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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介环境下舆情事件的生成及扩散规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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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议程设置是舆情事件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重大舆情事件爆发是社会冲突的极端表现。本文以议程设置理论为基础,汲取社会冲突理论合理部分.分析新媒介环境下舆情事件生成扩散新规律。基于传统媒介环境单向强势传播思维的两种舆情研究取向,遇到困境。新媒介发展和融合促使舆情事件生成扩散规律发生改变;新媒介成为舆情事件生成扩散的重要平台;多级议程流动引发多层级化、多元化冲突融合发力的可能;个体有主动促成舆情事件生成扩散的倾向;社群在影响舆情事件生成扩散方向发挥重要作用;对社群和大众主流媒介的干预影响了舆情事件的生成及扩散。.
  关键词 议程设置 元冲突 舆情 社群
  中图分类号 G206
  文献标识码 A
  作者简介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成都610064
  当下,媒介融合成为趋势,传统的传播方式正在被颠覆,媒介环境发生了变化.“一种信息传播的新方式带来的社会变迁,绝不止于它所传递的内容,其更大意义在于它本身定义了某种信息的象征方式.传播速度、信息的来源、传播的数量以及信息存在的语境”。并非所有事件都会成为舆情事件,但随着新媒介嵌入日常生活,个体、社群和媒体的互动增强,增加了舆情事件爆发的几率和强度。使用新媒介的个体和社群凭借着新媒介技术平台,分享了原有的以大众媒体在舆情生成扩散过程中的威权中心作用。本文以议程设置理论为基础,从社会冲突理论中吸取合理部分,探讨新媒介环境下舆情事件生成扩散新规律。
  一、基于传统媒介环境舆情研究取向的困境
  基于传统媒介环境有两种研究取向。一是以个体层面为近点的研究取向,表现为以个体冲突为元冲突,认为个体是孤立的社会原子,彼此缺少联系的可能条件,只要切断个体的传播,舆情事件可以避免生成或不会进一步扩散;二是以媒体层面为近点的研究取向,表现为以媒体冲突为元冲突,认为大众媒体“不仅告诉我们该想什么,而且也告诉我们该怎样想”,通过大众媒体强化或忽略某方面的报道,就可实现对舆情的发生发展的掌控。
  社会原子化和强势传播的这两种研究取向将个体议程和媒体议程割裂开,实质都是以媒体为中心的舆情形成机制,认为形成舆情事件的元冲突(the Metaconflict)在这两个层面具有可控性,通过控制个体元冲突和媒体引导元冲突而实现冲突的最终解决。这种情况发生效果需以下条件:媒体议程的作用处于绝对的优势,个体议程缺少进入社会管理的机会,个体议程的能动性处于绝对边缘弱势地位。这一方式导致了个体层面冲突和媒体层面冲突两种研究取向(图1)。
  
  新媒介环境下这两种取向的局限性在于:忽视个体议程对媒体议程和公众议程的影响。舆情事件爆发时,特定事件元冲突的吸附能力增强,其他潜在元冲突极可能融入进来,对大众主流媒介议程和公众议程的形成产生深刻影响,在元冲突发展过程中,多元的信息融入,冲突表现也多元化,有着不同的呈现渠道,彼此交融,以显性或隐性形式形成冲突的泛社会化。一般而言,未解决的个体冲突会潜伏不会消失,在适当的时空会被激发影响强度可能增加。
  个体和媒体两者之间被视为真空,社群被排斥在研究之外,或被看成是个体的机械集合,有着与个体相同的属性而被忽略(图1)。舆情事件的发生被看成是孤立的,显然这不能解释本质情问题。
  新媒介环境下舆情事件的生成扩散机制是一个有机、动态的过程,社群是连接两者的重要一环。正如一些研究表明,个体并非孤立的社会原子,他们是彼此互动联系着的;尤其在新媒介环境下,这一联系互动更加便捷紧密。
