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娱乐化的伦理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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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雪莎 刘 宁
[摘要]进一步理清新闻娱乐化、传媒娱乐化与大众文化之间的关系,加强对新闻娱乐化的伦理反思和对策研究,有助于更有效地推动我国大众传媒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传媒 娱乐化 伦理 反思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新闻娱乐化风潮日盛:我们的媒体似乎已经到了娱乐至上的时代;新闻娱乐化也日益成为新闻理论界关注的焦点话题。同时,传媒娱乐化、新闻娱乐化所带来的诸多伦理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思考。进一步理清新闻娱乐化、传媒娱乐化与大众文化之间的关系,加强对新闻娱乐化的伦理反思和对策研究,有助于更有效地推动我国大众传媒的健康发展。
一、传媒娱乐化中的新闻娱乐化
所谓“新闻娱乐化”,简单地说就是用娱乐化的态度去对待和处理新闻。在《市场经济与新闻娱乐化》一文中,林晖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加以表述:“最突出的表现是软新闻的流行,即减少严肃新闻的比例,将名人趣事、日常事件及带煽情性、刺激性的犯罪新闻、暴力事件、灾害事件、体育新闻、花边新闻等软性内容作为新闻的重点;其次是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尽力使硬性新闻软化,竭力从严肃的政治、经济变动中挖掘其娱乐价值,并在表现技巧上强调故事性和情节性,一味片面追求趣味性和吸引力,强化事件的戏剧悬念或煽情、刺激的方面,走新闻故事化、新闻文学化道路”。这一对新闻娱乐化表现形式的描述性定义后来被广泛引用,成为目前国内对新闻娱乐化表征的经典叙述。
如果说新闻娱乐化只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娱乐”之风盛行的结果,那么,传媒的娱乐化才是这股娱乐之风的根源。国内最早提及传媒娱乐化概念的是李良荣,他在2000年探讨美国传媒发展趋势的文章中谈到:“传媒的娱乐化不单是指报纸、电台、广播娱乐性内容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新闻内容和版面受到冷落和挤压,而且新闻本身的娱乐性内容越来越多,严肃新闻也竭力用娱乐性来包装”。直至现在,娱乐性节目比例大量增加,严肃新闻节目比例下降:新闻信息的娱乐化倾向日益显著,仍然被人们认为是传媒娱乐化的两大集中表现。
然而,值得注意到是,传媒娱乐化的影响决不仅仅只局限于传媒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传媒娱乐化使大众传媒在继承传统的信息传播功能之外,还赋予了大众传媒娱乐大众的功能。实际上,传媒娱乐化并不是一件新鲜事。纵观美国新闻史,19世纪30年代美国新闻史上的政党报时期结束,《太阳报》、《先驱报》等一大批面向大众的廉价报纸(“便士报”)兴起。这些以教育程度普遍不高、生活相对贫困的城市平民为受众,以赢利为目的的廉价报刊,在开启媒介商业化的同时,也开启了传媒娱乐化的风潮。为了不断扩大报纸的销路,这些廉价报纸以简短、通俗、政治色彩淡的新闻为主,以人情味、趣味性甚至是刺激性、煽情性的社会生活内容取胜,通篇充满低级、庸俗、耸人听闻的消息。这种廉价报纸的煽情之风可以看作传媒娱乐性的开始。1883年,普利策《纽约世界报》的出现,标志着廉价报纸取代了政党报纸成为美国报刊的主体。美国新闻事业进入现代化的时代进程已经完成。伴随着《纽约世界报》与《纽约新闻报》的竞争,在传媒娱乐化的背景下新闻娱乐之风日盛。到19世纪末期的黄色新闻泛滥达到顶点。这些“建立在煽情主义基础上,注重犯罪、丑闻、流言蜚语、离婚、性的问题,强调灾害和体育新闻的报道”,“使用大写字煽动性标题(黑体字或套红色印刷,经常对不甚重要的新闻加以渲染、夸张,整个报纸版面给人以耸人听闻的虚假感”。
二、大众文化下的传媒娱乐化
如果说传媒娱乐化是新闻娱乐化的“根”,新闻娱乐化是传媒娱乐化的“果”,那么,传媒娱乐化和新闻娱乐化所置身的土壤则是大众文化。大众文化本质上是一种消费文化。改革开放30年,我国的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大众意识形态、生活方式、社会价值观都在发生巨大的转变。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消费的高涨。长久的压抑之后,带来的是过度的欲望追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更加注重对物质的享受、娱乐的追求和情感的释放,试图在满足感观享乐的娱乐消遣中释放出自己的本能。对大众文化,金元浦先生是这样定义的:“大众文化是兴起于当代都市的,与当代大工业密切相关的,以全球化的现代传媒(特别是电子传媒)为介质的大批量生产的当代文化形态,是处于消费时代或准消费时代的,由消费意识形态来筹划、引导的大众的,采取时尚化运作方式的当代文化消费形态”。而麦克唐纳则进一步指出:“大众文化的花招很简单――就是尽一切办法让大伙高兴。”
伴随着大众文化的兴起。90年代传媒产业化步伐加快,紧盯市场的传媒集团也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商机,一改严肃、生硬的泛政治化面目,转向另一个极端,通过宣扬享乐、情色、暴力、金钱、冒险、怪僻、传奇,大肆满足人们的浅层次感官要求和享受欲望,来赢得消费者,并想方设法地催化出更为强烈更为持久的需求,从而追求更大的商业利益。同样,浸染在商业化、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中的大众文化和大众传媒。在相同的消费文化本质的基础上,形成了一种互相营养互为寄生,相互伤害互为牵制的复杂关系。经过产业化的大众传媒,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的驱动下,利用技术的力量实现了对大众文化审美的迎合,在不断为消费文化加温中成就了新闻娱乐化的“繁荣”。
