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企业在二方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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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龚学武
摘要介绍了二方审核的相关概念,分析了我国出口食品企业在二方审核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出口食品企业的具体情况,提出了解决当前问题的对策,为食品企业不断规范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供参考和建议。
关键词出口;食品;二方审核;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7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20)04-0248-03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0.04.072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in Exporting Food Enterprises during Second-party Audit
GONG Xue-wu
(Intertek Testing Services Shenzhen Ltd., Shenzhen, Guangdong 518116)
AbstractThis article introduced the related concepts of the second-party audit, analyze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second-party audit of export food companies in China, and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to solve the current problems for the specific situation of export food companies, which can provide reference and suggestion for food companies to constantly standardize their own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and improve the quality management level.
Key wordsExport;Food;Second-party audit;Problem;Countermeasure
众所周知,审核认证是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是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质量管理的“健康证”。不过,伴随着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我国绝大多数食品出口企业需通过各类国外客户二方审核或第三方认证,这种壁垒已成为一种“隐形高墙”,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和负担。出口企业获得第三方认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客户的信任度,减少重复的二方审核的活动,但是近年来,太多的认证机构,太多的审核员,太多的认证证书,已经给第三方认证审核的有效性打上了问号,而且现在已经很少能听说第三方审核通不过的情况。而二方审核则不同,顾客审核供应商,出现不合格情况十分普遍,首先,审核人员本身代表了顾客的利益,主观上更重视客户的要求;其次,二方审核更具有针对性,更多考虑了客户关心的诸多方面,包括质量、安全、环境以及社会责任的要求[1]。正因为如此,二方审核依然是国外客户检验供应商供货能力的有效手段,很多出口食品企业为了能让自家的产品能进入不同的国际市场,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去接受客户二方审核,相关负责迎检人员感到心力交瘁,但审核带来的效果却并不理想。笔者从二方审核的定义和相关特点出发,结合实际审核中遇到的问题,分析当前出口食品企业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1二方审核介绍
1.1二方审核的定义
二方审核又称客户审核,是客户直接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供方或分包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的审核。通常来说,二方审核按照一定的审核条款和评分准则,在供应商或分包商生产现场通过查看问的方式收集客观证据,综合分析与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审核准则而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2]。
1.2审核目的
一般新老客户二方审核目的主要是为了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或分包商,评价供应商或分包商持续满足规定要求的能力[3]。当中也有些老客户由于市场的一些不良反馈,带着疑问来企业审核和查找问题的,这种审核就更具有针对性。不管出于何种目的,企业都应认真对待,毕竟每一次客户的审核可以帮助企业找出不足,企业也应该为自己生产出来的产品负责。
1.3审核依据
二方审核的依据通常都是客户或者委托第三方认证机构根据相关国际审核标准如ISO9001、GMP、HACCP、BRC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客户对采购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形成的检查清单。此外,审核依据还包括客户采购产品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1.4审核范围
二方审核的范围是由客户确定的。通常二方审核的范围仅局限于客户需要采购的产品及其相应的生产、储存及控制区域,除此之外的范围在二方审核中并不受重点关注。客户通常会要求企业能确保审核员在现场审核时能看到客户采购产品的生产过程。
1.5二方审核的意义
二方审核通常可以利用认证机构专业人才的资源优势,对受审核方质量保证能力的准入资格进行定期检查、评价、动态管理,促使委托方将传统的质量管理由进货后验证转变为对供应商产品形成全过程的考核和客观评价,从“事后把关”转变为对“产品生产源头”的预防性管理,最大限度来杜绝或减少供应商的产品质量问题,从而达到全面保證产品质量的目的[4]。
