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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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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载体。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就此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1.2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8月29日
   近十年來,我国的农民合作社发展迅速,据国家工商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注册登记的合作社突破201.7万家,占全国各类市场主体的2.1%,平均每个行政村大约有3.4家合作社。另据农业部的资料显示,实际利用合作社的服务和培训的农户达到1.3亿户,约占全部农户的50.1%。目前,合作社已经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也是带领农户参与市场竞争、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载体。
   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一)数量迅速增加。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增长。2007~2012年,我国每年新增合作社10万家。2007年年底登记注册的合作社总计2.6万家,2012年增加为68.9万家,是2007年的26.5倍。之后,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相继召开,十八大报告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都强调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随着国家对合作社扶持力度的不断增强,合作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截至2017年底,登记注册的合作社数量达到201.7万家,约为2007年的77.6倍。
   与此同时,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数量也在快速增长。2007年我国合作社的注册成员为35万户,2011年就突破了1,000万户。2012年之后,更是以每年增加1,000万户的速度迅速增长,截至2016年底达到4,485.5万户。按照我国农户数量为26,859.2万户计算,占我国农户总数的16.7%。
   (二)整体实力逐步增强。首先,合作社的社均出资额快速增长。2007年,全国合作社社均出资额为119.9万元,2016年增加到了228.6万元,年均增长率为7.4%。成员户均出资额也较大幅度增加,2007年户均出资额为8.9万元,2016年达到9.1万元,增加了2.2%。其次,出资百万元以上的合作社比例不断提高。2008年出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作社为2.11万家,占合作社总数的19%,2016年底增加到102.6万家,占比达到57.2%。其中,出资额100万~500万元的由1.84万家增加到76.5万家,占比由16.6%提高到42.6%,增加幅度最大。
   (三)强强联合势头明显。随着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商资本和跨国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合作社面临的竞争日益激烈,单个合作社难以抗衡,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合作社之间实行强强联合成为合作社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截至2016年,全国由三家以上合作社为主体,自愿联合成立的合作联合社增加到5,277家,比上年增加17%,成员数量达到30.5万家,较上年增加2.3%。加上各类专业协会以及专业协会联合社,共带动农户超过674.6万户。2017年,联合社的总量突破7,200家,覆盖合作社9.4万个。
   (四)为农服务能力明显提高。随着合作社实力的增强,合作社为农服务的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截至2016年,合作社为成员提供的经营服务总值为11,043.6亿元,其中,统一销售农产品总值为8,275.8亿元,平均帮助每位成员销售农产品1.3万元。统一销售农产品比例达到80%以上的合作社为48.6万家,占合作社总数的31.1%。统一购买生产投入品总值为2,767.8亿元,平均帮助每位成员购买生产投入品0.4万元。其中,统一购买比例达到80%以上的合作社有28.3万家,占合作社总数的18.1%。
   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整体经营实力偏弱。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数据计算,2016年我国合作社成员数量平均只有25户/家。另外,根据农业部相关数据计算,能享受到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和培训的非成员,平均每个合作社也只有86户/家。按照我国农户耕地不足10亩的平均水平计算,合作社的平均经营服务规模只相当于两家中等规模的种粮家庭农场,可见,合作社的经营实力仍然很弱,没有解决广大农户小、弱、散的问题。
   (二)空壳社、挂牌社、休眠社问题依然存在。空壳社是指有名无实、没有开展任何业务活动的合作社。之所以会产生空壳社,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有些人的投机心理和一些农民的盲目“跟风”。为了获得政府的扶持资金,一些人利用工商不收费的便利条件,注册合作社,但注册后,并没有开展任何业务活动;二是基层干部迎合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有些地方政府把建立合作社的数量纳入政府政绩考核体系,有些村干部为了完成上级的考核任务,也为了能获得政府的扶持资金或项目支持,不去发动农民创办合作社,而是直接去注册空壳合作社。挂牌合作社是指挂着合作社的牌子,做投资公司事情。挂牌合作社的出现主要是因为有些农业公司和个体工商户想获取税收优惠和项目扶持。休眠社是指以前开展业务活动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而停止业务活动的合作社。由于现有退出机制较为复杂,退出成本较高,加上农民缺乏法治观念,因而没有及时注销。
