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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互联网+”助力小额信贷精准扶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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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当前扶贫工作已经进入脱贫攻坚阶段,在小额信贷扶贫工作中要求要促进扶贫精准性,要助力普惠金融的实施还要保持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互联网+金融”模式可克服传统小额信贷实施过程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小额信贷贷款审批效率,加强风险防控与信贷监管力度,高效融合社会资本参与信贷扶贫工作。新时期精准扶贫背景下,“互联网+”小额信贷扶贫新思路是加大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金融理念意识,建立和完善小额信贷监管和风险防备机制,完善相关法律和监管体系。
  [关键词]“互联网+”;小额信贷;精准扶贫
  [DOI]1013939/jcnkizgsc201916044
  1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互联网+”渗透到社会经济各个领域,推动国家产业经济快速发展。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指出,要引导互联网金融扶贫和移动金融在农村的规范发展。事实上,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智能手机在农村地区的普及,互联网金融扶贫已经在农村精准扶贫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推动农村金融扶贫的进程。小额信贷扶贫在我国自八十年代开始实施以来,目前已经形成了国家金融扶贫的战略品牌,在当前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小额信贷扶贫模式将成为新时期助推精准脱贫的利器,研究“互联网+”小额信贷扶贫模式的新思路,有助于小额信贷扶贫目标的实现并形成小额信贷的可持续性发展。
  2新时期小额信贷精准扶贫的新要求
  21小额信贷扶贫要进一步突出精准性
  小额信贷扶贫的初衷就是要实现精准扶贫,精准帮助到具体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以及工商个体户。随着扶贫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贫困户分布表现分散性,扶贫工作要求要进一步精准,达到扶真贫,真扶贫的效果。传统的由政府主导的小额信贷扶贫以贴息免息方式委托商业银行为贫困户提供贷款,贷款对象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在贫困户识别过程中由于精准识别机制的缺陷往往使得部分真贫贫困户被排斥在扶贫资源之外。新时期还需创新小额信贷扶贫方式方法,通过有效渠道大量引入社会资金参与信贷扶贫,进一步促进扶贫精准性。
  22小额信贷扶贫应推进普惠金融的实施
  新时期党中央将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提到重要战略层面,国务院于2015年10月印发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5—2020年)”并强调要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公平公正地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小额信贷是普惠金融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新时期小额信贷扶贫实施目的之一是要促进普惠金融的推进,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23新时期金融扶贫的同时,应保持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
  传统的政策性扶贫小额信贷的贴息免息免担保和财政风险补偿机制的方式带有救济式扶贫色彩,容易助长贫困人口“等、靠、要”的思想,不利于激发贫困户发展的内生动力。另外,其信贷目标对象是建档利卡的贫困户,当贫困户脱贫之后就无法继续享受到贷款支持,这并不符合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因此,这种政策性补贴的信贷扶贫方式只是适用于短期内的脱贫攻坚阶段。就长期来看,小额信贷扶贫手段和方式应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市场竞争手段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到小额信贷扶贫工作中来,才能实现扶贫功能的同时保持小额信贷发展的可持续性。
  3“互联网+”小额信贷精准扶贫模式的优势
  31克服了信贷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在传统扶贫过程中,因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贫困户对贷款的相关政策与办理手续没有正确的理解,从而产生惧贷心里。同时,资金供给方因对贫困户特点以及信贷需求缺乏了解,难以设计合理的信贷产品和进行相关金融知识的指导。将“互联网+”应用到小额信贷扶贫当中来,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使得资金供需双方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信息的透明化,使得信贷供给方能根据资金需求者的情况进行风险评估与产品设计。另一方面,资金需求方可通过网络平台实时了解信贷供给信息,为申请合理贷款提供了基础。因此,“互联网+”小额信贷扶贫克服了传统扶贫模式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32使贷款流程和手续变得简单方便
  有过个人贷款经历的客户都知道,传统贷款流程,从提交申请、各种资料到贷前调查再到审批授信,审批周期长,手续繁琐,从提交申请到资金到账最快也需要一星期时间,而在移动互联网金融时代,从系统接收到申请到客户获批贷款只需3至5分钟。客户不需要提交任何资料,只要符合申请资格,就可以在该行手机银行直接操作,60秒资金就可以到账。可见,互联网金融扶贫可同时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约束,服务直接,手续简便,资金到账快,服务成本低,有利于提升资源的配置效率。
