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务收入核算方式的风险管控及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方青云
[摘 要]近年来,作为金融业四大支柱之一的信托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信托业务收入作为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在信托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不断提升,其对信托公司盈利水平的影响越来越大,控制信托业务收入核算的风险尤为重要。文章阐述了信托业务的收入来源,结合信托业务收入核算的原则和流程,剖析了现有信托業务收入核算方式存在的风险。在此基础上,联系实际,提出了加强信托业务收入核算风险控制的建议和应对措施。
[关键词]信托业务;收入核算;风险管控
[DOI]10.13939/j.cnki.zgsc.2019.27.049
2007年新的“一法两规”确立了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为服务宗旨的信托业务在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地位。自此,信托业务收入稳步提升,逐渐在信托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中占据主导地位。信托业协会网站披露,截至2018年3季度末,信托公司信托业务收入超过530亿元,占营业收入71.01%。因此做好信托业务收入核算的风险管控十分必要。
1 信托业务收入的来源及核算
1.1 信托业务收入的来源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信托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两大部分:一是信托报酬收入。这是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 管理旗下各信托计划而取得的管理费收入。分为固定信托报酬及浮动信托报酬。实行资管新规后,要求信托公司对信托计划实行净值化管理,信托报酬收入以固定费率报酬为主。二是财务顾问费收入。主要来源于信托公司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取得的财务顾问费收入,根据财务顾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金额及期限按期确认为收入。如果信托公司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劳务,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1.2 信托业务收入的核算原则和核算流程
1.2.1 信托业务收入的核算原则
信托业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的实际执行时间有差异,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2018年执行,境内上市的企业2020年执行,非上市公司2021年执行。依据新收入准则,信托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1.2.2 信托业务收入的核算流程
按照《信托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信托业务财务核算部门承担受托人报酬核算工作,资产负债日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管理的信托计划,提供应付受托人报酬明细表,固有业务财务核算部门作为应收信托报酬和信托报酬收入入账。信托账户实际收到资金时,通过信托专户转入固有业务账务,固有业务核算部门按信托项目逐笔对应,冲销挂账的应收信托报酬,超出应收信托报酬的部分价税分离后确认信托报酬收入。
2 信托业务收入现有核算方式存在的风险分析
2.1 会计核算风险
目前信托公司确认信托业务收入的时点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实际收到融资方支付的手续费或财务顾问费时确认相关收入;二是信托项目清算时确认与该项目相关的手续费收入及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三是根据相关合同条款,按照提供受托管理或财务顾问的服务进度,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相关固定信托报酬及财务顾问费收入。
第一种、第二种信托业务收入确认时点,基于会计确认、计量的谨慎性角度和收付实现制原则,考虑到信托项目可能存在融资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相关信托报酬或财务顾问费的情形。会计判断的依据存在一定的主观性,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准确计量,存在外部审计调整的风险,同时也给部分信托公司人为调节经营成果提供了操作空间。
2.2 税收风险
部分信托公司基于业绩考核等因素,由于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信托业务收入,导致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加或减少,纳税时间性差异使公司承担相应的税收风险。
2.3 操作风险
2017年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突破26万亿元,每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产品个数众多。首先,从信托业务核算部门来看,信托产品规模大,信托产品个数多,信托报酬核算日集中,信托合同条款各异,客观上存在部分信托项目漏计提、少计提信托业务收入的风险。其次,从固有业务核算部门来看,实际收到信托报酬时,需要按信托计划逐笔与挂账的应收信托报酬比对后冲销,存在项目交叉,导致错冲的可能,影响信托报酬收入核算的准确性。
2.4 统计和信托披露风险
信托业务收入是信托年报信息披露的重要指标,信托报酬核算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信托业务收入统计数据的准确度,进而影响信托报酬率的统计,给监管评级和公司外对信息披露数据准确性带来风险。
3 案例介绍
3.1 信托报酬收入
GX信托公司为合格的信托业务经营机构,具备发起设立集合信托计划的资格,作为受托人募集资金规模5亿元,设立A集合信托资金计划。受托人GX信托公司从信托计划中取得管理费,形成GX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收入。
按A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约定的核算日(一般约定为每季度21日,同银行存贷款结息日),信托公司信托业务核算部门核算该信托计划应收取的管理费=5亿元×x%/年×本信托利益支付前一个核算期的实际天数/360。如上述信托资金余额在核算期发生变化的,管理费应分段计算并累计相加。管理费于核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转入信托公司固有业务银行账户,形成信托公司信托报酬收入。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信托业务核算部门要依据信托计划约定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提供应付受托人报酬计提表,信托计划的核算为:
借:受托人报酬 106
贷:应付受托人报酬 106 固有业务核算部门收到信托报酬计提表,相应核算为:
借:应收账款——信托报酬 106
贷:手续费收入——信托报酬收入 100
應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6
在核算日,固有业务账户收到信托计划转回转入的受托人报酬200万元,冲销已计提的应收账款,差额部分价税分离后确认信托报酬收入。
借:存放同业款项 200
贷:应收账款——信托报酬 106
手续费收入——信托报酬收入 88.68
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5.32
3.2 财务顾问收入
GX信托公司作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信托公司,接受B企业的委托,以投资顾问的身份为其提供投资决策咨询与投资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信息资讯、政策咨询、财务数据分析、融资方案设计及结构安排等。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一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双方约定于2018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财务顾问费500万元。在原收入准则下,信托公司一般收到该500万元财务顾问费才会确定相应的收入。新准则下,自合同签订日起,在每个核算日就应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当期收入。如果信托公司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劳务,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4 加强信托业务收入核算风险控制的应对措施
4.1 定期完善和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家层面的财税政策也会随之变化。信托公司要与时俱进,定期组织专业人员适时修订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避免会计政策不适用的核算风险。这是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财务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助于企业规范化管理是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有力保障,同时也是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降低业务运营风险。
4.2 加强信托业务收入核算流程精细化管理
第一,财务核算人员要加强对自身工作的审视,加强合同管理,特别对补充的合同协议要及时更新,确保信托业务收入计量的准确性。第二,严格执行固有业务与信托业务的对账,提高对账频次,确保固有业务确认的信托报酬收入与信托业务确认的受托人报酬一致,存在差异的,找出差异原因,及时进行调整和说明。
4.3 加强财务核算业务财务一体化建设
随着信托公司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财务核算的工作量和繁杂程度越来越大,信托公司要加大对财务系统建设的投入,如财务机器人的应用、自主开发信托业务核算系统,固有业务信托报酬核算的个性化开发,加强业务财务一体化建设,有效支撑信托业务收入核算。
4.4 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一是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及时进行知识更新,尽快适应财税政策的变化;二是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财会规章制度。只有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才能不断适应信托行业的发展与转型,才能为业务的发展继续提供合格的人力支持。
5 结 论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信托行业面临转型发展,特别要加强对信托业务收入核算财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可以从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流程优化、信息系统支持、技术创新等方面着手,切实提升自身的财务风险控制能力和效果,促进信托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环环.浅析基于信托业务八大分类视角下的信托项目会计核算[J].当代经济,2018(2):44-45.
[2]周艳丽.信托业务风险内部控制探析[J].决策探索(下),2018(8):54-55.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50097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