三、对“娱乐化”的伦理反思
事实上。传媒娱乐化、新闻娱乐化已为我们带来了诸多伦理问题。新闻娱乐化和传媒娱乐化所引发的伦理问题主要有:
1 娱乐化立场对“人”的关怀的弱化。无论是中国哲学还是西方哲学,人都具有高于一般“物”的崇高价值。在西方哲学中,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将“人是目的”作为“道德三律令”的核心思想,提出“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在中国哲学中,人比万物贵,人与天地并,更是中国价值哲学最根本的观点。《易传》将天地人并立为“三才”,且以人为中位。孔子说:“大地之性人为贵”。《老子》云:“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然而,在娱乐化浪潮中,为迎合受众口味,许多传媒在娱乐化风潮中开始走向感性至上主义,事物存在的社会价值,行为与处境所引起的社会反思,不再是传媒关注的重点,有关公众利益的劳动权利、生态环保、高新科技、行业危机等方面问题很少得到重视,一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硬新闻被淹没在娱乐化的浪潮之中。2003年初SARS疫情来袭,但公众却没能及时了解到相关信息,充斥着我们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的是香港影星张国荣愚人节去世,伊拉克战争即将打响等信息,对广州发生“致命性的流感”进行淡化处理。同年7月,世界足球豪门皇马来华献
技期间,云南省大姚县刚发生了6.2级强烈地震。统计死伤几百人,估计直接经济损失在10亿元以上。但为了获取更多的“眼球”,许多媒体不惜将公众利益抛至脑后,将全部的精力投到一场对“皇马”空前的“新闻大战”中,对云南地震只作为一般的消息例行报道。
2 娱乐化立场中道德的弱化。传媒娱乐化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信息与娱乐的合流。在娱乐化的背景下。信息与娱乐的界线逐渐消失,传媒从过去简单的信息传播,转向对娱乐效果的追求。在这种娱乐化的立场中,当遭遇到严肃的社会道德问题时,传媒往往会忽视道德的价值与意义。不对事物作评价与判断,放逐对生活的反思以及对人生真、善、美的价值判断,而是让大众在娱乐中,在不需动脑筋的“愚乐”中,放松理性批判和改造世界的意志。这种娱乐化立场对道德的弱化着重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正确舆论导向的偏离。“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是江泽民舆论观的活的灵魂,坚持把正确舆论导向放在首位是新闻宣传最重要的责任。媒体掌握着话语霸权,通过选择新闻、评价现象、解释观念、描绘图像、议题设置。影响着我们的文化品位、思维方式以及审美趣味。然而,在传媒娱乐化的进程中,在利益的驱动下,当木子美、流氓燕、车震门等被个性化、放大化时,暴力化、色情化倾向的社会风气就被媒体助长,正确舆论导向就被弱化。二是缺乏对深层问题的关注。新闻的过度娱乐化容易造成对新闻价值的判断失准。在传媒娱乐化的影响下,为追求新闻的新奇性、刺激性,节目制作人、记者被迫在寻找新闻线索时不断挖掘,甚至参与策划“猛料”以挑逗起公众兴趣。在报道严肃的重大问题的信息时,新闻娱乐化也容易导致新闻的媚俗化和低俗化。为迎合公众兴趣,媒体往往容易丧失对事件的道德批判和对社会现实问题的反思。在克林顿的绯闻案里,对美国总统品行的反思已不再重要。斯塔尔的报告、莱温斯基的一举一动才更有价值。
传媒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转变人们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审美观等方面都扮演着积极的角色。在为公众提供正确价值导向上具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不可否认,传媒娱乐化、新闻娱乐化对于增强新闻的吸引力,拉近新闻事件与读者的距离,起着积极推动作用。但毋庸置疑的是,过度娱乐化的背后。是对大众传媒的权威性、公信力的伤害。为此。加强对“娱乐化”的控制成为传媒良性发展的必须。具体来说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要防止新闻“娱乐化”过泛。新闻娱乐化不是新闻庸俗化,更不等于新闻低俗化。然而,追逐商业利益容易将传媒引入歧途。将新闻娱乐化引向庸俗化和低俗化。为此,我们应当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闻伦理建设,通过塑造媒体个性,更新传播理念,优化传播手段,明确新闻价值取向,推动新闻报道向多元化、深度化、专业化发展,防止新闻娱乐化的“泛化”倾向。另一方面,发挥传媒娱乐化的积极作用。丰富民众的文化生活,提升大众审美情趣。娱乐是一种精神状态和审美感受。人人都有向善向美之心。但感官享乐的娱乐不能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反而容易造成审美疲劳。为此,媒体必须以社会使命感、责任感为支撑。不断提升自身的文化品质,有效引导大众健康的审美趣味、生活态度、生活方式、价值取向,才能满足大众的审美需求,才能真正赢得大众。实现媒体长久的生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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