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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强省建设需公共财政积极作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江建平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省委第十一届九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建议》提出,要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快实现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公共财政是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加快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特点的公共财政文化投入新机制,对于江苏率先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文化软实力,作用不可或缺。
  
  完善保障机制,切实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近年来,全省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文化投入,有力地支持了文化事业的发展。“十一五”期间,全省财政文化投入323亿元,年均增长25.1%,高于同期一般预算支出增幅,占财政支出比重达1.99%,比“十五”期间的1.68%明显提高,支持实施了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文化“三下乡”、农家书屋建设等文化惠民实事工程,以及南京图书馆、江苏美术馆新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面对建设文化强省的新形势、新任务,各级财政将不断完善投入保障机制,更好地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在投入理念上,需强化财政保障责任。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文化领域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的状况逐步转变,让公益性文化回归公共事业属性已成为共识。明确文化事业的公益性质就是明确了政府的责任,也就确定公共财政必须将文化事业纳入重点保障的范围。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广大民众对文化事业的需求不断增加,要求公共财政保障的力度也日趋增大。因此,今后一段时间,全省各级财政需继续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文化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同时,文化方面的财政保障机制要体现文化发展规律和特点,不仅要保运转、改善条件,更要在培养引进人才、激励精品力作以及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方面不断创新、加力。
  在投入职责上,需强化财政分级机制。支持和保障文化事业发展,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各级政府共同的责任,需要各级财政一起强化投入力度。近年来,在中央和省财政不断加大投入的情况下,有少数地方基层财政不但没有相应增加,有的反而有所减少,出现的不是“叠加效应”而是“替代效应”。因此,有必要根据文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在中央和地方财政合理划分文化投入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省内各级财政在保障文化事业方面的支出职责,做到事权与财权相匹配、权力与责任相统一。今后省财政将对全省性文化事业发展加强经费保障,市县财政也应加大对当地文化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省财政还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扶持农村文化发展和文化惠民工程等。
  在投入方向上,将重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财政资金有限与文化需求庞大是一对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公其财政的文化投入重点是满足广人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需求。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构建,今后我省财政将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原则,旧绕推进基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大文化投入,强化文化事业发展经费保障,加快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支持实施农村文化工程,鼓励各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文化活动、培养农村文化队伍;巩固和扩大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成果,全面普及“县有两馆、镇有一站、村有一室”的县乡村三级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不断丰富内容;推动城市公共文化向农村延伸,使农村群众和进城务工人员享受与城区居民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缩小城乡“信息鸿沟”。积极支持提升拓展文化惠民工程,扩大向社会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的范围;激励优秀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文化品牌的打造。积极支持加快推进省市重点文化设施和各类公共文化服务网点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优化支持方式,大力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文化具有引导社会、教育人民等功能,作为生产和提供文化产品与服务的文化产业因此具有一定的公共性。我旧历来重视文化及文化产业的公共性,注重其社会效益,文化事业的发展起步较早。文化产业由于起步较晚,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化总量较小,总体上仍处于弱势。这就迫切需要公共财政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引导和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前些年,按照同家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积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企业增强活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省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省演艺、广电、出版、报业、文化产业、传输网络六大产业集团以及“中江网络”成功甘建并获得较好发展,其中省演艺集团自2004年改制5年来,实现了营业收入、经济效益、资产规模三个“翻番”。自2007年开始,省财政设立文化产业专项引导资金,资金规模从1亿元逐步增加到2010年的2亿元,4年累计安排5.2亿元,支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354个,引领了文化产业发展。2009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达1065亿元,占GDP的比重达3.2%。
  2009年,省委、省政府做出决定,我省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到2012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5%以上,成为田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建设文化强省必须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等原则,需要各级财政今后更有效地运用公共财政政策工具,寻求更好的着力点、更优的支持方式,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一是积极引导重点行业发展。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必须突破传统文化产业的局限,要在巩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门类的基础上,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为此,省财政将逐步扩大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规模,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并有效带动市县投入,以资助、贴息等方式,着力引导创意设计、新兴媒体、动漫游戏、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演艺娱乐、文化旅游、丁艺美术、广告会展等重点行业发展。加强与相关财政引导资金的互动,推动文化产业与教育、体育、休闲等产业相融合,支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提高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催生新的文化业态。二是积极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必须提高产业集中度,以大企业支撑大产业,需要培育一批有市场感召力、带动能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在继续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激发文化企业活力的基础上,省财政将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宣传文化发展

