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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强监管目标任务及方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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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新一届水利部党组对水利工作总基调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水利工作由原先的改变自然、征服自然调整为调节人的行为,开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工作方式,从而顺应现下时代水利行业发展应用的要求和需求,改善传统水利行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改革水利行业,推动发展,造福人类。基于此,本文将对水土保持强监管的工作进行简要探讨,分析强监管下水土保持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并提出相应的方法为水土保持强监管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水土;保持;强监管;目标任务;方法;探讨
  1  前言
  水土资源是我国发展的重要基础性资源,近年來发展迅速的社会经济和各行业建设资源要求,导致我国水土资源被大量浪费,如不加强水土资源管理工作,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水土资源就会枯竭,难以满足人们生产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水土强监管工作就是对水土资源的使用进行有效管理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水土资源浪费,合理分配利用水土资源进行发展,在满足人们发展资源使用需求的同时,保护资源长期可持续利用。
  2  水土保持强监管的作用
  2.1  强监管能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现下各行业发展迅速,对水土资源的使用要求也越来越大,在水土资源使用过程中所排放的有害物质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污染水土资源。而水土强监管工作就能有效对生态环境情况进行监管,检查水土流失的情况,了解水土分布实时情况,对水土资源进行连续性、动态性的监测监管,避免各行业发展过程中对水土资源带来的破坏。一旦在强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即可马上进行针对性治理,始终保持水土资源的安全性,为水土资源保护工作提供及时可靠的资料,减少生态工程建设投入的时间和成本,提高水土资源保护工作效率和质量。
  2.2  强监管能辅助决策决定的制定
  水土保持强监管工作还有辅助决策决定的制定。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往往是经济发展较为缓慢落后地区,所以要想有效解决水土资源流失问题,就必须提出相应的针对性策略改变当地经济情况,提高水土保持力度。而水土强监管工作能通过实时的管理及时获取消息,为当地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全面数据,让当地政府和规划部门在制定地区经济发展决策时,有据可依,提高决策制定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辅助当地政府和规划部门进行决策制定和发展规划工作。
  3  水土保持强监管的目标任务
  3.1  监管生产建设单位法律履行情况
  水土资源对于生产建设单位生产发展来说极为重要,水土保持强监管可以监督生产建设单位在利用水土资源进行生产发展活动时,是否履行相应的法律规定。为了顺应现下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生产建设单位在生产发展活动前,都需要对当地所在部门报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在项目发生变化对原先水土保持方案产生影响时,再对相关部门进行变更报批,并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用,投产使用前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落实生产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中的各种责任。水土强监管就是对生产建设单位进行以上内容的监督,确保在开展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行期,能履行法律上规定的在水土保持中的责任义务。
  3.2  监管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执行情况
  水土强监管工作还要监管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水土保护工作的有效性。生产建设单位在选址过程中必须要避开各级政府所划分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及水土流失严重区、生态脆弱区,以及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源区、水源涵养区等敏感区域,同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设计的相关水土保持措施。水土强监管就是对这方面进行有效监管,避免对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效果带来的影响。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内容还有许多,如对生产建设单位建设活动中产生废渣的堆放位置、建设场地地表扰动情况、表土合理利用情况、建设场地植被恢复情况等,做好这些内容的监管工作,才能确保水土流失治理的执行效果。
  3.3  监管相关部门单位生产建设活动
  水土保持强监管还应控制单位生产建设活动对周围水土情况带来的影响破坏。如监管相关单位生产建设时是否在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内有取土、挖砂、采石等导致水土流失的活动;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开展生产建设活动是否原地表的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得到了严格保护;是否存在对沟岸、湖库周边植物保护带的开垦、开发活动;是否存在25度以上禁垦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活动;在25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规模、布局、种植和经营方式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是否存在毁林、毁草开垦,引发或加重水土流失的活动;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是否存在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加重水土流失的活动。确保相关单位开展建设活动的合理性,最大程度降低相关部门单位生产发展过程中对周围水土环境带来的破坏浪费和过度开垦。
  3.4  监管相关责任主体职责履行情况
  水土强监管工作还能有效监管相关责任主体职责的履行情况,检查省市、县级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各层级水土保持政策落实情况,是否在当地经济发展规划中加入水土保持内容,水土保持教育力度是否都得到加强,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设备是否配备,水土保持工作是否合理,相应投入的资金是否足够支撑水土保护活动的开展,监督各层级严格落实自身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的责任义务,从而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
  4  水土保持强监管的方法策略
  4.1  人力配合现代化科技力量进行监管
  近年来全国各地生产建设项目日剧增加,数量巨大,范围很广,尤其是需要现场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非常多,靠以往人力为主的监管方式监管,无法做到全覆盖、全过程监管,需人工配合卫星遥感、无人机等高新技术、先进装备与系统等现代化科技力量,进行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全方位监管。让现代空间技术、信息技术与水土保持监管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监管工作时效性、精准性,避免发生亡羊补牢的现象。
  4.2  实行信用监管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水土保持信用体系,全面实行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对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根据情形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或者“失信黑名单”,并在水利行业、国家和地方信用信息平台发布,对水土保持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和社会监督,让违法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4.3  建立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新机制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布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法律义务的相关信息,满足社会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对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事件公开曝光机制。同时,水行政主管部门还应通过广播、电视、录像、报刊、标语等各种形式推进水土保持科普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进乡村,对全社会进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有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水士保持监督管理意识,并建立重大违法事件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监督。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只有采取多元化监管方法进行水土保持强监管,才能达到水土保持监管的目标,起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辅助决策决定制定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
  [2] 牛崇桓,季玲玲.新时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重点任务和措施[J].中国水土保持,2016(4):5~8.
  [3] 毛明月,郝瑞,秦冬冬.水土保持监测的类型与方法探讨[J].青年科学:下半月,2019(4)111~113.
  [4] 夏永坤,王中丽.水土保持监测重要作用及监测方法探讨[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9(5):16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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