  忽视个体和社群对不同媒介使用产生的影响。“媒介生活日常化,日常生活媒介化”,舆情事件的生成扩散已深深嵌入了新媒体的痕迹,新媒介改变了以往“点对多”的单向传播方式,取而代之以点对点,多点对多点交互式传播方式;忽视这点不能揭示当下社会舆情事件骤间爆发的深层原因。
  这就造成目前相关研究的三个突出问题;1)受传统媒介环境强势单向传播思维影响仅关注媒体对元冲突扩散施加的压力,尚未注意与社会中特定社群互动对舆情事件生成扩散的影响;2)当前的研究多基于个案,而缺少根本性的原理构建,使研究缺少普适性,呈现滞后性,尤其是3)尚缺乏基于新媒介环境下构建的舆情事件生成扩散动态机制构建研究,这一构架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舆情事件在各层级生成扩散的实质问题。
  二、新媒介环境下舆情事件生成扩散过程的形成分析
  从现实看,新媒介环境下舆情事件的生成扩散有三个发展倾向:1)个体冲突通过新媒介扩散产生影响成为常态,构成了舆情事件的起点元冲突,同时2)特定个体层面的元冲突凭借新媒介平台的传播扩散,激发成为特定社会层面冲突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最重要是3)在新媒介环境下,某一事件激发的个体冲突进入到社会公众层面时,可能会激发、融入不相关其他冲突的集中爆发,个体冲突引发冲突泛社会化的几率增加。在舆情事件的生成扩散机制中,分别出现了个体元冲突、社群冲突、媒体冲突、公众社会冲突和泛社会化冲突等逐步互动升级的情况(图2)。
  
  一般而言,舆情事件生成扩散是冲突不断升级扩散的过程,与议程设置中议题显要性的转移过程相关,具体过程如下:
  (一)特定事件刺激个体形成个体议程,元冲突产生,或解决或上传扩散;
  (二)新媒介给予扩散条件和平台,个体议题成为社群热议的议题,元冲突进入社群层面。通过争论引发社群冲突,舆情关键的一环开始酝酿。由于个体可能分属不同社群,因此,元冲突可能在不同社群进行扩散,形成一致或不一致的议程,两种议程都有解决冲突或进一步激化冲突的可能无论哪种都形成了社群冲突倾向,提升了舆情事件的层级;敏感的元冲突会随议程潜伏而潜伏:
  (三)未解决的冲突随议程进入媒体层面,舆情事件的影响进一步扩散,形成了媒体冲突倾向,媒介具有社会大众组织性质,媒体冲突是次级的社会冲突;舆情事件由网上舆情作用于现实社会舆情的可能性增加,
  (四)当引起公众关注,成力最重要的公众议题时,重大舆情事件形成,网上网下互动活跃,扩散加速,以上一般是针对特定事件导致的元冲突展开,不同的信息通过新媒介融入元冲突;
  (五)特定元冲突融入其他潜在的元冲突,形成冲突泛社会化倾向;当社会存在其他未解决的元冲突时,有可能会产生碰撞,冲突表现出多向发展的倾向;这时冲突的参与者发生了变化,不仅有与特定元冲突的相关个体和社群,而且还掺杂进了更多其他元冲突的不相关个体和社群,形成复杂的冲突,引发社会更广领域的共振效应(Resonance Etfects)。换言之,在这一过程中,元冲突不断被强化,并激活其他既有元冲突.使舆情事件具有“多头发展”的可能。
  基于议程设置中议题显要性转移,我们需要对上面的分析做一说明:1、冲突总是显性或隐性存在于各个层级,成为潜在舆情事件;2、社群促

成舆情事件的形成,并发挥扩散或转移的重要功能;3、经由新媒介平台,不断互动,冲突有在各个层级得以扩散的趋向,随着进入下一层级,冲突的影响强度倍增;同时冲突也有在各个层级解决的趋向;4、冲突泛社会化的过程始终与议程设置的各层级的议题倾向密切相关;5、各层级的冲突都有与其他元冲突融合的倾向;6、最终冲突得以解决:或者以激烈的方式直接作用于冲突源,或者以其他替代物的方式转移冲突;7、在舆情事件扩散过程中,在初始阶段传统媒介作用相对弱于新媒介,但冲突最终决策阶段,传统大众媒介仍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图3)。
  
