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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写作研究的对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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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新闻写作学尚未独立为一门学科,主要原因在于其研究对象不明确、不完垫,本文试图时此进行探索,提出了新闻写作学的研究对象是新闻写作行为活动,这种行为活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
  关键词 新闻写作学 研究对象 系统
  中图分类号 G210 文献标识码 A
  
  严格说来,新闻写作学还不成其为“学”,它历经一个多世纪的发展,迄今仍未能成为一门独立的具有完整理论体系的学科或学说,还处于前科学或潜科学状态,因为,既往的探索还未能准确地把握住其研究对象。
  一般说来,一门学科的命名就是对这门学科的总体对象的概括表述,因此,“新闻写作学”的总体对象当然就是“新闻写作”。然则问题并非如此简单,总体对象在研究之前是一个未知数、一个“空框”,只有在研究实践中把握住了它的各个具体的侧面及各种内外联系,才能填实这个“空框”,使它从模糊空洞的概念“显形”为清晰具体的学科对象。准确确定科学对象绝非易事,从研究者的角度看。在研究之前和研究之中,科学对象常常只是研究的“日标”而未“显形”为确切、实在的东西,从研究对象的角度看,作为规律和本质的对象并不具有直接呈现性,而是深隐于纷繁杂乱的现象之中的,所以,人们对科学对象的认识和把握总得经历漫长的试探、摸索过程。在初期的研究阶段中,人们关注和所能抓住的通常都是对象最表层、最具“客体(对象)性”的突出现象。
  长期以来,我们的新闻写作研究就处于这样的初级阶段:注目于新闻写作活动中最表层、最具“客体性”的现象,尚未抓住新闻写作活动的基本规律、本质矛盾。汗牛充栋的各种“新闻写作基础”、“新闻采写通论”、“新闻采访与写作”、“实用新闻学基础”专著和教材,基本上都是以各类新闻文体和新闻采写技法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其学术思路和愿望是:通过分析、梳理各类新闻文体的构成因素及采写方法,追溯性地“反推”出新闻写作活动的规律。然而,这样的思路并未顺利通向预期的目标,其达成的结果是弄清了,新闻文奉、文体“是什么”,而没能探明新闻文本、文体“产出”的内在机理。这样的学术研究实际上并不是“新闻写作学”,而是“新闻文章学”(或“新闻文体学”),“有意栽花花不发”的原因就在于学术愿望与实际对象的隔离一设定对象与客观对象不统一、希望研究的对象与予以研究的对象相偏离,
  马克思指出,进行任何一门科学研究,首先都必须把握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主体”,‘毛泽东也对此作了精辟论述:“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了一门科学的对象。”。也就是说。科学对象或学科研究对象,就是某一现象领域的基本规律、本质矛盾。所以,要准确、完整、具体地把握新闻写作学的对象、范围,必须对新闻写作的实质即“特殊矛盾性”进行分析。
  新闻写作是新闻写作者以特定的文化心理、认知结构为中介,感受现实生活获取事实信息并以特定体式的篇章化的书面语言予以如实表达的一种行为活动。因此,制作文本的行为活动实质上是写作者的心理活动。从共时性的角度看,这种心理活动是由多种相互依存的心理机能、心理因素(如感知觉、思维、情感、动机、意志等等)交织成的一个复杂结构;从历时性的角度看,它是这些相互联系的心理因素协同活动的一个动态过程,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写作者并不是一个封闭的、孤立的存在,他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其写作心理结构的建构、心理过程的进行与外在客观世界息息相关,客观世界不仅是写作心理活动的反映对象,还是写作心理活动的生成来源。
