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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熵权法的文化创意类上市公司竞争力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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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结合文化创意企业特点,从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营运能力以及规模效应4个层面构建了文化创意企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熵权法对国内212家文化创意类上市公司的竞争力进行分析评价。研究发现,熵权表明成长能力和规模效应指标对文化创意类上市公司竞争力具有显著影响;综合得分显示文化创意类上市公司总体竞争力较弱,差异较大。
  【关键词】上市公司 竞争力 文化创意企业 熵权法
  一、前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在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正在进入发展的黄金期。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逐年提升,文化创意类上市公司快速增加。然而,我国文化创意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经济实力弱,与国外实力相差悬殊,在国民经济中所做的贡献也与文化创意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相称。对文化创意类上市公司进行竞争力评价具有现实需要。但是,目前学者大多从国家层面和产业层面研究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力,对微观层面的文化创意企业的研究,特别是文化创意企业竞争力评价研究较少。本文结合文化创意企业特点,从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运营能力以及规模效应4个层面构建了文化创意企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熵权法对国内212家文化创意类上市公司的竞争力进行分析评价。
  二、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一)评价指标体系
  由于会计数据易于获取,本文从财务视角,利用2016年财务数据,对文化创意类上市公司竞争力进行评价。
  盈利能力:本文选用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现金流量、营业利润率、每股收益5个指标。
  成长能力:本文选用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无形资产净值、托宾Q值及研发强度6个指标。
  运营能力:本文选用流动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来衡量运营能力。
  规模效应:本文以营业总收入、人均净利润、净资产作为反映企业规模实力的指标。
  (二)评价方法
  熵的概念源于热力学,用来表示随机变量取值的不确定性程度。信息量越大,不确定性就越小,熵也就越小。由于竞争力研究具有很大的模糊性,而熵权法被视为一种客观赋权方法,因此,本文采用国家统计局文化产业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标准进行行业大类和领域划分,收集212家文化创意类上市公司的年报数据,采用熵权法对其竞争力进行评价。主要步骤如下:
  三、竞争力评价
  (一)权重计算
  本文结合中国证监会(CSRC)的行业分类以及锐思金融数据库(RESSET)中的行业分类,选择215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为了保证数据的有效性,本文剔除了ST公司,数据主要来源于212家上市公司2016年的公开年报,并使用z-score法对异常值数据进行了均值处理。通过熵值法计算出的权重见表1。
  从表1可见,成长能力、规模效应以及运营能力是影响文化创意企业竞争力的主要影响因素。其中,研发强度、营业收入总额、无形资产净值以及净资产,在综合評价中贡献最大,而营业利润增长率、现金流量、营业利润率的权重较小,说明创新研发是文化创意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而盈利能力目前相对较弱。
  (二)综合评价
  目前,我国文化创意类上市公司覆盖文化产业的8大类(缺文化投资运营大类),23个中类。其中以广播电视电影设备制造及销售,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领域的文化创意企业占比最多,且综合竞争力排名靠前,是文化创意产业的中坚力量。典型代表如TCL集团、华侨城A、四川长虹、同方股份、立思辰等,其中TCL集团竞争力最强。由于TCL规模较大,且多媒体电子、通讯科技、液晶电器以及互联网应用服务、电子计算机服务占据较高市场份额,因此成长能力得分最高。
  在竞争力排名前50的文化创意类上市公司中,“广播电视电影设备制造及销售”、“出版服务”、“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等影视传媒企业占比近三成。其中有5家企业在综合得分中排名前十,成长能力及规模效应得分较高,竞争力综合得分均大于0.9,竞争力较强。从成长能力及规模效应看,大多数企业的得分均高于盈利能力及运营能力,说明我国文化创意类上市公司盈利及运营方面的能力较差。而排名后50的公司中有10家公司以景区游览服务为主营业务,占比较大,盈利能力较低,竞争力弱。
  我国文创类上市公司竞争力差距较大。排名后50的公司竞争力较弱,特别是三特索道、三直科技、福建南纸等文创类企业,规模小、产品及服务形式简单。节庆用品制造、文化辅助用品制造类公司的盈利能力相对最低,表明公司收益率低。而且总体来看,我国缺乏大型跨国文化创意集团,绝大部分上市公司规模小;在产品开发及营销上未形成整体产业链,缺乏国际竞争力。而从运营能力上看,景区游览服务企业资本运营效率较低,未能充分开发利用现有资源获得收益,竞争力较弱。
  三、结论与建议
  本文从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运营能力及规模效应四个方面构建文化创意类上市公司的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熵值法对文化创意类上市公司的竞争力进行综合评价。熵权显示,成长能力和规模效应指标(研发强度、营业收入总额、无形资产净值以及净资产)对文化创意类上市公司竞争力有显著影响。竞争力综合得分表明我国文化创意类上市公司竞争力较弱且两极分化。其中广播电视电影设备制造及销售类的文化创意类上市公司竞争力较强,节庆用品制造、文具制造及销售类的文化创意类上市公司竞争力较差。为此,应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加强业态创新,打造中国特色和IP文化产品;通过兼并收购,以及战略联盟完善产业链,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同时,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制度环境,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加大对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以及中、西部发展的财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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