  新媒介环境下,冲突泛社会化过程信息流可以跳跃式前行,通过激发不同层面的议程,冲突在不同层面得以展示、,并且当冲突不能在所属层面解决时,有进一步激化倾向,进入下一层面,冲突的层级上升,扩大了影响的范围。理想情况是,在距离的最近位置发现冲突的泛社会化倾向。逆向梳理出特定事件的元冲突。大众媒介是冲突进入公众议程关注形成泛社会化冲突的临界,冲突已经在社会层面展开,具有进一步扩散的可能;冲突各方在社群对元冲突讨论。协商、修订,冲突各方的博弈局限于较小范围,影响社群层面会影响冲突泛社会化发展。
  三、新媒介环境下舆情事件生成扩散过程的影响分析
  通过新媒介环境下舆情事件生成扩散机制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发现:
  新媒介是舆情事件生成扩散的重要平台;冲突与议程密切相关,对舆情事件产生了现实压力;多级议程流动引发泛社会化冲突的可能,使特定元冲突有“多头发展”的复杂化倾向;个体是元冲突产生源头,在促成“去中心化”的同时,冲突的泛社会化可能性增强;社群对舆情事件的扩散方向具有重要作用,在重新“中心化”过程中形成了动态的舆情事件生成扩散机制。
  (一)新媒介成为舆情事件生成扩散的平台
  冲突的产生本源上与新媒介没有关系,但新媒介却实实在在对冲突的扩散产生了深刻影响,之所以如此,因为它所具有的信息传递的强大能力是传统媒介不具有的,尤其是围绕新媒介逐渐形成多样性的主流新媒体,对舆情事件的生成扩散产生了重要影响。换言之,对元冲突而言,新媒介只是正在发挥以往媒介所不具有的功能的一种工具,提供了一个冲突扩散的平台。从重庆最牛钉子户的报道,到宜黄强迁事件揭露,从汶川5・12大地震,到日本3・11大地震,多媒体信息集成、移动网络传播、全程信息交互和全球网际信息协作,新媒介使事件报道更加及时,元冲突常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手机等新媒介传播扩散,形成舆论压力。凭借新媒介技术平台,元冲突直接扩散至社会层面,舆情事件爆发的几率增加。
  传统媒介环境下,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个体议程;由事件引发的个体冲突,亦不具有扩散的技术条件,单向传播使大众媒介在议程设置中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冲突的爆发一般是长时间的累积而成,从深层开始,波及社会,造成的破坏一般具有不可逆性。
  新媒介环境构成了我们理解冲突的宏观背景。“和‘既定的’传统媒介不同的是,新媒介缺少和其他传统社会机构的联系,……每次当某种新兴媒介技术得到发展,基于这种新技术的媒介产业得以成长,并能够稳定的提供吸引人的内容时,这种技术和相应的媒介产业就必然取代先前的媒介产业和传播形式。”当人们调整自己适应新媒介和新内容时,社会角色和社会关系常常遭到严重的破坏,冲突发生的可能性增加。
  新媒介环境下.媒体议程不再是冲突的唯一出口,个体和社群通过新媒介发挥重要影响。人们脱离原有的媒介,或者说,传统媒介丧失了对社会成员的控制的能力,新媒介为人们提供了人们提供了新的信息交流方式,元冲突主动扩散有更多可能条件,即使是在完全孤立的情况下,它仍具有扩散的能力。
  新媒介增加了从媒体层面规避舆情事件生成扩散的难度。随着新媒介逐渐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使用新媒介与冲突泛社会化过程密切相关。作为一种介质工具,新媒介提供了传统媒介缺少的一种能力,正如维基百科(wiklpedia)创始人Jimmy wales所说,这种能力使“每个个人都被赋予自由使用人类知识总量的权利”。冲突本来就存在,媒介赋予人们能力,去打破媒介自身中心化和权威性的迷信。这虽是一个悖论。但实际是信息技术发展附着于社会实践的必然。
  (二)多级议程流动引发多层级化、多元化冲突的可能。
  多级议程流动设置呈现了冲突的泛社会化趋势:个体冲突上传议程进入到社群中,引起热议,进一步扩散,进入不同的社群。不同媒介,形成更多层级冲突。冲突泛社会化主要的表现是特定冲突向多层级。多元化冲突转变的可能。多级议程流动(图2)引发了舆情事件的连锁反应。