2当前出口食品企业在二方审核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大多数食品加工企业的成立时间较短,缺乏企业文化,规模较小,经济实力较差,企业整体素质偏低,制约了企业在国际市场环境生存的竞争力。
2.1最高管理者对管理安全体系实施的意识不强 许多国外知名客户如CVS、Walmart、Walgreens在选择食品供货商时,首先会要求企业通过自己的二方审核,但许多企业决策者往往以通过审核,接到客户订单为首要目的,缺乏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的主动性。最高管理者对质量体系的人力、物力投入不足,设备设施简陋,且出发点仅停留在满足审核的应付需求上,例如有一部分企业为了通过客户的二方审核,把审核工作全部委托给咨询机构,自己却不参与,认为咨询机构就应该确保企业能通过审核;一些食品企业缺乏足够的检验人员,表面上各岗位均配备了检验员,但实际并不能满足众多生产线抽样检验量的需求;一些物料储存的恒温仓库平时不开空调,只有在客户审核时才会开启;甚至个别企业在旺季生产时连批记录都不填写,或者微生物检验结果尚未完成就已经交付,各种流于形式等现象层出不穷。
2.2质量专业管理人员匮乏,人员流动频繁
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人员是关键,质量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学历外,还应有一定的食品生产和安全卫生管理的实践经验。目前的问题是,一方面我国食品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是低水平重復现象比较普遍,具有食品相关专业知识及有食品类质量体系管理经验的人员匮乏,一些偏远、效益不好的企业更难觅相应的专业人员;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竞争和决策者对质量管理人力和财力投入的不足,导致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瓶颈,质量管理人员施展能力的空间有限,人员流动频繁。如此以来,企业原先所制定的各类文件不能有效地贯彻和实施,新的质量管理人员在客户年度审核时不了解客户要求,或者因为去年问题没有改善而严重程度导致升级的屡见不鲜[5]。
2.3人员培训不足,不了解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
由于人员流动的原因,企业质量文化的建设难以为继,而下层人员整体质量意识偏低,企业对教育培训的不重视,管理体系难以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再者企业在制定培训计划时,没有对培训需求的进行调查和识别,培训缺乏针对性。
审核经常遇到的问题是未培训先上岗,培训计划没有及时实施,培训效果没有考核等。如采购人员不了解供应商的管理要求,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不了解关键控制点的监控要求,研发人员不了解国外禁用限用物质要求等。很多内地企业信息较为闭塞,缺乏了解国外客户及法律法规要求的渠道,在客户首次审核时会遇到很多问题,例如出口美国食品需要提前进行FDA注册,不同国家对食品标签要求和过敏原的识别要求不一样,一些大型零售商下单前要求企业需获得BRC或IFS认证证书等。
2.4管理文件形式化,可操作性不强
文件质量反映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许多食品企业现有的质量体系文件,都是在各种认证,客户审核或监管单位的检查中建立起来的,但是文件基本都是来源于咨询机构或者网上的范本,在制定文件时,相关岗位员工尤其是一线操作人员没有积极参与,造成文件的部分内容形式化,不能与实际的生产管理有机结合,或者要求与实际生产脱节,无法指导实际的生产操作。
一些普遍的现象是相关部门岗位职责不清,没问题的时候表面上是都管了,有问题的时候互相推卸责任;工艺标准不能有效的指导实际生产操作,关键控制点及关键限值设置不合理,监控可操作性差;抽样方案根据GB 2828要求写得很规范,但是实际的抽样方法跟文件要求不一致;再比如许多企业形式化的质量方针,跟质量目标不一致,质量目标不可测量,质量方针的内容甚至连决策者都不清楚,管理体系文件成了应付审核为目的的表面工作。
2.5基础设施落后,GMP及SSOP没有得到有效实施
硬件方面,一些出口食品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厂房陈旧,布局不合理,洁净度较低,难以控制不同区域的人流和物流之间的交叉污染,洗手消毒和更衣设施不足,设施设备老化生锈,监视和测量设备缺乏维护和定期校准,各种基础设施的短板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
软件方面的问题更多,主要表现在GMP和SSOP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例如厂房卫生条件不到位,设备设施清洁消毒不足,食品接触的水、冰、空气缺乏质量监测,异物识别和控制不到位,对过敏原、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不足,缺乏有效的虫害控制,对人员健康和卫生管理不到位,产品标识和追溯管理不到位,批记录填写不规范等。
2.6危害分析不充分,风险管理薄弱
危害无处不在,也不可能被消灭,危害分析是指对危害以及导致危害存在条件的信息进行搜集和评估的过程,以确定食品安全的显著危害。风险管理就是控制危害对食品安全发生负面作用的风险,并将其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我国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可见风险管理在食品安全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6]。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对实施风险评估进行明确规范,因此,食品企业在风险评估方面基础薄弱,危害分析不充分,许多在原辅料和生产过程中实际存在的食品安全危害因子没有被识别,造成风险控制体系因有盲点而失效。如食品中过敏原的问题,易被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常用农兽药中混入的禁用药,熏蒸灭菌带来的药物残留等。
危害分析不充分会引起引发后续连串效应,例如一些工艺上的物理、化学或者生物危害没有识别会导致该步骤缺乏相应的控制措施,危害无法去除或降低到可接受水平,进而影响关键控制点判断的合理性,影响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目前我国大多数食品企业均有建立HACCP计划,但这些企业的HACCP计划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危害分析不充分,缺乏科学依据,关键控制点选择不正确,关键限值设定不合理,关键限值的设定不利于监控设施等诸多问题。HACCP运行过程中也存在各种问题,如监控程序、纠偏措施不合理,没有对体系实施有效的确认和验证,工艺流程与危害分析的工艺环节不一致等。企业管理者对HACCP认知不到位,用现场指令代替既定的程序,导致体系文件的规定得不到有效执行,HACCP体系最终沦为一纸空文[7]。 3解决出口食品企业二方审核存在问题的对策
