分发挥供销社作用的必由之路。
增强服务思想,转变服务观念
由于供销社是农民群众集资兴建、自我服务的合作团体,农民是供销社赖以生存的基础,因而,供销企业必须坚持为农服务的思想。特别是基层供销社,其应把扶持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放在工作首位。其不仅要树立和增强为农服务的思想,还应积极转变服务观念。这是开拓服务领域、完善为农服务体系的必要前提,也是发挥供销社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供销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首要条件。
把供销社办成农村经济多功能服务主体,建立和完善为农服务体系,这不仅是供销社经营结构、经营方式的大变革,同时也是供销社同农民关系的大发展。供销社的深入改革、自我发展,是发展合作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逐步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战略措施。
供销社如何转变服务观念?根据农村商品购销制度的改革,农民生产、生活不断提高的要求,市场商品供应的日益丰富,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由以收购为重点的服务转变为以推销为重点的服务。即供销社要把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以经济手段为主,把单纯对国家负责转变为同时对国家、生产者、消费者全面负责,把代表国家同农民发生经济关系转变为代表农民同国家发生经济关系。
第二,由单纯的购销服务转变为多功能的综合服务。即要把供销社与农民建立服务关系,主动为农民群众提供多功能、多层次的多种服务。在购销活动中,供销社为农民群体提供热心、诚恳、耐心、公平、文明的优质服务,其应按照农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和购买商品后的连带需要,为其提供运送、组装等配套服务,并定时为农民群体开展商品(特别是农业机具、机械、设备和家用电器商品)的检测、维修等技术服务。 第三,由单纯为生活服务转变成为生产与生活相结合的全面服务。即要以供销社为主体,大力发展农村各种服务行业。供销社不仅要继续做好对农民的生活服务,还要增加对传统服务行业(如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等)的服务项目,充分扩大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供销社要抓紧开辟新兴的服务行业和项目,积极地为生产服务,使农村商品生产从内涵和外延两方面都不断扩大,同时供销社还要为扩大对农民文化、旅游、医疗、保健等方面的消费服务,以此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开拓服务领域,组建服务体系
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生产决定了分配、交换和消费,实行多功能服务,应着重组织农业生产。对此,供销社要坚定不移地和因地制宜地进行多种形式、多种项目、不同规模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服务组织的建立以及服务设施的建设,努力做到服务内容系列化、服务形式多样化、服务体系网络化、经济联系横向化,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一)抓信息、技术服务,促导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在现代社会中,生产的兴旺、商业的发达、市场的繁荣,都离不开信息和技术的支撑。信息就是生命,技术就是财富,在贯彻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的基础上,必须狠抓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对此,各级供销社要建立和完善自己的信息机构,积极与交通、邮电部门进行配合,从而形成信息网,最终实现信息的及时传递与交流;供销社还要与科技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和培训技术力量,引进良种、良畜,开展技术传授、推广、咨询,促进农村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引导农民开辟新的生产道路。另外,供销社特别要注重将现代科学技术引向农村、引向乡镇,通过提高农民的文化和科学技术素质、增加物化劳动投入和智能投入,可发掘和发挥农村潜力、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增加农产品加工层次、扩大农业在全社会的功能。
(二)抓收購、推销服务,扩展农村市场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商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其流通渠道日益增多,市场调节日益扩大,农民“卖难、买难”的问题有所缓解。但由于我国部分地区存在渠道阻塞、流通不畅的现象,因此,供销社必须从方便农民的角度出发,疏理流通渠道、调整经营结构、扩大经营范围、改变经营方式,从而进一步做好商品购销服务。经营农副产品历来是供销社的重要业务,对此应继续抓紧抓好。供销社要大办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系列化经营,要对农民采用代销、代储、代运等服务形式,通过广泛实行农产品分购联销办法,努力成为组织农产品推销的主力。供销社不仅要扩大自身的购销业务,还要对其他集体、个体商业给予支持和帮助。同时,供销社要大力经营工业品,开展工业品批发业务,要以县为单位组织联购分销,并建立畅通的工业品下乡供应渠道,从而增进工农商品交换、扩大城乡物资交流。
(三)抓生产加工服务,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
要兴办以农副产品加工为重点的工业企业,特别是发展食品工业、饲料工业和建材工业,这有利于吸收和消化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有利于农产品的转化,为农产品开辟持久、广阔的市场,有利于解决农产品储藏、运输问题,使产品增值、农民增收,有利于带动林、牧、副、渔各业的发展。为城乡人民提供丰富的生活用品,是供销社办成多功能为农服务主体的一个重要内容,这有利于供销社壮大经济实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因此,各级供销社都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和技术力量,不仅举办系统内的工业企业,而且协同工交部门扶持和发展乡镇企业和加工专业户。特别要注意扩大农产品加工层次,狠抓精加工和深加工,以便支援城市、支援工业、支援外贸出口,扩大社会效益。
