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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体育模式的法律保障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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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共享经济中的共享体育模式颠覆和重构了传统体育产业,它具有便捷性、透明性、可控性等优势。然而,共享体育也可能带来行业垄断、泄露用户隐私、引发对于用户的身体伤害和权利侵害情形。基于此,共享体育的健康发展需要法律的助力和保障,包括立法上的完善、严格的执法监管、共享体育网络平台的自觉守法。
  关键词:共享经济;共享体育;法律风险;法律保障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09-0198-02
  从2015年开始,共享经济的发展进入黄金时代,也成为2016年、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内容,共享经济模式颠覆了传统的各种经济产业,为各类传统产业的发展带来了诸多的机遇和挑战。从共享出行到共享住房、共享服饰,共享经济逐步影响着人们日常的衣食住行,体育产业也不例外,共享经济模式下的共享体育改变了传统体育产业的发展轨迹,也同时有助于促进大众体育、学校体育的发展,对全民身体素质的提高也有积极意义。然而,作为一种经济关系的变革和经济模式的更新,共享体育模式的发展在伴随法律成长的同时,也必然需要良好的法律机制促进其健康发展。
  一、共享体育的内涵分析
  共享体育是共享经济的组成部分之一,探析共享体育的内涵,首先需要对共享经济的概念有一定理解。共享经济的理念首先来源于美国学者马科斯·费尔逊和琼·斯潘思共同提出的“协同消费”,它是指消费者个体借助第三方交易平台,脱离实体型的商业中介,完成商品和服务交易的一种消费方式。在进入互联网时代之后,商业中介借助互联网的力量,不断完善交易规则和交易途径,逐步健全为如今的“共享经济”。学界对于共享经济的相关研究很多,普遍认为共享经济的特点是:共享经济中共享资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往往是分离的,不能集中于同一主体;共享经济的组织形态相当灵活;共享经济的支柱和平台是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共享体育是指利用互联网中介平台完成和实现体育相关的闲置有形资源和无形知识之使用权分享而获得收益的一种经济模式。其中,有形的闲置体育资源共享主要包括体育场馆共享、体育锻炼器具共享、体育旅游中的拼单共享等;无形体育知识共享主要是指知识分享模式,例如小米运动软件中售卖的类型多样的体育锻炼教育课。共享体育具有三个显著特性:第一,便捷性,借助互联网中介平台,社会大众很容易获得健全科学的运动知识,也可以便捷地在共享体育场馆中锻炼身体。第二,可控性,在传统经济模式中,交易所需的信任成本非常高昂,而在共享体育模式中,借助诸如芝麻信用、小白信用等互联网信用评价机制,交易双方建立的成本大大降低。例如,对共享单车、共享篮球的使用设立一定的芝麻信用底线,只有达到一定的芝麻信用分数,才能使用。第三,透明性,共享体育借助互联网平台,可以实现体育资源共享的价格透明,实现公平交易,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垄断。
  二、共享体育的法律风险
  共享体育的优势十分明显,它能有效提高体育资源利用率,减少因体育资源有限引发的社群矛盾,激发大众健身热情,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然而,目前的共享体育实践中也暴露出一系列需要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
  1.由共享体育模式引起的身体伤害、权利侵害缺乏有效的预防和赔偿规范。共享体育模式为大众提供了灵活多样的体育锻炼途径,同时由于其方式灵活,用户在遭遇体育运动伤害之后,很难获得合理的赔偿,例如在运动器具共享、运动场馆共享的场景中,由于运动器具老化损坏、运动场所年久失修导致的用户身体伤害是否可以向共享体育运营平台追责及举证责任的问题就值得探讨。又如,在“分摊运动成本的均摊共享”中,大概率的运动意外风险赔偿问题也十分显著。“分摊运动成本的均摊共享”是指在价格高昂的体育运动(跳伞、滑翔、攀援等)中,客户通过共享体育平台均摊交通、向导、食宿等成本,例如在“飞猪旅行”“途牛旅游”中的旅游拼团消费类型。另外,在体育运动知识共享的场景下,知识产权相关争议的法律诉讼也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指引。
