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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内涝问题管理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邓锡海

  摘要:目前,随着雨季的到来,城市内涝频繁发生,给人们生活和财产带来巨大损失,这到底是工程建设问题还是行政管理问题,损失应该由谁买单。解决问题是加强管理。笔者分析其中原因,并提出管理思路,以期减少内涝的发生。
  Abstract: At present, along with rainy season's arrival, the urban waterlogging occurs frequently, lives for the people with the property brings the heavy loss, this is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estion or the administration question, loses should pay by who. Solves the problem strengthens the management.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reason, and proposes the management mentality, by time reduction waterlogging's occurrence.
  关键词:内涝 行政管理 设施建设 行政规划
  Key words:Waterlogging Administration Facility construction Administrative plan
  
  2011年6月23日下午,北京迎来了史上最大的暴雨。由于雨速极快,积水严重,北京市排水系统应接不暇,导致市内多处交通瘫痪,大量人群被困,等待救援。无独有偶,2011年7月5日凌晨,江苏扬州突降暴雨,5小时内降水达101毫米,成为今年最大一场急暴雨。一些低洼路段严重积水,造成部分路段交通瘫痪。数据证明,自2010年以来,国内三分之二的地方都发生过类似的内涝现象。
  现在,随着夏日雨季的到来,雨量增大,我国大部地区势必还会发生了内涝现象,并且这种现象还在继续增加,每次内涝发生必然带来人们生活的不便、人员的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内涝的发生拷问着中国的行政管理能力。
  那么,发生内涝的原因是什么,是天灾还是人祸?如何才能有效防止内涝的发生呢?
  一、内涝发生的根本原因
  对于内涝发生的原因,专家教授各执一词。从表象上分析,发生内涝是因为工程设计原因导致的,工程设计的排水量仅能满足工程施工当时的雨量,随着社会自然环境的变化,其设计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自然环境要求。
  于是,又有观点认为,这是社会环境变化太块导致的。这种变化包括两种,一种是自然环境的变化,另外一种是城市规划建设的变化。自然环境的变化是人类不能掌控的,我们只能通过个人的良好行为来降低环境恶化的速度。而对于城市规划建设,这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进步的表现,不能因为内涝的问题而降低城市化建设的进程。
  于是,我们要从本质上分析发生内涝的原因。发生内涝的原因是行政管理能力不足的表现,主要表现在行政规划欠缺前瞻性,行政管理缺乏严肃性。
  所谓行政规划缺乏前瞻性,是指行政机关面对城市管理问题上应该考虑到各个地方的特点和未来的发展趋势。
  所谓行政管理缺乏严肃性。是指对于造成内涝的事故责任缺乏严肃性的管理,2010年我国已经有部分地区发生内涝,2011年应该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但是由于工作人员相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导致内涝工作没有合理的处理,没有相关的人员承担责任,事情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其次,中国虽然有《防洪法》,但是法律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实施难度较大。
  二、内涝问题管理思路
  1、明晰行政责任
  内涝的发生归根结底是行政管理问题。加强行政管理,明细行政责任是首要问题,也就是说在进行城市行政管理过程中,要加强行政管理对内涝的重视程度,将内涝的预防、修缮、救援等相关问题委托给专门的行政管理部门,并强化其责任意识,加强管理力度。另外,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在内涝问题中,要想做到未雨绸缪,单纯的一方行政主体是能力不足的,需要各个行政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这期间包括建筑施工部门、市政管理部门、气象服务部门等,各个部门之间有效沟通,才能事半功倍。
  2、加强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是内涝的根本问题,只有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内涝问题。首先,要提升给排水工程的行政监管指标,我们可以参考国外的技术指标加以建设,除了日本东京的“地下神殿”,美国等多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排水系统,早在上个世纪已经成熟。这种技术指标值得借鉴。其次,强化工程施工的监管,较高的技术标准是根本,除此之外,还要强化工程施工监管,防止出现偷工减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基础设施建设,否则再高的技术标准也于事无补。
  3、强化预案处理
  预案处理是预防发生内涝的解决方案,其中包括设施设备更新方案,救援救助方案、心理疏导方案、管理人员方案等,只有未雨绸缪,才能够最大限度的减少内涝的发生。预案方案应该尽早的制定,并尽量详细,涉及到可能发生的具体情况和实施方案,这种方案应该具有一定的人性化考虑和可行性。
  4、完善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有《防洪法》,但这部法律主要针对应急性、严重性的自然灾害所导致的洪水灾害的预防和救助,对于大规模的、普遍范围的城区内涝并未做具体说明,城市内涝的相关规定属于法律空白,我们可以参考发达国家的相关做法,制定专门的《城市防洪法》,围绕城市内涝预防、规划以及政府责任,进行全方位的立法,同时将给排水工程、造价、监管等相关内容也写入法律,同意立法,统筹规划。
  综上,只有加强行政管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内涝问题,同时也能体现行政机关的综合管理能力。加强管理势在必行。
  注释:
  [1] 司国良,黄翔 沿江城市内涝灾害的反思与对策 中国水利 2009.19
  [2] 叶斌 盛代林 门小瑜 城市内涝的成因及其对策 水利经济 2010.7
  [3] 吴睿鸫 城市防内涝应未雨绸缪 中国商报 2010.5.18
  [4] 李洋 城市内涝原因及对策浅析 安徽建筑 2011年第1期(总176期)
  [5] 刘远举 城市内涝中的真问题与假问题 东方早报 2011.7.7
  [6] 吴晓蕾 中国城市深陷内涝 时代周报 20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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