  33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增强法律监督效果
  运用互联网技术可迅速对农户进行征信和风险识别,在放贷前就实施风险控制。农户贷款后可通过云平台利用大数据动态监测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借款农户的资金流、商品流实施持续监控,确保扶贫资金合理高效利用,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平台,还可公开透明地对扶贫对象进行监督和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34有效调动社会资金参与信贷扶贫
  互联网可实现供需双方直接对接,可调动社会上的闲散剩余资金参与到小额信贷扶贫中来,例如P2P网络信贷模式,就是个人对个人的互联网小额信贷模式,通过互联网线上平台以众筹等形式筹集资金,利用线下平台进行精准放贷,形成线上与线下协作共赢的扶贫模式,有效解决扶贫资金的来源与款项投向问题,达到精准扶贫的目标。
  35“互联网+”助推小额信贷扶贫形成“长尾优势”的金融市场
  长尾理论是传统二八理论的一个颠覆,它认为除了那些集中人们需求的主流市场以外,其他需求小量的、零散的和个性化的非主流市场累加起来会形成一个比主流市场还大的长尾市场(王军,吴海燕,2016)。长尾理论非常适用于小额信贷服务领域,小额信贷因具有笔数多,额度小等特征,若采用传统小额信贷扶贫方式则会造成信贷运营成本高,利润低,从而使得传统商业金融机构往往忽略了这个非主流市场,由此造成了貧困人口贷款难贷款贵的问。利用互联网技术可克服运营成本问题,突出小额信贷非主流金融市场的长尾优势出来。   4“互联网+”助力小额信贷精准扶贫新思路
  41进一步完善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
  扶贫攻坚阶段,贫困户多分布于深度贫困区,这些地区多为偏远山区、高寒地区、深山区等,在这些地区光纤网络覆盖率低,通讯基础设施落后,可能成为互联网金融普及的盲区。因此国家扶贫工作中还应重点关注深度贫困深山区的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入户,普及4G网络,打通电信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加快信息化技术和服务普及,降低互联网使用成本,为广大农民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才能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42加强农民金融理念的提升
  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很大程度与农民金融理念的提升有关,但事实上,我国贫困地区使用智能手机端金融服务的人数还很少,据相关统计信息显示,贫困地区农村手机的普及率高达92%,但智能手机持有率才50%,多数农民文化程度较低,对手机的应用还仅限于通讯功能,对手机端的金融服务,比如转账、汇款、缴费、网上购物、信用卡服务、理财等使用知之甚少,农民对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对有效融资可提高生产力、改善生活水平的意识和能力都很薄弱,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村金融的教育,提高农民的金融意识能力,才能为普惠金融实施提供基本保障。
  43引入保险机构参与到互联网金融扶贫中来
  当前的互联网金融扶贫模式基本依赖于互联网平台建立起来的,但实施的过程中互联网平台往往只起到一个中介的作用,基本由借贷人承担所有的风险。而由于投资人与借贷人之间并非面对面的熟人交易,在缺乏权威性的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下,投资人的投资积极性容易受挫。但由于网络技术的安全性和存在漏洞的可能性,互联网平台如果承担借贷风险,就可能造成运营成本的增加,因此,可考虑通过引入保险机构参与到互联网金融扶贫模式当中来,通过购买保险降低资金投资风险,将小额信贷和保险系统有机结合,保证小额信贷的顺利发展。
  另外,通过建立行业协会方式,来加强行业自律能力,组建行业规范行为制度和诚信自律公约或行业组织的自律联盟公约,通过这些自律公约和联盟公约为整个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小额信贷公司的发展起到了自律的监管作用。
  44完善相关的法律和监管体系的建设
  由于互联网时代的不确定性、互联网技术的不成熟性,以及立法的滞后性,互联网借贷行为的法律监管常出现缺位现象,没有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范围,另外,对参与互联网借贷人员没有采取认证的方式,使得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今后在互联网小额信贷相关工作中,必须对从业者的人员资格进行评估,并明确小额信贷公司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建立资源认证制度,对互联网金融业务和衍生品实行不同部门分层具体监管,通过互联网、电视、报刊、社区讲座向全体社会公民宣传互联网金融产品知识和风险知识培训,加大个人诚信和道德风险的宣传,加大道德风险的惩罚力度。规范互联网信贷活动行为和营销方式,避免产生假大空的不真实宣传,导致行业的恶性竞争。
  5结语
  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为确保如期建成小康社会,扶贫工作更要突出精准性。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可实现扶贫资源供需的精准对接。小额信贷除了强调扶贫功能外,还应注重未来发展的可持续性,促进普惠金融的建设,让各层次的贫困人口都可享受到金融服务。“互联网+”小额信贷扶贫模式中需要扶贫对象的自发参与,更需要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这就需要政府提供政策供给,具体来说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提升贫困地区农民的金融理念意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法律监管力度,以保障互联网金融扶贫得以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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