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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经济伦理观视野的和谐社会建构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 敏 周若愚

  摘要:本文探讨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调整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的关系以及如何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
  Abstract: How did this article discuss under the market economy condition to adjust the economic value and ethics value relations as well as how constructs harmonious social the question.
  关键词:经济价值伦理价值和谐社会
  Key words:Economic value; Ethics value; Harmonious social
  作者简介:李敏,江西武宁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理论和组织行为等;周若愚,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研究方向:企业治理等。
  
  一、十六大党提出建设和谐社会这一重要思想,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坚持和发展了十六大提出这一重要思想,并进一步明确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强调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突出强调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二、伦理价值,指的是主体在伦理方面所肯定的东西。伦理价值也包括三个要点:能满足主体伦理生活需要、是主体所意愿或相信的,并给主体带来道德满足感和崇高感的东西。诸如诚实、忠诚、守信、正义、善、仁慈等伦理价值,同时也是伦理学范畴。伦理价值与经济价值不同,但与所有精神价值相同的是,它通常以主体的行为或精神产品为载体;不可用金钱来测量和表征。与其它精神价值不同的是,它具有独特的规范功能。
  就现有资料来看,在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的关系问题上,大致有四种模式:
  (1)单一模式。认为经济活动应只讲经济价值,不讲伦理价值;或者只讲伦理价值,不讲经济价值。(2)目的―手段模式。又分两类。一类主张伦理价值从属经济价值,经济价值是目标,伦理价值是手段;另一类主张经济价值从属伦理价值,经济价值是手段,伦理价值才是目标。如认为“经济刺激有助于伦理目标”,实际上赞成经济价值从属伦理价值。(3)等同模式。又分两种。一种认为经济价值即伦理价值。例如有的认为,有效的经济行为本身就具有伦理价值,因此效率即具伦理价值;另一种认为,伦理价值即经济价值。例如认为,义即利,义即公利,它与利的区别只在于公利而非私利。(4)重义轻利模式。如儒家所提倡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就是一种典型有代表的表达。单一模式中的唯经济价值论,把经济价值看成与其它价值无关且绝对的东西。没有看到唯有当这种价值满足其它相关价值的要求时,它才能成立。例如“企业的目标就是利润”这一观念,现在美国已受到挑战。而对于当下我国企业界,这“企业目标就是利润”的思想却是大行其道,在大学课堂上,经理人培训上,及各种具体的企业行为,目的就是为企业或组织谋取经济利益。据资料表明:有人认为,利润并非绝对价值,经济活动也不是伦理中立的,利润只有在满足其它要求时,才成为价值。这就是说,经济活动不能只考虑经济价值,而必须同时考虑它是否与其它价值尤其伦理价值相容相助。单一模式中的唯伦理价值论,忽略了经济活动的中心需要,没有看到符合伦理要求的经济价值是经济活动的中心要求。手段-目的模式中,无论主张伦理价值为经济价值服务,还是相反,都把这两种价值区分为目的价值与手段价值。其实,这两种价值之间的关系并非手段与目的关系。两种价值所表达的需求都是主体需求,都属于开放的主体需求的一部分,都是全面发展的人的有机部分。如果以是否有助于经济价值的实现作为伦理价值的取舍标准,那么可否说,只要满足主体的物质需求,只要这种活动是能满足物质需求的活动,只要主体能从中获得可用金钱来衡量的东西,即便偷盗、欺诈也无可非议?主张经济价值是手段,伦理价值是目的的模式是否可取呢?笔者认为,这种价值观造成社会发展缓慢,这里第四模式的极端化。这里要强调的是,在经济领域中,经济价值是能满足主体中心需要的价值,这里只存在是否具有相关和谐性支持的问题,而如果经济价值得不到相关伦理价值的支持,经济价值也就无以为立。这就是通常的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矛盾的情况,但这也并非以伦理价值为目的,而是经济价值本身失去了它立脚的根基。至于等同模式,它把价值同价值的基础混在一起。说有效的经济行为本身就具有伦理价值,至多只能这样理解:具有效率这一价值的经济行为获得伦理的支持,因而具有伦理意义,可以从伦理方面加以肯定,而难以把效率等同于伦理价值。如厉以宁关于效率的分析,认为有效率并不一定是好事,清楚地表明效率的相对性,而不可能将之等同于伦理价值。同样,说“义即利”,这里混淆了功利的或非功利的区别。重义轻利模式。这种思想使得社会上产生一种轻视经商的思想,不利于社会的迅速发展。在高度注重道德伦理和人生内在价值追求的文化体系下,必然产生排斥与内在“道德”相对立的外在物质利益的观念和思想,把与社会活动相关的各种事务概括为谋利,“利”被视为一种与“道义”互不相容的东西。“崇义斥利”思想用观念性的道德力量抑制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愿望,使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评价和获取物质利益的态度长期受到贬抑,降低了人们进一步从事经济活动的动机和要求,从根本上压抑着经济的发展。再一方面,这种思想也必然导致轻视劳动,鄙视体力劳动者,认为经济活动以及与此相关的技能、学术都是小人才去从事的末业小道,是“君子之学”所不齿的。自然知识,尤其是生产技艺,被排除在读书人的视野之外,成为士林所不齿、社会藐视的行当。“凡推步卜相医巧,皆技也。……小人能之”。其鄙薄科技之意,流于言表。
  显然,这四种模式都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它们都片面看待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的功能,没有很好地发挥这两种价值观的作用。经济价值和伦理价值同在社会生活领域中发挥着作用,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我们却不能采取越俎代庖式的“统一”,也不能只看到某一方面的作用,而只能在这两种不同的社会约束方式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在它们发挥作用的过程中,追求社会效应的宏观整合。经济价值观是在资源稀缺的条件下,对如何满足人们需要的人类行为以及其相互关系进行研究的经世济民的“致用”之学。它不能满足于哲学层面的圆融备至,而要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可行的对策,所以它的方法不能伦理化,而必须是满足逻辑性和实证性要求的解剖分析型的方法。伦理价值观则是对人的自利行为的超越。为了消解人类行为的机会主义倾向和社会运行中的利益冲突,它倡导人们克制物欲强度,甚至牺牲自我利益。本文认为和谐社会的营造来自于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的功能的互补与协调。
  三、亚当・斯密早在1759年就指出:“自爱、自律、劳动习惯、诚实、公平、正义感、勇气、谦逊、公共精神以及公共道德规范等,所有这些都是人们在前往市场之前就必须拥有的”。这是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个体道德素养,也是市场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行为选择的道德理性基础。马克思也曾说过道德是以“实践精神”来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道德的目的是按照善的法则创造性地完善社会关系和自身。道德规范在经济活动以至整个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整个社会不能确立一种与之相适应的道德理性体系来自作为人们共同的“内在道德律令”和“外在行为准则”,那么,市场经济就会失去基本的道德文化支撑,必将造成人们精神生活和经济活动的严重无序。诺思认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而“有效率的经济组织需要建立制度化的财产所有权,把个人的经济努力不断引向一种社会性活动,使个人的收益率不断接近社会的收益率”。这种说法其实也就是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他们彼此发展的良性循环、彼此相互支撑、相互发展的关系,它们共同组成一个有效率的组织。

