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性德育理念下的德育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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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玲会
摘要:本文从主体性德育理念入手,在分析主体性德育理念的基础上,探讨如何根据这一理念的要求来完善德育评估。
Abstract:This article obtains from the independent moral education idea, in the analysis independent moral education idea's foundation, how discusses to act according to this idea the request perfect moral education appraisal. key word: Independent moral education; Moral education; The moral education appraises
关键词:主体性德育 德育 德育评估
Key words:Independent moral educationMoral educationMoral education appraisal
作者简介:钟玲会,女,华东师大政治学系07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9-0164-01
主体性德育理念不仅仅是德育实施过程中所应贯彻的理念,而且在德育评估当中更应该贯彻这一理念,它对于培养学生“自主性、选择性、创造性”的德性,检测德育的实效性,反思德育方法等有着重要的作用。主体性德育理念即在教育者的组织和引导下,通过培养受教育者的自主性、能动性、独立性、参与性、创造性等,从而提升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人格的教育。它是现代德育的一种理念和发展方向,体现了人本精神。主体性德育理念是现代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德育新理念,理念是一种导向,是一种灵魂,是一种保证。
德育评估作为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也必然贯彻主体性德育理念。德育评估是检测德育运行机制,检验德育实践效果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德育科学化,优化德育实施过程,提高德育实效性的重要载体;也是督促受教育者自我完善的重要手段。忽略德育理念的贯彻,将会使德育事倍功半。[1]
以往的德育评估缺乏对主体性德育理念的贯彻,通常以他评为主,缺少学生的自评,也没有让学生参与到德育评估方案的设计当中去,忽略了学生的主体性,造成了学生对评估的不重视和反感。而且在他评中,德育评估也往往被当作例行公事,简单地做个鉴定,写出评语或打完分数之后,向学校或有关部门提交个报告就完事。结果使评估不仅没有发挥正确的诊断与调节作用,反而削弱了评估活动的效果,甚至引起学生和评估者之间的矛盾。
德育评估是德育的一个反馈过程,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使考评对象实现德育目标。德育实施过程中哪些做的好,好在哪里;哪些做的不好,症结在哪里,应该怎样纠正、改进,这些都要靠评估来诊断。德育目标是否达到,是否需要重新调整德育目标等问题,也要靠德育评估来调节,它可以使德育目标更具有可行性,在更大程度上调动评估对象的主动性。
主体性德育理念是 21 世纪德育理念的重大转变,它弥补了传统德育过于强调社会性而忽略学生主体性的缺陷。在德育评估中树立主体性理念就是以学生为本,评估指标体系中突出学生的道德主体性即道德判断和选择能力,承认学生的主体地位并发挥学生的参与性,才能真正实现其目的;在德育评估中树立主体性理念,可以有效地帮助我们转变观念、端正思想、明确方向,更好地找准德育工作的战略位置,从而有的放矢地开展德育工作。从一定程度上讲,能否有效地开展德育评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估所遵循的理念。在这种情况下,主体性德育理念对德育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德育评估中,贯彻主体性的与理念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让学生参与评估体系的设计。德育评估要注重学生的主体性, 主体性德育目标是培养学生道德主体性,使学生在多元化的开放社会中能够进行自主选择,并对自己的选择切实地承担选择的责任。德育评估不是一个单向的由评估者考评学生的简单活动,而是一个双向互动的复杂活动。[2]因此,整个评估过程采取公开的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了解学生在思想、道德、政治等方面的心理动态和行为、价值趋向,了解他们关注的焦点问题,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订出有效的指标体系,使德育评估成为评估者与学生双向互动的过程。
其次,评估要具有层次性,突出个性特征。主体性德育虽然要求注重学生的主体性培养,但我们还要注意到每个学生又是有着个性的,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的发展都是有差别的,都有自己的个性特征。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的“三化”社会状态使现代大学生的文化需求更加多样化,更具个性化。而传统德育评估方式用统一的标准来评价学生,这对学生是不公平的。因此,要充分看到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学生的个性,根据学生的个性特征和品德发展特点,用不同的指标评价学生,重视学生的个性塑造。在德育评估中,不能一刀切,在设计指标体系中,应根据不同年龄、专业、院系等因素设计,突出个性特征,使评估更趋合理公正。
最后,在德育评估中突出自我评价的板块。德育评估不仅仅是检验德育效果的需要,也是学生寻求自我发展及自我教育的需要。[3]德育评估目的在于促进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为达到这一目的,我们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以便培养他们用自己掌握的道德观念去判断自己或他人行为的能力。重视自我评价是现代教育评价的一个突出特点。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自我评价越来越受到教育界的重视。单一的评价会不仅使评价没有影响力,而且容易使学生产生不服气的抵制心理,限制学生的个性发展。因此,要使评估成为学生认识自我、发展自我、激励自我的一种手段,以尊重学生为前提,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自我评价。自我评价可以学期或学年为阶段在在整个德育评估中进行,也可以针对某一实践活动进行。如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人生感悟、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等写成书面总结,由任课教师、辅导员进行评判,并与学生交流,教师再加以引导,让学生从多角度审视自我、促进自我的完善与发展。
当前,德育面临着新的挑战,德育的实效性取决于对德育对象的规范引导,德育评估是这方面的重要环节,也是难点内容。我们必须在德育新理念的引领下不断完善德育评估,充分发挥德育对象的主体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改进德育评估的方法,发挥德育评估在德育中应有的作用,提高德育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 敬枫蓉,王嵩.浅论高校德育工作新理念对学生德育评价原则的影响[J].理论与改革,2007,(1).
[2][3] 孙丹薇.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评[M].上海,中国纺织大学出版社,199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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