  首先,冲突发展多层级化。原有的议程设置是两个层级媒体议程和公众议程。冲突在媒体层级可以通过有意识引导规避敏感内容,掌控元冲突,影响公众层级的冲突;个体冲突一般难以达到社会层面,不具有泛社会化的条件。新媒介环境下,媒体议程与个体议程和社群议程形成分权态势。凭借新媒介平台,原本个体意见或小范围内的舆论,有可能成为冲突泛社会化的重要源头,即元冲突具有自主扩散的冲动和条件。特定元冲突的各层级与其他元冲突一起交错演进,促成冲突发展多层级化(图2)。
  其次,冲突产生多元化。原来自发形成的个体冲突影响面相对较小,新媒介环境下人们获得了技术支持,个体对社会冲突的影响力发生变化。个体的现实冲突和非现实冲突都有可能进入到社会层面。个体议程和社群议程是媒体议程重要的来源,它们成为影响媒体传播的基调和内容的重要因素。如微博的“病毒式”传播,元冲突成为竞相转发的对象,个体层面、社群层面、媒介层面和公众层面等多个层面的交叉影响,以往由媒介层面主导的舆情生成扩散的单一模式被打破。多元化的个体和社群导使舆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相对提升,影响范围更为广泛。
  再次冲突多层化与多元化促成重大舆情事件形成。特定的个体可以“通过一切合适的媒介将本群体和社会环境的相关部分连接起来”,通过上传在社群内充分互动,个体元冲突可以引发更大范围的社群冲突。甚至直接影响到媒体议程。与此相对应,冲突的范围也从个体间的冲突,扩展到社群内、社群间的冲突,通过媒体的扩展,形成一定相关范围内的社会冲突,这时,个体和社群冲突发生了量到质的变化:个体化一社会化,影响范围相对广泛。通过进一步酝酿,在公众议程中形成社会舆论,这时形成舆情事件进一步扩大化倾向;这一特定的元冲突有引发潜在的其他社会冲突的可能性,引发的冲突既可能与元冲突相关,也可能不相关,即冲突从某一相关范围扩展到更大相关的领域,影响面扩大。多级议程流动形成了多层级、多元化冲突发展,实质上促成了个体冲突演化成重大舆情事件的可能。
  (三)个体冲突主动促成舆情事件生成扩散的倾向
  个体既有的倾向影响了舆情事件的上传,个

体凭借新媒介赋予的技术分享了对冲突的扩散控制权。前互联网时代冲突以媒体的单向推进力主导扩散形式;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介具有与生俱来的融合性,技术上易于同其他系统耦合联通,这种倾向彻底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输接收方式,人们凭借新媒介可以将个体现实和非现实冲突扩散,对居于中心地位的媒体产生实质性影响。传统意义上的媒体在舆情事件的中心地位被个体主动上传参与分享所消解。
  韦伯定律指出,能引起一个人某种感觉的最小刺激的变化与原刺激的比值是亘古不变的。在新媒介环境下这一恒定比值是元冲突在个体层面爆发,个体不再被动接受冲突解决,更倾向于主动将自己的观点呈现给他人,自我寻求冲突解决。由此局限于小范围内的冲突,可能由于个体的主动上传而造成更大范围的冲突。舆情事件生成扩散是伴随着个体对媒体在议程设置中心地位的消解而发展的,个体信息传播在实践层面上成为了可能。
  进言之,传统中心话语权分散到个体、社群层面,降低了体现个体冲突的私人话题变成公共话题的难度。传统媒介环境下,个体意见依附于媒体议程,个体冲突解决依附于大众媒体,不论何种情况,总的来讲冲突在个体层面是可以掌控的,元冲突一般不具有主动扩散性,要根据媒体议程关注度来决定。个体冲突不是冲突泛社会化的必然源头,或者说,它湮没于媒体议程,个体只能仰望媒体的权威信息。个体信息需要没有摆脱媒体设定的范畴,个体冲突破忽视。新媒介环境下被新媒体主导的元冲突传播分散到了个体和社群:个体接收信息,同时也能够充当传播者。舆情事件生成扩散的起点已从媒体转向原始个体(相对于某一领域问题的精英而言的个体和社群)。个体对冲突扩散的主动意识增强,肖认为在很大程度上,人们传播的信息、表达的观点,在自组织中扮演的角色,都只是手段而不是终极的目的。新媒介环境下元冲突不能解决时,人们已不是被动接收,而是努力传播,寻找其他途径,实施影响。