(四)抓生产系列化服务,开展横向经济联合。
扶持商品生产,除引导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加工增值、为产品打开销路之外,特别要搞好商品生产的系列化服务,建立多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这既是广大农民的内在要求,也是农村经济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商品生产分为产前、产中、产后三个过程,因此需要分别做好三个阶段的服务工作。产前服务,主要是认真搞好经济调查,掌握市场供应与需求的发展变化,了解当地资源、劳力、技术等基础条件,及时提供准确的经济信息,帮助农民制定生产规划,开辟新的门路,签订和落实商品购销合同,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帮助解决资金困难;产中服务,主要是帮助搞好农副产品商品基地的建设,主动地搞好种籽、种苗、种畜、幼禽等物资和原材料的采购与供应,积极进行技术指导,提供技术服务,以推动生产,改革生产,进行开发性生产,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各种困难;产后服务,主要是做好产品的收购、加工、整理、储藏、运输与推销工作。要尽快把产品变为商品,通过市场交换使产品在价值上得到补偿,在物质上得到更新,保证货畅其流,物尽其用,使扩大再生产能够顺利进行,要建设和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的产业链。
横向经济联合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趋势,是对条块分割、地区封锁的有力冲击。组织商品生产系列化服务,本身就是涉及面广、综合服务复杂的工作,对此应发展横向经济联系。供销社一方面应主动争取农林、农机、商业、科技、物资、邮电、交通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作。另一方面,供销社应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联营和联合。既要搞供销社内部的联合,组建强大的合作商业体系,又要搞好对外联合,尽量把农村各种集体企业、专业户与其他个体户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或联合企业。对此,可结合陕西省户县供销社和浙江省富阳县供销社的经验,搞多形式、多层次的农商联营,同时要以县联社为核心,以各类农产品专业公司为依托,建立多种专业合作组织,逐步形成多体联结、系列服务的农村综合服务网。二者结合便可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供销社的生产积极性,从而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上下结合的群体作用。
营造多功能服务的良好环境
把供销社办成农村多功能服务主体并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不仅需要供销社统筹规划、严密组织,还要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对此,供销社需要国家财税给予必要的扶助,银行信贷给予适当的支持,农村各种经济组织也要互相配合、协调行动。。为此,要着重解决如下几个问题:第一,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服务内容要有主有从,切忌不顾条件一哄而起。供销社服务形式要提倡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防止单一形式。各地供销社要重点抓好信息服务、加工增值、产品推销以及横向联合;第二,根据商品自然合理流向的要求,按经济区域设置和调整基层供销社机构。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社和区域经济网络的作用,才能密切产、供、销之间的联系,也才有利于加强供销社基础设施和开展多功能的系列服务;第三,建设为农多功能服务主体,同当地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历史和现实表明,城镇是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在我国农村经济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与现代化前进的同时,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深,我国农业人口逐渐向非农业人口转化,新的城镇陆续涌现,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小城镇是农副产品和工业品的集散地,是农村经济、文化与政治中心。小城镇建设,需要多功能服务相配合,多功能服务主体的兴办要适应小城镇建设的需要,从而推动为农服务主体的建立和小城镇的建设。因此,供销社要把基层社办成服务主体,完善服务体系,一方面要以小城镇为依托,发挥城镇的功能,另一方面,要同商业、工交、邮电、科技等有关部门紧密合作和协作,通过建立农村商品流通中心、农产品加工中心、储运中心、信息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来加快小城镇的建设和繁荣;第四,发挥县联社的统筹作用。县联社既要努力办成经济实体,又是各基层社的上级管理单位。因此,县联社在开拓服务领域和完善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应当发挥统筹作用。县联社要积极举办基层社力不能及的各种服务事业,把县联社办成更大规模的县级多功能服务主体,形成全县的服务网络。这不仅可以成为基层社的有力支柱,而且还可以密切和协调上下级社之间的关系,从而使供销社上下结合、促导农业生产和美丽乡村建设形成整体合力。
参考文献:
1.文启湘.再论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方向.出自《商业与市场经济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9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人民日报,2015.4.3
3.汤益诚.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顶层设计与政策匹配.农村经济研究,2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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