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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离我们并不远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柴效武

  正方:
  由我撰写并由建设部科技司赖明司长向全国两会提议的“以房养老”的提案,在提案提出后受到了预想不到的广泛报道。对“以房养老”持支持态度者也达到49.7%以上。这都大大坚定了我们将这一造福于亿万民众的大课题,持续不断地做下去。
  
  “以房养老”在中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老年人出售自有住房以养老,有效解决了养老资金来源,减轻了家庭养老负担,有利于调节家庭经济生活,为家庭拥有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它将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与购房养老相结合,为巨额保险资金寻找到安全、收益稳定可靠的投资出路,实现保险金“从养老中来,到养老中去”的新型循环机制;将金融、保险、投资等不同工具手段相联接并有机融会,可形成新的金融保险产品,实现金融保险工具创新,突破目前严格的分业经营体制,并推动银证保一体化与混业经营在我国的实现……
  据人口学家预测,到2030年,我国的老年人口将创纪录地达到4.2亿这个天文数字,占到全部人口的比例将达到25%―30%之多。京沪这些特大城市的老年人还将达到全部人口的35%左右。在这种状况下,“以房养老”可能不是大家是否乐意为之,而很可能是大形势的压迫下,不得不采取的一种办法。限于篇幅关系,我就 “以房养老”中的一些质疑作出简单的回答。
  
  传统观念会改变
  
  随着新时代的来临,家庭内部的人际之间,如父母子女之间、夫妻之间的经济利益因素的考虑,呈现为大的上升趋势,传统的伦理道德的因素影响在减弱。如AA制,婚前财产公证等已经有相当出现,而多数老年人都有了相当的积蓄,也不再期望子女的经济资助,而希望更多得到的是子女的“常回家看看”,是生活起居上的关照和精神上的抚慰。
  在目前的独生子女政策下,“四二一家庭”将成为未来家庭的主体形式。单单依靠一对中年夫妇是绝对不可能同时赡养两对老年夫妇和一两个子女的。而依照今日大家的寿命,老年人死亡大致上都在七八十岁,此时的儿女也都在四五十岁左右,都有了自己的房屋。在这种状况下,退休老年人用自己的住房来养老,就完全天经地义。事实上,父母乐意办理“以房养老”时,还是父母对子女在赡养行为中的一种解脱,对父母还是子女都是一件大好事。这之间是不需要有任何不必要的舆论压力的。
  儿子养老与房子养老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的关系,而非一水火不相容的对立物。我们提出了“以房养老”,但并不期望用它来取代儿子养老,而只是为养老模式增加一种补充,是给大家在安排养老时多出一种选择。既然只是一种选择,那就是说大家可以选择“以房养老”,也可以不选择这种养老模式,而改用货币养老的办法。这里的关键是哪种养老模式更对自己的胃口,更适合自己,更有利于自身拥有各项资源的合理配置。
  
  利益能相对平衡
  
  如何平衡老人和接受业务的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大的原则是,抵押房产的价值越大,预期该老年人存活寿命越短,每月可得到的养老金就越多,反之就会愈益减少。具体实施中,老人的实际存活寿命可能大于预期,也可能小于预期。在大于预期余命的状况下,老年人可多得到一份保障;在小于预期余命的状况下,则该老人的经济利益要受到相当亏损。这种状况,正如美国经济学家评论的那样,是老人同机构之间的一种关于“死亡年限”的博弈。
  
  银行风险规避得靠政府
  
  倒按揭的推出,明显地超出目前国家对银行经营范围的限制。同样住宅使用土地的年限只有70年,也是实行倒按揭养老的一大障碍。事实上,如果倒按揭养老模式推出,政府需要为此修订及重建的法律法规将是较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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