  这一逆转使个体议程对舆情事件生成扩散影响深刻。在新媒介环境下,冲突并非单向传播,任意两个点之间都会相互交流,根据梅特卡夫法则。信息交流的机会从理论上讲等于N的二次方,N是使用新媒介的人数.随着使用人数的线性增长,信息交流的可能性将星指数态势上涨,并且在整个网络中基本上没有“中心”或“边缘”区域的存在,即使网络的一部分端点消失了,也不影响其他端点的正常联络。个体上传议程产生的影响呈几何指数扩散。
  当元冲突进入新媒介环境扩散,传统媒介环境提供的保护性外壳被剥夺了,失去了判断的常规标准,信息混乱随之而来――这一混乱是信息的丰富性并非信息缺乏造成的,人们还没有适应该如何辨别、处理它们。简言之,传统媒介环境的瓦解,新媒介环境的建立,增加了舆情事件生成发生几率和扩散范围。但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孤立的个体容易受到影响,正如下面我们所要讨论的,他必须依托于一定的社群达到扩散效果。
  (四)社群对舆情事件生成扩散方向的影响
  社群独特的位置对舆情事件生成扩散方向有重要作用。个体对社群具有依存感,通过社群印证自身存在的价值,寻找自身的支持――即使是极端的宅男、宅女也实际形成了独立的社群。换言之,个体首先是存在于一定社群之中的。“当个体通过社会接触彼此不断吸引,并建立能使他们的社会交往稳定化的共同纽带时,某些群体就形成。”个体冲突在社群中得以呈现或强化,个体意见一般在社群中得到热议,针对元冲突的各种个体意见被碰撞,形成大体一致的舆论观点,并对个体意见进行修正。分散的社群充斥在网络之中,形成了一个个中心化的“权威”节点;影响社群具有影响舆情事件的力量。
  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库尔特・卢因(Kurt Lewin)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曾提出:“研究记忆和群体压力对个人影响的实验表明,存在于个人头脑中的‘现实’很大程度上由社会所接受的现实决定,…“因此,‘现实’绝不是绝对的,它随个人所属群体的不同而产生差异。”社群具有“社会现实构成功能的重要性”。实现“一种意义赋予的功能”,“他们共享的价值观念是把人们……产生影响和提供解释的源泉”,新媒介环境下上传的个体冲突形成泛社会化并没有走向极端,由个体组成的、介于个体与媒体之间的社群发挥了重要作用。社群对个体上传议程评估热议,对各层级媒介进行议程进行评议和反馈。冲突在社群中进行博弈当某一特定的元冲突时,社群会根据已有的成功方式予以处理。冲突在社群层面集结,在呈现的同时寻求解决的途径。若是解决不了,舆情事件进一步扩散对原有秩序造成冲击。
  社群不仅是规范个体元冲突,而且也对媒介冲突和泛社会化冲突发生双重影响力。社群既有倾向对元冲突产生影响。当舆论冲突尖锐对立一时难以有解决途径而可能产生较大损失时,它起到了缓冲阀的作用;当有价值的元冲突被扭曲或忽略时,它起到了压力阀的作用。社群一般是由一些偏好相同的个体组成,在新媒介环境下,突破了地域限制,但社群实质特征的某些方面得到了强化。
  通过了解个体所属或认同的社群,常常能帮助我们预测元冲突偏向;通过影响社群,可以在相对小的范围内对上传个体冲突进行了协调和强化修订。微观角度看,冲突的存在破坏了个体心理平衡,社群修正深化了个体对元冲突的认识。影响了舆情事件的生成扩散。在新媒介环境下。个体的多种社群归属,硬性阻止社群舆论的表达,会激起元冲突的转向其他社群,社群问的交叉会产生内爆效应,对冲突的泛社会化倾向产生重要影响。对社群的引导以社群自主性为前提。
  需要注意的是,舆情事件的扩散并非随着时空的推移而使人们的认识呈现简单的“累加式变化”。实际情况是,人们会在一段时空内专注于自身的思想和实践,直到一个元冲突出现,融入其他元冲突;一旦各个层级中维持现状的力量弱于要求变革的力量,极有可能形成舆情事件进一步扩散的倾向。
  四、结论