  所谓“生成来源”,既指写作时的感受、思想、情感等等认识、体验来自于、受制于被反映的客观世界,还指写作者的“先结构”――性格气质、思想情趣、经验知识、技能技巧等等比较稳定的心理结构――也来自于、受制于客观世界。在写作全过程中,“先结构”是非常重要的,它在大脑中以“文本图式”的形态指引着写作者的写作行为,在任何一次具体的写作活动中,它都是先在的。但是,这种先在的心理结构并不能先于客观存在,它必然是写作者所经历的客观生活即“自然、社会、人生”的心理积淀,是由“存在”所决定的“意识”。
  简言之,包括新闻写作在内的一切写作都是一种行为活动,这种行为活动是写作者的一种心理过程、心理结构,该过程、结构既是由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多种心理因素构成的,又必须依赖于与外部世界不断发生联系交流才能得以确立和发展。
  还须特别指出,上述分析、描述显示,写作这种行为活动实际上是作为一个系统而存在、而进行的,它的特征完全符合系统论鼻祖贝朗塔菲对“系统”的界定:“系统可以定义为相互作用着的若干元素的复合体”或“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中的与环境发生关系的各组成部分的总体”。写作行为既然是一个系统,研究它的时候就必须有整体的观点、联系的观点:要把构成这个整体系统的各组成部分都纳入研究的视野,而且要把各部分、各部分与整体、整体与外在环境联系起来研究。既往的新闻写作研究之所以在对象把握上发生偏差,就在于他们把“新闻写作”这个总体对象的某些局部元素当成了整体,之所以使研究呈平面无序状态,则是由于未能找到这些局部元素之间深刻复杂的内在联系。
  通过以上的描述和分析。大抵可以作出这样的表述了:新闻写作学的总体研究对象是新闻写作行为,新闻写作研究的终极目标(深层本质对象)是这种行为的基本规律。
  新闻写作行为是一个整体系统,这一整体系统的所有内外联系――内部各组成部分和外部各影响因素一都是新闻写作学的具体研究对象(即对象范围)。
  在具体研究对象中。对整体系统起主导作用的因素是主要对象(即马克思所说的对象“主体”、毛泽东所说的“特殊矛盾性”),着重研究主要对象可收“纲举目张”之功效。新闻写作学的主要的具体对象,就是新闻写作行为的那些最基本的内外联系因素,它们是:新闻写作行为的过程;新闻写作行为的主体;新闻写作行为的环境或背景系统;新闻写作行为的诉求对象;新闻写作行为的成果。现对这五个方面的因素略作阐释:
  新闻写作过程――新闻写作行为必然地体现为一个过程。新闻写作过程从显性或外部行为的角度看,可以粗线条地划分为“物”(采访以获取新闻事实材料)――“意”(运思以分析、整理、提炼材料)――“文”(行文以“外化”思维成果)这五个大的阶段,这三阶段也可以细化为聚材(采访、观察、查阅等)、选材(鉴别、筛选、整理素材)、定体(拟定或确定具体的新闻体裁)、炼意(从材料中提炼主旨)、结构(谋篇布局)、行文(动笔成篇)、修改、定稿等等环节。在这显性、外部行为过程中蕴藏着的是写作主体的感觉、知觉、记忆、动机、注意、兴趣、思维、情感、灵感等心理活动汇合成的“心理流”,它们协同工作于行为过程的各个阶段,是外部行为过程的深层内部机制。研究新闻写作过程既要探求和把握其外部流程的环节、模式及其变通灵活性,也要透视显性过程背后的心理

机制,由表及里又由内及外地揭示新闻写作的基本规律。
  新闻写作主体――新闻写作行为的主体就是新闻写作者。无论是把握新闻写作对象、确定新闻写作目标。还是展开新闻写作过程、完成新闻文本,都是新闻写作主体的“所作所为”,是他的心灵(心理结构、心理功能)的外化或物化,新闻写作的全部奥秘都集于写作者一身。因此,新闻写作主体是最为重要的研究对象,是新闻写作学研究的中心。但要注意,写作主体研究不同于写作过程研究,写作过程研究重在揭示写作过程中写作者的心理活动机制,即研究主体的写作心理过程;写作主体研究则重在揭示写作者应有的文化心理结构,即研究写作主体的心理结构与建构。换言之,对主体的研究旨在透视新闻写作主体的生成原理,探讨如何建构新闻写作者的优化的文化心理结构。新闻写作学研究的最大目的是培养合格的新闻写作者,主体研究的意义正在于此。