资金的作用,重点支持省级重点文化产业集团整合资源、拓展业务,打造“航母型”骨干文化企业。鼓励和支持骨干文化企业“走出去”,融入国际文化产业链,增强适应国际市场能力和周际竞争力。三是积极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必须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使相关生产要素和企业加速集中、集聚发展。为此,财政将积极支持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重点是打造相关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进一步发挥江苏紫金文化产业基金的作用,加强融资平台建设,为文化产业集聚集群创造条件。
  
  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文化资金使用效益
  
  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持方式是公共财政保障文化事业和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尤其重要。按照新公共管理理论,财政预算资源的配置要从强调投入转为结果导向,应注重支出绩效,也就是社会目标与结果,而非直接的产出或活动。因此,必须高度关注财政文化资金的使用绩效。然而,文化具有特殊性,文化领域的绩效管理难度相当大。这就要求各有关方面要像重视文化投入一样重视财政文化资金的绩效管理。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和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管理“四位一体”的理念,突出绩效管理核心,根据文化发展规律和特点,加强财政文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服务“文化事业强、文化产业强、文化人才队伍强”的文化强省目标。
  一是寓绩效于财政文化资金预算管理全过程。认真总结财政文化资金绩效管理已有的做法,将绩效管理向预算管理全过程延伸、拓展。在预算安排时,要包含文化事业或文化产业发展的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时,要动态衡量这些绩效目标的进展情况;在决算总结时,要全面评价绩效指标的实现情况;财政监督的重点要体现绩效。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以利于有效实施绩效管理,确保财政文化资金合理分配、安全运行、高效使用,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二是加强财政文化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评价。针对文化发展规律和特点,确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市健全各类财政文化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不仅对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的专项资金要进行绩效评价,对文化公共服务方面的保障经费使用情况也要引入绩效评价制度,包括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也要有相应的绩效评价办法。对已有的专项资会绩效评价办法,将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完善;对尚未制订办法的专项资金,将尽快制订。同时,我们还将采取措施,抓财政文化资金绩效考评制度的落实,还将建立反馈机制,将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提高绩效评价的效力。
  三是将预算编制与文化资产管理相衔接。传统上看,公共管理比较注重资源流量而非存量,关注更多的是财政收支而非单位资产,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共资源使用效率效益的提升。为提高文化领域的财政投入绩效,需要统筹收支流量和资产存量,需要将预算编制与文化资产有机衔接。此外,还需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整合各类文化资源,科学统筹推进各项文化工程,最大限度地减少文化领域公共资源的重复配置和闲置浪费。按照《江苏省文化企业同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同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文化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努力保值增值。
  
  责任编辑:刘忠
  
  文化产业引导资金
  
  2007年省政府决定设立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每年省财政预算安排1亿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出台后,为实现文化产业跨越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0年起每年安排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2亿元。在此引导下,许多市、县如南京、苏州、淮安、常熟、昆山等也设立了本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一些地区还对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给予了资金配套。据了解,我省设立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的时间和规模在全国均是领先的。
  经过2007、2009年度两批评审,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已组织实施201个项目,安排资金3.0754亿元;其中,2007年度82个项目、1.3689亿元,2009年度119个项目、1.7065亿元。引导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推动了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带动了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持续增长,支撑了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升级,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跟踪考核结果看,两批项目大部分进展顺利。如江苏中彩印务有限公司通过实施“年产4500万只高档包装印刷品技改项目”,填补了我省专业UV印刷的空白,项目建成后营业收入和利润分别增加9683万元和1011万元;苏绣、溱潼会船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通过实施产业化开发运作,实现了利用与传承的良性互动;而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对影视和动漫的奖励,也有力推动了我省影视精品生产和影视动画产业繁荣发展,一批影视剧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11部电视动画被国家广电总局评为优秀国产动画片,超过以往三年的总量。
  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还注重加强对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高清晰度电视、文化创意、动漫、3D电影、数字出版等新兴文化业态的扶持,在项目安排中新兴文化业态所占比重不断提升。2009年新兴文化业态项目比重由2007年的14.6%提高到24.6%,总投资额由11.62亿元提高到43.63亿元。这有力促进了文化产业与经济、科技融合和新兴业态快速发展,为文化产业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如江苏移动电视通过项目实施,完成项目经营收入443万元,并带动合作单位终端设备投入300多万元,实现广告经营收入1200万元。
  2010年经过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等程序评审遴选了151个项目,资助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达38个,占到项目总数的25.2%,较以往有显著提高。项目中新兴文化产业项目所占比重已接近1/3。苏北地区项目数占全省项目总数的15.2%,资金总额占14.1%,分别比上年大幅提高6.0个和5.1个百分点。
  江苏紫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2009年省委省政府设立初始规模20亿元的江苏紫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重点扶持有发展潜力的重点文化项目以及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型文化企业和高成长性文化企业。目前基金已投资南京时代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8160万元,并重点跟踪10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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