  最后,我们对上述分析做一结论。新媒介环境下,舆情事件生成扩散过程是由个体、社群、媒体等庞大传播互动形成的(图2)。其中消极的互动会逐渐化解系统的多样性,使系统趋同,而积极的互动会促使系统趋于分化。呈现出更强的多样性。积极和消极的互动共同作用,在维持秩序和稳定的前提下,促进社会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舆情事件的生成扩散不完全依赖媒体议程有意识的强势引导,或孤立个体议程,消除元冲突,新媒介环境下人们产生拒斥心理,效果可能适得其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之间的互动,网上网下的互动强化了这一过程,并可能导致发生极端行为。
  理想情况是,在距离的最近位置发现舆情事件扩散的倾向,逆向梳理出特定事件的元冲突,介入干预。但舆情事件生成扩散不是顺序递进的,常态是议程的交融跳跃和可逆。在个体、社群和媒体议程互动过程中,舆情事件有多向发展的可能,社群是舆情博弈的焦点层面,具有协商性、互动性、修订性等功能;随着扩散的逐步升级,网上

网下互动变得异常活跃,主流媒介开始介入,有促成舆情理性发展的可能。
  因此,社群是舆情事件生成、扩散的关键环节;大众主流媒介的议程介入是冲突进入公众议程关注形成重大舆情事件的临界点,表明议程冲突已在社会层面展开(图3);对这两个环节的积极干预,对释放社会紧张情绪,降低舆情事件的负向效应有重要作用。
  尤其对舆情事件涉及社群的关注,可以减少舆情事件生成、降低扩散产生负效应的可能。元冲突是普遍存在的,是各层级舆论的必然产物,最终产生的效果是积极或是消极,关键是协商过程。媒体和个体构成杠杆的两端,社群则是撬动的支点。从媒体或个体层面关注冲突的扩散,并不能降低冲突的泛社会化,却有会引发更大范围的冲突潜质。个体的非理性发泄和媒体的有意识引导形成了舆论的两极,前者由于具有与生俱来的意识形成特征。引发人们的逆反心理,降低了冲突脱离良性发展的可能性;后者具有情绪化,分散化、不可控性等特征,所形成的舆论实质是冲突加剧的“场域”。“话语权在本质上不是能否说话的生理、物理问题,而是话语之间关系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在人们关注聚集的关键领域,如社会运行的重大缺陷及弊端、各级机构做出的重要决策、社会文明的进步对传统秩序的冲击、突发性事件等。
  我们的分析和结论是将元冲突局限于特定舆情事件生成扩散的理想情况,即个体针对某一事件引发的元冲突的进一步扩散;实际情况是,其他潜在的元冲突。随时可能与特定事件的元冲突发生碰撞,触发其他舆情事件生成和扩散。这是一个开放、互动而非闭合、单向的过程,异质个体、社群和媒介议程深度博弈。“个体社群媒介公众之间没有任何一个环节具有绝对的优势,议程被平等地带进讨论的平台之中,经受检验。在非闭合的流程中,各个环节都可能有新的东西加入进来,议程被不断充实,不断演进”,各环节议程设置具有重合的趋向,逐渐形成个体事件,社群事件媒体事件和舆情事件及重大舆情事件,或引发的其他舆情事件。
  媒介发展史告诉我们,技术提供的往往是双行道,“旧的传统”被消解,“新的传统”形成。新媒介逐渐嵌入人们日常生活宏观背景下.新媒介“能使规模最小的团体发布自己观点的可能性得到实现”。从议程设置理论出发,结合社会冲突理论研究舆情事件生成及扩散新规律,是社会舆情与危机传播研究的一种可能途径。这一研究取向以新媒介、个体、社群、元冲突等核心要素构建框架,不排除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加入其他的可控变量(C0ntrolled Vanlation)进行扩展研究的可能。当前尚处于“新旧”媒介环境融合阶段,不排除原有规律发生作用的情况。但新规律是发展趋势。我们的研究倾向于把人们放到普遍的日常生活中加以考察,而不是简单谈论舆情大范围爆发的那一刻,不把那一刻理想地看作简单孤立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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