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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记者的媒介素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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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媒介素养教育经曆了从“保护主义”到“信息产制”的范式转变,当下活跃于自媒体平台的公民记者,其媒介素养教育的重点内容是对信息的判断、选择与“挪用能力”的培养;媒介话语权的有效运用与“分布性认知能力”的培养;“模拟能力”与做一个负责任的传者的培养。其媒介素养教育的实施路径,一是个人化、碎片化的媒介素养习得;二是社会化、系统化的媒介素养教育。
  关键词 公民记者;媒介素养教育;内容;路径
  中图分类号 G206 文献标识码 A
  作者简介申金霞,中国传媒大学教师,助理研究员,北京100024;中国社科院新闻学与传播学系博士研究生,北京100005
  目前,对媒介素养的认识主要分为两个模式,一个是技能模式,一个是知识模式,所谓技能模式,以1992年美国媒介素养研究中心提出的媒介素养概念为代表:“人们面对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映能力”。所谓知识模式,是侧重对媒介社会功能的认知,如新闻是对现实的建构、受众在信息接受过程中的编码解码、媒介是由一套独特语言组成的信息传播符号系统等。究其根本,上述两种模式的目标都是提升受众的媒介理解能力与媒介参与能力,即受众对接触到的信息的处理能力以及对媒介内容的生产与创造能力(笔者称之为产制能力)。
  公民记者是公民新闻视域下从事新闻采集与报道的非职业新闻工作者,web2.0技术的发展,使普通民众能方便快捷地进行新闻产制,并在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华南虎事件、汶川地震、7.23动车追尾等一系列重大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填补了专业媒体的失语与缺位。同时,公民记者也面临着虚假公民新闻、人肉搜索与网络暴民、网络推手与信息操纵、群体智慧与群体极化等现实困境,而提升其媒介素养是化解困境的有效方法。
  一、媒介素养教育的范式转变——从“保护主义”到“信息产制”
  媒介素养教育发展史上,经曆了四次(代)范式转变。媒介素养教育的第一代范式为“保护主义”范式,这一范式强调对精英文化的保护,反对大众传媒的流行文化价值观,“将媒体可操纵的本质与能够经受事件考验的现实文化价值进行比较”,受魔弹论传播效果的影响,认为受众在强大的媒介信息传播面前,是脆弱的、易受影响的,要求保护公众远离并免受有害的、不良的媒介信息侵害,这一范式在20世纪30至60年代得到普遍认同。媒介素养教育的第二代范式为“辨别主义”范式,这一范式始于20世纪60年代,源于对媒介功能认识的不断深入及对强烈抵制媒介态度的反思,认为媒介信息并非一无是处或全部都是有害信息,关键是受众对媒介信息的主动选择和辨别能力,媒介素养教育也从保护观、抗拒观转变为辨别观,教育受众以批判的眼光审视媒介内容,学会辨别媒介信息。媒介素养教育的第三代范式为“批判解读”范式,始于20世纪80年代,强调公众对媒介传播内容的批判解读能力,这一范式是对传播学效果研究的回应,如英国文化研究学者斯图尔特?霍尔(Stuart Holden)提出了编码/解码理论,认为讯息的生产者通常有倾向性或主导性解读,即倾向于受众以某种方法去解读,而受众可能不同意某个讯息甚至误读讯息的某些方面,进行意义协商或对抗性解码,解读出另外或完全不同的一种意义,莱恩?马斯特曼Len Masterman“将这个过程概括为‘从家长制(Paternalism)走向授权(Empowerment)’”。我们从美国媒介素养中心提出的得到广泛认同的媒介素养教育的核心概念和关键问题就可看出(表1):
  媒介素养教育的第四代范式始于20世纪90年代,随着受众主动性的不断增强,媒介素养教育“已逐步转移到强调对媒介的质疑和批判性思考,并进一步拓展到以公众媒介参与为核心的研究范式……如果说媒介使用基本意味着被动、单向的接收过程,那么媒介信息处理则代表着受众主动、积极的处理策略,而媒介参与更进一步,不仅接收、处理信息,而且参与生产信息,三者之间构成了受众主动性递增的链条。恰如霍布斯所言,媒介素养就是从基本的能够使用媒介到思考分析、再到利用媒介参与创造的过程”。笔者认为,进入21世纪,web2.0技术,使公众已从传统媒体主导下的媒介参与转向了基于博客、播客、微博等自媒体平台的公众“信息产制”。
  公众“信息产制”,尤其是公民记者的出现是以互联网web2.0技术被大范围使用与参与式文化(participatory culture)蓬勃兴起相呼应为背景。参与式文化指在技术支持下,公民热情参与创造内容与分享内容,并能通过参与,感知个体与其他参与者之间的社会联系,“很大程度上,参与性文化上是自愿的、不具有连贯性的并可能完全由个人兴趣所驱动”。参与式文化的形式包括:身份认同如以正式或非正式成员的身份,通过不同媒介形式组成的一种联合与表达,如留言板、网络游戏等;行动表达如快闪行动(flashmob);协作性解决问题如维基百科;信息表达与传播如通过博客、播客、微博的内容发布。在此背景下,美国新媒介联合会提出了“新媒介素养”的概念,并定义为:“由听觉、视觉以及数字素养相互重叠共同构成的一整套能力与技巧,包括对视觉、听觉力量的理解能力,对这种力量的识别与使用能力,对数字媒介的控制与转换能力,对数字内容的普遍性传播能力,以及轻易对数字内容进行再加工的能力”。由此可见,在以往使用、理解、批判媒介的基础上,因“先前的受众”在传者与受者之间角色的自由变换,公民记者是“先前的受众”中的积极表达者,他们作为传者的传播能力理应得到重视和发展。美国的詹金斯教授认为新媒介素养视域下青少年应具备如下11项核心技能:1.游戏能力。作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是一种与周围环境进行试验的能力;2.模拟能力。解释与建构真实世界进程的动态模型的能力;3.表演能力。利用替代性身份来达到即兴创新目的的能力;4.挪用能力。进行有意义的采集与再加工媒介内容的能力;5.多重任务处理能力。在事先毫无准备的状态下,具有迅速监测周围环境并能抓住事件关键细节的能力;6.分布性认知能力。具有与那些能够扩展我们智商的工具进行富有成效的互动的能力;7.集体智慧能力。为了完成共同目标而与其他人共享知识、交换想法的能力;8.判断能力。具有评价不同来源信息的可靠性与可信性的能力;9.跨媒介导航能力。具有处理不同媒介形态的故事与信息流的能力;10.网络能力。具有寻找、整合以及传播信息的能力;11.协商能力。具有在不同网络社区间穿梭的能力,具有识别和尊重不同观点的能力,具有理解与遵循替代性规范的能力。其实,上述11项技能是互联网时代每个网民尤其是公民记者应该具备的技能,也可以看出,由网络带来的虚拟空间中,网民之间的互动能力、与其他虚拟用户的协作能力和传播能力是网络化社会的重要能力,而活跃于自媒体平台的公民记者,理应加强网络交往能力、协作能力与传播能力,以提高公民新闻的报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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