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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支持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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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当前,京津冀区域空气污染严重,单纯的末端治理治标不治本,亟需绿色金融的强力支持。应改变传统的投资结构,使“两高一剩”产业减杠杆、绿色环保产业加杠杆、存量资金转杠杆,充分发挥金融的跨时空资源配置功能,增强可持续竞争力,打赢蓝天保卫攻坚战。论述了绿色金融的定义,分析了京津冀绿色金融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京津冀绿色金融防治大气污染的对策。
  关键词:京津冀;大气污染;绿色金融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22-0086-02         中国图书分类号:X513;F832         文献标志码:A
   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一项重大国家战略,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成为重点。当前京津冀资源环境面临一系列困难,空气污染问题愈发突出,根源在于粗放的产业结构、高能耗的能源结构以及高排放的运输结构。应坚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变现有的投资结构,引导社会资本逐步退出“两高一剩”行业转投绿色高新产业,提高绿色金融供给,发挥调整产业、能源和交通结构,撬动经济绿色增长的金融支点作用[1]。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明确了我国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最重要的板块就是服务于大气、水、土壤等污染治理的攻坚战。
  1  绿色金融的定义
   近年来,绿色金融在我国飞速发展。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机构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绿色金融的定义。绿色金融是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提供的金融服务。绿色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发展范式,以内部化绿色发展外部性的政策体系为内核,以有效传导价格信号的排放权市场为基础,通过整合商业金融机构和新兴金融机构等不同参与主体的力量,借助绿色信贷、保险、债券等创新工具,重构金融要素的价格形成机制,实现资金在绿色领域更有效的跨时空配置。
  2  绿色金融支持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2.1  绿色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不明确
   由于缺少京津冀绿色金融战略实施的顶层设计,绿色金融的具体实施规则、统计口径、部门协调机制不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属于区域问题,无法“单打独斗”,三地政府及金融机构出于自身考量,难以形成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导致财政补贴等激励机制难以落地,不同绿色金融产品之间难以有效衔接,严重阻碍分支机构开展绿色项目评定审核工作[2]。
  2.2  綠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亟需加强
   ①第三方评级市场发展严重滞后。第三方评级机构的数量不足,严重制约了京津冀区域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缺乏从专业角度对企业和环保部门公布的环境数据进行分析、加工,无法提供解读、评级、认证,以及建立环境信息平合等服务。②推进绿色金融同业自律组织建设,对于京津冀绿色金融发展、规范金融机构资金投放、合理规避系统风险方面都有重要作用。当前京津冀区域内暂未自发形成同业自律组织,相关工作进展缓慢。③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分布不均衡。近年来,随着我国绿色金融的飞速发展,相关专业人才的需求量与日俱增,而京津冀区域由于首都的“虹吸效应”,导致天津、河北的专业人才严重缺乏,难以有效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智力支持[3]。
  2.3  绿色金融供给不足,产品创新无法跟上市场需求
   要转变当前经济结构,改善京津冀大气污染现状,就要对“棕色资产”减杠杆,对“绿色资产”加杠杆,撬动大量社会资本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但是,当前京津冀区域绿色金融供需不匹配,2018—2020年北京和河北的绿色金融供给率都只有四成,而天津的供给率甚至不足两成,三地融资缺口达到3.8万亿元。主要是由于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不足,难以有效引导绿色资本投资。虽然三地绿色信贷发展迅猛,但其他绿色产品供给不均衡。北京由于地缘优势,绿色债券、基金等产品创新较多,而天津和河北相较差距很大。绿色金融产品的供给缺失直接造成津、冀两地产业转型缓慢。
  3  绿色金融支持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的路径
  3.1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顶层设计
   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借助京津冀一体化的国家战略,探索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抓紧出台《京津冀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制定各项激励约束政策,确保绿色金融实施到位,改善区域大气污染质量。针对跨区域绿色项目,要结合《绿色产业目录》和《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形成符合京津冀区域发展要求的绿色金融项目支持统一标准,减少标准间的交叉重叠。
  3.2  完善区域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绿色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①推动区域第三方认证企业发展。第三方认证是鼓励绿色金融快速发展和降低市场运行成本的有效途径。应鼓励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开发环境效益测算模型,对绿色企业和项目的环境效益进行科学评估。②成立京津冀绿色金融同业自律组织。选取各大金融机构绿色金融骨干,联合京津冀各高校绿色金融相关专家,共同组成行业自律组织。抓紧建立区域行业自律机制,强化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的协调和督促作用,有效平衡创新与风险。③打造“产学研”综合服务平台,培养绿色金融复合型人才。利用京津冀高校以及科研机构众多的优势,构建“产学研”综合服务平台,针对京津冀区域环境治理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施策,精准发力。
  3.3  提升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满足区域绿色金融需求
   京津冀绿色产业面临供需不匹配问题,绿色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箭在弦上”。要鼓励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速度,探索发展以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为抵(质)押标的新型抵(质)押担保模式,提高中小绿色高新企业的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增强绿色贷款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京津冀区域的绿色债券包括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集合债等,通过多种渠道共同发力,破除期限错配,推动经济良性循环发展。建立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综合发展基金,为实现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搭建融资平台,实现京津冀绿色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马骏.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7.
  [2]李琳.基于大气治理视角的我国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7.
  [3]郭禹辰,张亚琳,侯路营.雄安新区绿色金融发展模式[J].河北金融,2019(5):62-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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