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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甘肃省植树造林运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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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七项运动,正式把植树造林提到了国家重大运动的地位,全国掀起了植树的高潮。民国时期甘肃的森林资源流失严重,当地政府积极响应,各乡镇保甲长协助配合开展植树造林运动,社会有识之士也呼吁植树造林,以保护生态环境。
  关键词:民国时期;甘肃;植树造林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07-0082-02         中国图书分类号:S732-09         文献标志码:A
   古代甘肃林木茂盛,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民国时期甘肃省森林受破坏程度严重,森林覆盖率锐减,森林资源流失严重,进而产生了严重的生态问题。七项运动颁布后,甘肃省开始了大规模的植树造林运动,有识之士呼吁植树造林、维持生态平衡。上至政府,下至民众都对于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并采取多种措施植树,保护森林资源,因各县市地形条件、经济因素、政府执行力以及民众积极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造林效果因地而异。
  1  民国初年甘肃省森林状况
   史前时期,由于没有大规模的人类活动,甘肃省祁连山区的森林保持着较大的覆盖面积,一直到汉武帝建河西四郡,山区的森林横遭斧斤。魏晋南北朝时期和唐朝对于河西的开发,使得林草的破坏更是有增无减。
   清代时祁连山“在县西南,连亘凉肃,东西延轰千余里,又名天山,匈奴呼天为‘祁连’,产松柏五木,美水草,宜畜牧[1]”。
   人类因素对森林变迁的影响与活动于该地区的人口规模、社会经济、生产和生活方式、政治以及文化背景等密切相关,其中人口规模是决定性因素。民国时期人口规模扩大、人类活动频繁,对于森林的消耗增多,破坏也不断增强。民国时期西北森林资源的破坏包括燃料消耗、用材消耗、垦荒毁林、设施消耗、加工制造业消耗和军事消耗等。
   此外,木构建筑及木制品极易遭受战火焚毁,“兵燹所至,玉石俱焚”,每一次战争都是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极大破坏,多年积存毁于一旦,甚至零星土匪的活动有时也会造成极大损失。
  2  甘肃植树造林运动准备工作
   中央党部于1929年春颁布七项运动(造林、筑路、卫生、识字、保甲、合作和国货)为各党员之下层工作,以作训导民众之基础。七项运动的颁布,正式把植树造林提到了国家重大运动的地位,全国掀起了植树的高潮。
   1936年2月5日,行政院等针对“提倡甘肃造林与兴修水利案”召开了审查会。《实业部就西北造林应切实筹备进行事致甘肃省政府的函》(民国二十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西北造林,自本年起应切实筹备进行,期限制定调查等报告与计划,期于明年度开始实施’等因……兹经拟定《西北造林计划纲要》草案一份……[2]”。
   植树造林是民国时期西北地区林业建设的核心工作之一,西北各族人民自古便形成了许多优秀的林业传统。但自觉造林都比较零星,要想大规模造林,较大程度上改善生态环境,还主要依赖于政府组织和发动。
   民国时期西北各级政府都为此做了一系列积极的工作,推动了西北地区的林业建设。西北各省在上述政策法令的指导和推动下,都制定了相应的律例条令,颁布命各市、县和地方实行,各级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军队、僧侣都发动起来,保安林、风景林、公园林、水土保持林、公路、荒山、荒滩造林工作都先后开展起来。
  3  甘肃植树造林运动的开展
   各县市的乡长和保长是造林运动开展的主力军。临洮县造林中专设了保甲林:“各乡镇保甲长对护林工作奉行不力,或阳奉阴违,或虚报数字者,已经查明属实,由县政府按照情节轻重,予以记过、撤职查办等处分,其切实遵行具有成绩者,由县政府予以嘉奖或记功”。
   岷县县政府制定的春季造林育苗办法中要求植树期间各乡镇长副应亲自赴植树地点督导植树工作,“公路行道树由所在地乡镇保甲长经常派定专人看护”,1947年年度植树护林及办理苗圃育苗的情况列为乡镇保甲长考核之一。
   甘肃第九区专员兼司令何世英下达的多条通知中都强调了在植树造林的过程中县政府要督饬各乡镇保甲长切实予以协助。
   《张掖县政府为本县三十七年度春季造林实施办法给甘肃省政府的呈》中规定春季造林中应由保甲长切实督促种植,林区的选择上“有县府事先通令各乡镇公所转饬各保长”,造林完毕后五日之内“由保长将各该保共植数字,具结二份呈报主管乡镇公所”,公共林场内的林木“责由现任保长切实负责保护以期如数成活……如有短少情事,即由前任保长负赔偿责任”。
   甘肃省建设厅统计,1942年以前的造林面积为156.3 hm2,1943—1945年为8 744.8 hm2,合计造林面积8 901.1 hm2。
   《甘肃省会造林委员会就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春季造林成活率给省政府的呈》“案查本会本年春季在中正、皋兰各山暨南北山麓及黄(河)沿路等处举行造林,综植各种树木六万五千零八株”。
   民国时期甘肃的造林,在有些地方开展得很好,植树成活率较高,出现了不少为人称道的模范典型。如酒泉县在发动群众、宣传和奖励方面就做得很好,将种植方法印成传单分发各乡镇,多植者奖,违者处罚,1年植活树木156 080株。
   當然在大多数地方,因为宣传力度不够,人民群众被政府强迫植树,或某些机关团体领导不认真执行,下面人员也敷衍了事,存在不少弊端。如马步青占据河西走廊时也曾积极植树,但实质上没有成效,《大公报记者》范长江曾有过冷静观察和报道:“武威计有两城,一曰满城,一曰汉城,或曰新城与旧城……新旧城间有一极为平坦的马路,马路两旁植树已成林,风景宜人。唯此间造林,其树苗乃系砍伐另外民间树木而来,这是‘毁林以造林’,真正的造林,不是‘移林’而是普遍的增植树木[3]”。
   20世纪30年代的甘肃农村地区地广人稀、经济落后、信息闭塞,各乡镇发展很不平衡,大多数地区仍然沿袭以往的乡绅引导模式,具有国家权力的机构或工作人员在这片土地上开展工作十分困难,南京国民政府试图推行保甲制度将权力渗透于该地区,其难度十分大。
   民众不接受保甲制度,阻碍其的实施,也就限制了乡镇保甲长日常工作的开展,在植树造林中虽然政府委其以重任,但在具体造林中依然困难重重,这一项需要大力依靠民众来开展的活动便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尽管长达近20年的植树造林运动收效甚微,但是在对于民众的宣传方面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民众的生态意识不断提升,为之后造林工作的开展积累了经验。
  参考文献:
  [1](清)升允长庚.甘肃新通志,中国西北文献丛书[M].兰州:兰州古籍书店,1990.
  [2]张蕊兰主编.甘肃生态环境珍档录(清代至民国)[M].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2013.
  [3]范长江.中国的西北角[M].北京:新华出版社,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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