3.1最高管理者应转变观念
质量是一门技术,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责任,质量与每个人的工作息息相关,取决于每个人的质量意识。转变观念是质量意识提升的基础。转变观念,领导重视是关键。企业决策者要把确保产品质量当成一种责任和使命,而不仅是为了接下一个订单而去被动地做体系审核,否则市场会以加倍处罚作为反馈。最高管理者应提供充分的人力和财力资源,主动投身质量体系建设,参与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并定期参加高层管理评审会议,确保体系的适应性、充分性和有效性[8]。
3.2识别和满足客户的要求
国外客户之所以要对企业实施二方审核,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不信任。对此,国内出口食品企业要尽可能地识别、满足甚至超越客户的需求,才能换取客户的信任。客户所关注的无非就是质量、价格、交期和服务,企业要想获得长久的竞争力,自然要从质量方面下功夫。客户对质量的要求无外乎两点,第一是满足客户订单规定的质量要求,第二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一方面,企业要在下单前充分了解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包括配方、设计图纸、产品规格书等信息;另一方面,企业需要根据客户意向采购产品的种类收集并确保满足客户所在国家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例如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有建立CAC/RCP1-1969,Rev.4《食品卫生通则》,美国对食品生产企业有建立现行良好生产规范(FDA 21 CFR part110),欧盟有建立食品卫生法(EC)No 852/2004等。
3.3开展企业分级培训
企业应识别各层次人员的培训需求并建立相应的培训计划,例如HACCP小组需要了解危害分析及风险评估知识,关键控制点的识别、监控和验证方法;高层管理者需要了解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质检人员应熟悉产品的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操作工应了解标准作业程序,关键控制点和产品卫生质量要求。对各岗位实行培训合格上岗制,尤其是企业的高级主管人员,如果他们都不具备相应的技能和意识,那么培训和开发的措施往往会落空。同时,企业应提高必要的员工福利,以保障质量专业人才和关键岗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9]。
3.4持续完善管理体系文件
管理体系文件是企业内部实施质量管理的依据和纲领性文件,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随着国内外食品安全技术法规的更新,新产品的开发和技术升级,客户的要求会逐年提高,企业的文件也需要不断地修订和完善。
完善管理体系文件,企业首先需要建立文件控制程序,明确各体系文件的责任部门,确定体系文件的层次,统一文件的编写格式和编码规则,并组织文件编写的培训,确保文件的规范化和可操作性。其次,文件发放前需进行审批,并且是要由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执行过程的人负责,以确保文件的适应性和充分性。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文件的评审周期,一般情况下,应确保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发放的受控文件不得随意更改,文件需要更改时需要说明理由,并经过再次审批后才能发放[10]。
3.5建立内部检查机制
企业要证明产品符合安全和质量要求的有效性,就需要建立有效的内部检查机制。质量体系的改善是一个不断持续改进的过程,改进的信息主要来源于平时的定期检查、内外部审核及管理评审等。
企业应组建食品安全体系小组,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包括GMP的管理、加工工艺的执行、清洁消毒计划的实施、关键控制点的监控和验证、检验和测试计划的实施,标识追溯和召回系统的有效性等。
企业应每年至少实施一次内部审核,对质量管理体系、GMP、HACCP及相关成文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价。内部审核须由接受过充分培训的合格审核员进行。审核员须为独立审核员,即不能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审核。内审时组织应充分暴露内部潜在的问题,内审员应尽可能地去发现问题,通过原因分析,改善和纠正,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外部审核包括客户审核、认证审核及监管机构的检查也可以更有效地验证内部管理体系的运行和实施情况。
企业应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工厂高级管理层参加的管理评审会议,以审查工厂内部管理体系和质量目标、方针的执行情况。审查须包括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内外部审核的结果,客户投诉和相关方的反馈,产品安全与质量事故、纠正措施、不合格的结果,产品风险评估、法律法规要求更新、过程绩效、资源需求等。管理评审过程中所确定的决策和措施应有效地向相关员工传达,各项措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框架内得到落实,确保体系的适应性、充分性和有效性[11]。
4结语
随着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不确定性的上升,国际贸易的门槛也在不断提高,出口食品企业未来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市场环境。作为检验供货商能力的有效手段,二方审核将依然在选择和持续评价供货商中发挥重要作用。出口食品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不仅要及时了解市场的需求变化,更需要在二方审核过程中了解自身的不足,分析和总结经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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