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问题与实践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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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问题与实践的研究,首先可以分析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监理的作用,然后阐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最后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实践。以上内容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完善监理机构人才配置、落实地质灾害变形监测等,旨在有效推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实现快速发展。
关键词:地质灾害 防治工程 监理 实践
中图分类号:P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9)09(b)-0014-02
我国作为地质灾害发生频率较高的国家,无情的地质灾害不仅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更是加大了人们的生活难度。现如今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可以划分成为崩塌、滑坡、泥石流与地面沉降等,而且若是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的内容,对地质灾害的法律界定可看出:其一,强调了是因地质作用产生的自然灾害,而和地质作用无关的火灾、洪水等灾害,都不属于地质灾害;其二,地质灾害是基于自然和人为因素下形成的灾害,或者是两者共同影响下形成的灾害。
1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监理的作用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不仅能有效提高工程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同时还能针对现有的工程管理模式实现创新,进而明确工程参建各方需要履行的义务。而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监理工作,主要能起到以下几点作用。
(1)有助于提升项目管理专业化水平。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的监理单位,是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指定且具有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单位,在实际监理的过程当中会有大批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从而为工程质量和进度提供保障;(2)有助于规范参建各方的建设行为。依照目前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监理工作开展现状来看,由于部分地区并没有对监理工作配备的质量监督人员进行管理,所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体系,应当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和市场行为准则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其不正当的行为予以禁止,还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有效的整改意见,减少不正当行为发生;(3)有助于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1]。以三峡工程为例,该工程建设完成之后没有直接的商业经济效益,而是属于公益性项目,虽然没有经济效益,但是会在一定层面上影响当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十分重要。
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根据目前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现状来看,在实际监理的过程当中存有以下情况:监理依据不充分、监理介入不合理、缺乏标准化作业程序等问题。不仅致使监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更是阻碍了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1 监理依据不充分
监理依据不充分的现象,主要体现在几点:(1)工程项目的不合理划分。现如今大部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监理单位,都是根据公路或者水电等工程进行合理划分,但是由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其他工程之间的差别较大,所以不同的监理单位针对项目划分也存有较大区别,如:部分监理单位把一条排水沟划分成为一个分项工程,还有的把一条排水沟的一个伸缩缝段划分成为一个分项工程,这种划分方式针对监理和施工单位而言,都会对最终的质量评定结果造成严重影响;(2)工程量计量问题。该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都是运用水电工程的定额,该定额并不完全适应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如:排水沟是否留作业面、允许超挖尺寸等,都无法在水电定额中找到相对应的计量方法和规则。
2.2 监理介入不合理
若是从项目的整体寿命周期方面展开分析的话,建设工程项目中包含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及使用阶段等,因此,所有的项目管理都应当根据项目目标进行有效控制。但是根据目前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实践现状来看,常常还会局限在施工阶段,很少会参与到项目勘查和设计、设备及材料供应等阶段中,甚至还有的工程项目处于施工阶段时,无法把监理工作落实到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阶段中,从而导致监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在一定层次上阻碍了监理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2]。
2.3 缺乏标准化作业程序
由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作为环境地质的有机统一体,具备“动态设计和信息化施工”等特点,但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并没有在各个省使用强制规范及特定表格等程序中实现统一,而且都没有形成标准化的作业程序,从而导致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出现测绘精度不够、勘探不准等问题。甚至有的省市,还在同一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验收会中,五个单位出现了五种不同版本的管理表格和监理资料。
3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的实践
应从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完善监理机构人才配置、落实地质灾害变形监测等多个方面,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工作实践,展开较为深入的分析。
3.1 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实现修订合并,并且还需要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管理方法》中,提出有关监理准入、监理服务收费、监理人员专业结构等规定。对于当前存在的监理收费标准不统一现象,则是需要提高工程监理费用指导价。此外,专业人员不仅需要具备国家监理工程职业资格,还要积极参与到其他培训体系中从中获取到岗位证[3]。由此可见,不仅要提倡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开展全过程监理,还要构建完善的管理措施。
3.2 完善监理机构人才配置
监理机构不仅需要根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配齐各个专业的技术人才,还需要依照不同地质灾害体和相对应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特点,选择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建项目监理部。在遇到复杂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时,更应配备经验丰富的工程地质专家和土木工程专家,有针对地对关键性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与此同时,还应当积极鼓励监理人员考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更加深入地掌握地质知识、建筑知识,为现代社会经济建设培养出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3.3 落实地质灾害变形监测
将从几点落实地质灾害变形监测体系:(1)当监理单位接收到设计文件或者是招投标文件之后,需要立即针对设计文件,查看该文件中有关地质灾害体变形监测的技术要求,并且还需深入分析该技术要求是否具有合理性;(2)查看招投标文件中对监测费用的单列,分析费用是否具有合理性,并有效落实监测主体的责任制度。若是在文件中分析出监测方法不可行、工程概算没有考虑监测费用,以及没有明确监测主体责任等内容时,就要及时向业主进行反映,并且还要及时督促相关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而有效落实地质灾害监测责任。
4 结语
综上所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作为营造和谐社会、造福人民利益的重要工程,因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本身就具有特殊性和风险性,所以相关法规制度陆续颁布和实施,再加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人员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能够有效推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实现健康持续发展。此外,还可以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完善监理机构人才配置、落实地质灾害变形监测等多个方面,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安全保障资源的合理运用。
参考文献
[1] 林国庆,冯青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工作浅析[J].资源环境与工程,2018(2):267-270.
[2] 王剛,孟江,张吉波.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工程的认识[J].山西建筑,2016(11):225-226.
[3] 戴玲.地质灾害防治现状问题与对策探讨[J].科技资讯,2017(28):21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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