  2.共享体育模式存在泄露用户隐私的风险。在共享体育模式中,为了提高交易的效率、保障交易安全、精准识别客户需求,共享体育的运营企业往往需要预先掌握大量的客户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这些个人信息有些是交易必须掌握的,但也存在过度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例如某共享单车平台在用户要求退还押金的时候,要求用户提交大量的个人信息,而这些信息在交纳押金时并不需要提供。共享体育平台对其获取的用户隐私信息不当利用或因保管不善被非法获取、售卖后,大量用户可能遭遇营销电话的轰炸、电信诈骗的侵扰,甚至可能由此导致各类恶性刑事犯罪。
  3.共享体育模式可能带来市场垄断,冲击传统体育模式。共享体育以互联网作为中介平台,交易成本低,形式多样,潜力巨大,能吸引到大量战略投资,有巨额资本支撑的共享体育往往会通过加大用户补贴来扩展市场、打击对手,传统体育产业在价格补贴中出现兼并和破产的风险加大。共享体育通过这种方式最终获得市场垄断地位的预期已经在共享出行领域得到证明,滴滴出行在打败了优步、易道后大幅提高了司机抽成,安全风险增加,事故频发,共享体育的发展必须以此为戒。
  三、共享经济的法律保障
  1.在立法方面不断完善共享体育相关法律法规。虽然共享经济以及共享体育发展劲头十足、潜力巨大,但是他们仍然是互联网经济中的新兴产业,对于共享经济以及共享体育的立法还十分不完善。法律作为稳定人们行为期待的重要社会规范不能朝令夕改、事无巨细,但法律必须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否则将出现法律的漏洞,司法与执法人员面对缺乏明确规范指引的法律难题时很难做出科学合理的裁断。因此,针对共享体育产业的立法势在必行。在立法过程中,一要坚持科学性,注重调研共享体育发展中的实际情况,厘清有哪些法律没有覆盖的盲区,邀请专家学者和共享体育平台负责人进行科学论证、广泛讨论,制定立法草案;二要坚持民主性,立法要获得民众的认可和自愿接受、服从,就必须强调其民主性,因此在共享体育的立法过程中要广泛征集民意,吸纳民众合理要求;三要坚持程序性,通过立法程序公开公正保证立法的成效,要进行共享体育的立法前评估和立法后完善等程序。
  2.在执法方面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执法具有主动性、高效性的特征,共享体育模式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执法监管部门对其的严格执法监管。但是,根据共享体育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行使执法权力仍然是一个难题,执法监管部门破解这个执法难题必须从如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更新监管理念,对于以往传统体育产业的重监督、轻引导的监管理念已经不适应共享体育的发展要求,必须加以转变。具体而言,执法监督部分的首要任务应当是引导共享体育平台守法经营,切实保护用户隐私与各项权利,预防隐私泄露和安全事故等法律风险,适时地倡导他们组建行业协会,实现行业自治自律。二是改变监管手段,在共享经济时代,执法监督要善于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借助互联网提高执法效率,借助大数据分析来发现执法监管中的风险和漏洞,有针对性地实现科学高效的执法监督。
  3.促进共享体育平台的守法自律。我们应当承认,无论立法或执法都是主要针对共享体育中的违法行为,如果要预防共享体育的法律风险,首要的问题是促进和保障共享体育平台的守法自律。共享体育平台在共享体育模式中发挥着中介作用,同时也是共享体育模式得以顺利运转的关键一方。它关系到交易双方信任的建立、信息的沟通,关系到共享体育模式中用户隐私权、身体权、知识产权的保障问题。因此,促进共享体育平台的守法自律十分重要。首先,在消极守法的层面,要求共享体育平台应该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履行法律义务,担负法律责任,严格保障用户的各项权利;其次,在积极守法的层面,倡导共享体育平台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原则,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主动地践行法治社会中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为全民健身和提高广大民众身体素质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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