   (三)发起人群体与普通成员群体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在合作社的实际运行中,普遍存在的情况是,发起人往往集股权投入、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于一身,处于绝对主导地位,而普通农民成员在出资、决策和收益分配中参与度不高,他们更类似于合作社的普通客户群体。发起人群体与普通农民成员群体,没有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根据2017年对8省(区)12个县(市、区)614家合作社的统计调查,在“谁是重大决策的决策者”选项中,选择理事长的比例为27.7%,选择理事会的比例为36.9%,两项合计为64.6%,而选择成员大会的只有20.8%。在“谁是收益分配方案的决策者”选项中也存在相类似的问题,理事会决策占34.6%,理事长和出资成员决策占比也较高,分别为21.2%和18.6%,合计39.8%,而由成员大会做出决策的比例为24.1%,不足1/4。此外,合作社的盈余主要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这个占比达到69.1%。同时,由全体成员承担经营风险的比例只有40.4%,这说明,绝大多数普通成员没有承担合作社的经营风险。    (四)政策支持系统不够完善。近几年来,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持续加大,但总体来看,合作社政策支持系统还不够完善,还没有形成针对合作社的普惠性优惠政策和支持系统。例如,财政扶持范围偏小,2016年,得到财政扶持的合作社数量只占合作社总数的2.1%。又如,缺少针对小微型合作社的普惠性融资政策,合作社普遍难以获得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此外,合作社的人才支持政策力度小,惠及面有限,多以短期培训和参观学习为主,面对合作社对专业人才的旺盛需求,缺少有效的长期性支持工具。另外,政府也缺乏支持合作社发展的综合服务系统,不能有效地为合作社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三、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监督管理。实践证明,合作社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为了提升合作社的办社水平,首先,应提高合作社的进入门槛。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应由工商部门进行审查验资,避免出现违规享受优惠政策和补贴。其次,政府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合作社进行审计监督。不仅要审计财务状况,而且,还要审计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税收减免、资金支持等优惠政策情况。最后,要建立健全退出机制。要定期对合作社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空壳社”、“挂牌社”以及“休眠社”进行清查,该注销的注销,该整改的整改。
   (二)强化农民合作社制度建设。首先,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细则,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及可行性。其次,要加强组织建设,以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对合作社中侵犯农民利益的行为要坚决进行打击,使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进入规范化和法治化的轨道。最后,应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对农民合理的诉求应给予及时回应,对出现的问题给予及时处理,确保农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地保障。
   (三)拓展服务领域,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目前,我国农民合作社的业务活动比较单一,服务领域狭窄,流通类和服务类合作社所占比重较低。可以借鉴国外合作社的做法,拓展服务领域,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除了传统的技术、信息和销售服务之外,还可以为农民提供信贷、保险以及教育等方面的服务。因此,应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类型的合作社,同时加强合作社的整合和重组,促进合作社的转型升级,实现由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
   与此同时,应鼓励农民合作社进行规范化建设,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一是提高生产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建立自己的生产基地,进行品牌建设,并建立健全质量追溯、监测监督等制度。二是提高营销能力。引导和帮助农民合作社选择好目标市场,构建低成本、少环节的农产品现代营销网络,提高流通效率。
   (四)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我國农民合作社实力较弱,亟须财政和金融部门的支持。首先,应建立健全支持政策体系。有关部门应密切合作,制定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支持配套政策,重点在土地、金融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其次,强化三农政策对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对三农资金进行有效整合,鼓励引导农民合作社承担三农发展的有关建设项目。最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现在各地财政部门的预算中都有专项资金来支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一方面专项资金的比例应继续提高,另一方面应完善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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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常凯.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J].河北农业,2019(2).
  [3]高兴民,郭芹.借鉴国外经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J].甘肃社会科学,2017(6).
  [4]魏后凯,闫坤.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18):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之路[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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