  在习俗的观念中,伦理似乎是与经济活动、利益追求相分离的结构,是有闲者的生活方式,实际上,这是对伦理本性的误解。谋生是人面临的基本课题,生产活动是人的基本活动,但人与动物的根本不同,在于不仅追求“得”即获得,更追求“德”即伦理。如果说,经济解决的是“得”的问题,伦理着重解决的就是“如何获得”的问题。人要生存就必须“得”,但“得”有“大得”与“小得”之分,“利”有“长利”与“近利”之别。“小得”是个体的得,它是真实的存在,但有时为了群体或类的“得”,个体必须牺牲自己的“得”;经济活动是谋利活动,但为了长远的利益,有时必须牺牲眼前的利益。正是这些“牺牲”中,体现出了伦理的价值和意义伦理意识的核心是价值意识,它代表着人们在利益活动中对价值与意义的追求。
  这种以“德”谋“得”,“德”“得”相通的原理,是一种超功利的功利性。伦理的意识,是一种价值导向的意识,是人的尊严的意识,同时也是人文的意义。它赋予社会以价值的导向力,个体行为的调控力与内驱力,社会的自我组织力,组织的凝聚力。因此,在现代中国社会的宏观发展中,经济发展是根本,但经济运行的质量,经济生活的秩序,经济持续发展的推动力,都不可能在经济自身中获得解决,而必须在人文视野中,尤其在伦理人文视野中寻找动力之源。经济与人文的有机生态,才能保障经济健康、健全的持续发展,也才能保障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近现代工业文明和商品经济模式无限制地掠夺和开发自然资源并因此产生的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衡呼唤人们必须重视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建设朝着相致方向发展。结合历史及现状,在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到以下几点:
  1、和谐社会的建设,务必使伦理价值深扣当代经济建设的旋律,反映经济建设内在和根本的要求,并发挥其特有的效能使经济建设朝着和谐、美善的方向发展。当代伦理价值的生命力在于其一方面倾听经济建设的声音,顺应经济建设声音,并自觉地参与其中,另一方面,又要对经济建设给予必要的价值引导和目标的提升,使其超越各自的局限而不断地发展完善。
  2、确立市场经济的基本道德原则:不侵害他人的权益和由此带来的“双赢”。我们应当清晰认识到,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平等交易,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必须克服传统上道伦理价值的本质理解为“利他”和“自我牺牲”的狭隘看法。在当下,我们要做的是明确市场交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明确个人的正当利益。
  3、建立社会、企业、个人诚信体系。恩格斯早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文中指出:“大商店的老板是珍惜自己的声誉的,假如他们出售劣等的掺假的货物,最吃亏的还是他们自己。……大零售商在自己的买卖里投下了大宗资本,骗局一旦被识破,就要丧失信用,遭受破产,可是小店主的营业而不出一条街,如果他的骗人的伎俩被揭穿了,那他会失掉些什么呢?”这些至理名言道出了经商诚信的重要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也只有德利互济合一,才能找到商业发展的源泉动力,才能超脱物的制碍,利的短见。伦理与谋略的统一,使中国商人具备了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素质,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也可称作商业的“生存公理”。
  4、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代,有必要建立全球伦理主义,这是企业让社会接受的基础。中国企业要想全球市场上有所作为,本文觉得除了在硬件上我们要有优势,在软件诸如伦理价值观上我们有必要与其他国家的伦理价值观进行某种程度的合拍,树立全球伦理主义对当前中国企业界而言,远比企业的硬件建设重要,因为企业的伦理价值观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立,而其功用,使得企业的交易成本等会大大减少,最终使得企业能为社会所接受。
  
  参考文献:
  [1]厉以宁.经济学的伦理问题.三联书店版,1995
  [2]王克千.价值是什么――价值哲学引论.中山大学出版社,1992
  [3]恩德勒.对企业的伦理评价.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1995
  [4]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出版社,2002.
  [5]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4
  [6]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
  [7]参见诺思、罗・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学苑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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