  新闻写作的环境系统――即新闻写作主体置身于其间的客观生活(自然、社会、人生),是新闻写作行为系统所依存、归附的一个宏大的“基础”系统。它既是新闻写作主体反映、表现的客体对象,是独立于主体之外的客观存在;又是新闻写作主体心灵建构的源泉,是可以“内化”为主体的新闻写作文化心理结构的客体――自然、社会、人生的各种信息进入主体的视野、胸怀,必将造就或影响主体形成某种文化心理结构。把新闻写作行为系统置于宏大的客观环境系统中进行考察,不仅研究两者之间的反映和被反映关系,更注重研究两者的转换、交流关系(主要指研究新闻写作者应当吸纳哪些客观生活因素以建构优化的心理结构),将有利于发现新闻写作行为的深刻规律。
  新闻写作的诉求对象――新闻写作行为的诉求对象是读者。读者具有二重性:一方面,读者是新闻写作行为系统的外部客观环境,他们独立于新闻写作行为之外,是新闻文章的接受者;另一方面,读者又是写作行为系统的内部构成因素,是新闻写作主体的一种“写作意识”。怎样理解读者是一种“写作意识”呢?其一、读者的需求、读者的接受能力、读者的注意和兴趣、读者的预期、读者的种类等等构成的“反馈系统”将从多方面制约新闻写作行为,每一个新闻写作者在写作之际,这个“反馈系统”都或明或暗、或多或少地存在于其头脑之中,在一定程度上左右其文章写作。其二、每一个写作主体都既是传达者又是接受者,写作过程同时就是阅读过程,文章思路的更移或伸展、词句段篇的斟酌或确定、结构章法的调整或确立等等,都渗透著作者依据自己的知识储存、经验积累、思想倾向、审美情趣、技能技巧等文化心理结构而进行的阅读评估,都是在边写边读、写读交融的过程中完成的。由此观之,读者当然就是写作主体心理结构的组成部分,是可以置于写作主体范畴中进行研究的对象。
  无论是作为深刻影响新闻写作行为的外部环境系统中的元素,还是作为新闻写作行为系统内部的构成因素,读者都是新闻写作研究的重要对象。
  新闻写作的目的与成果――它是指新闻文本。由于进行新闻写作主体研究存在着一个难以逾越的障碍――大脑及其运作机制迄今为止仍是“黑箱”,无法清晰透视――所以人类自有写作行为以来,对写作的研究就专注于写作的成品,写作成品的显在、直观性使其具有研究的便利性。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往的研究多注目并停留于新闻文本构成因素的平面而静态的分析,这样的研究固然有重大价值。有助于人们认识和把握新闻文本这种“特殊的语言组织”的“特定规律、结构和手段(devices)”(伊格尔顿语);然而停留于结构主义的研究是不够的,还应当有着“建构主义”式的追根溯源,由终端产品的形态“反推”出其生成的机制机理,因为新闻文本不仅是新闻写作的终点,而且也包含着写作的起点,暗示着写作的目标、目的。写作始于写作目标的建立,写作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完成这一预期目标。主体在开始写作之时,头脑中“已经观念地存在着”写作活动成果的模样,它“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进行这样的建构主义式的研究,将可能发现生成、建构新闻写作主体的机制,曲径通幽地窥破大脑“黑箱”中的“物――意――文”生成转化运作之谜。
  总之。新闻写作行为所涉及的全部构成因素和外在联系,一起构成了新闻写作学的对象范围即具体对象。
  具体对象的细分是无穷无尽的,对具体对象的发现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具体对象的日趋丰富完整是一门学科日渐成熟的标志。新闻写作学远未成熟,目前我们尚不能开列出它的完整丰富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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