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现状及对策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黄辉 吴思铭
摘 要:服务贸易是推动国际经济产业升级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作为全球主要的服务外包承接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系统的服务外包发展体系。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具有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结构逐步升级、“一带一路”拓展服务外包新市场、非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中西部地区发展速度加快等特点,但存在着相关法律体系有待完善、服务外包人才结构不合理、产业国际竞争力较弱等问题。为发展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需从人才培养模式、政策环境、产业结构、战略布局、品牌建设等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关键词:服务外包;发展现状;竞争力;分析;对策
当今世界,服务外包已经成为各国参与国际产业分工、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途径。服务外包作为经济全球化以及全球产业转移的新型主流方式,市场发展前景良好。中国作为全球服务外包市场上重要的承接方之一,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所面临的挑战越来越严峻。如何提升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竞争力、加快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提高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需要我们积极进行探索。
一、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现状
(一)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概况
我国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时间较短,发展起步较迟。为加快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201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在《意见》中,针对重点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实施以下优惠奖励政策:对离岸业务较上年增长或完成每单位美元给予奖励;软件产品年出口额超过一定数额的,可以自行出口;企业可以通过外包合同以及相关出口证明,获得技术研发与企业发展建设方面的资助。
由于我国在宏观经济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政策支持、人力资源丰富、劳动力价格低廉等方面有着良好的竞争优势,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综合实力稳步提升,产业规模迅速扩大,现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的服务外包市场。“十三五”规划时期,是中国经济结构调整进入全面调整的时期,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其重点内容。为此,中央和地方政府持续推动服务外包产业政策的全面实施,大力支持我国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因此,即便面临着世界经济的深度调整、全球服务需求减缓的困难,我国的离岸服务外包产业依旧维持着稳定的增长。2018年,我国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金额达1203.8亿美元(2017年为1112.1亿美元),同比增长8.2%,执行金额达886.5亿美元(2017年为796.7亿美元),同比增长11.3%。
我国承接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来自世界212个国家和地区。其主要来源是美国、欧盟、日本以及香港,占我国国际服务外包总额的61.6%。多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国服务外包行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品生态模式,市场主体不断扩大。
(二)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特点
1.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结构逐步升级。在全球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服务需求量减少、贸易保护主义逐步抬头的背景下,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规模仍然保持着良好的增长势头。这说明了我国国际服务外包产业还存在着巨大的潜力及发展的空间,同时也表明了我国的国际服务外包竞争力逐步提高。
从具体的业务结构来看,2018年,我国企业承接离岸信息技术外包(ITO)合同的执行金额为401.3亿美元,在离岸服务外包中所占比重为45.3%;知识流程外包(KPO)合同的执行金额为331.9亿美元,在离岸服务外包中占比37.4%,业务流程外包(BPO)合同的执行金额为153.3亿美元,在离岸服务外包中所占比重为17.3%,占据主导地位的仍然是以信息技术服务和软件研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外包(ITO)。同时,高端生产性服务外包业务,即以工程技术、研发服务、检验检测等为代表的服务外包业务快速增长,分别同比增长27.1%、15.5%和74.5%。
依靠著知识产权的研究、数据分析及挖掘、医药及生物技术研发等信息技术业务的飞速增长,KPO增速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开始向高端价值链推进,中国的外包企业已从“成本套利”逐步升级为“智能化服务”。
2.“一带一路”建设拓展服务外包新市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逐步推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服务外包合作不断深化。2018年,我国承接“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服务外包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执行金额为168.8亿美元(2017年为152.7亿美元),在我国承接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所占比例达到19%。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与东南亚各国的服务外包业务显著增长,执行金额达到91.1亿美元,同比增长13.5%。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双方互惠互信程度逐渐加深,其沿线的国家及地区和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合作意识得到了加强,服务外包订单逐年递增,我国国际服务外包潜在市场不断拓展。
3.非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及中西部地区的发展速度加快。为推进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政府面向全国推广普惠服务外包产业的支持政策,全国各地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积极性发生了显著提升。2018年,东部地区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合同的执行金额为771.1亿美元,同比增长9.5%,占全国的87.2%,依旧居于领跑地位;中西部地区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为81.8亿美元,同比增长21.3%,增幅远高于东部地区,呈现出明显的后发追赶态势,;同时,非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达到107.9亿美元,同比增长59%,在全国所占比例在2017年基础上提升了3.8%。这表明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区域布局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4.发展潜力巨大。我国是目前世界上在校大学生与应届大学毕业生数量最多的国家,2018年,我国应届大学毕业生820万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595所, 830个研究生培养单位。这为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优质的人力资源。其次,我国的劳动力成本相对低廉,据英国《经济学家》调查,我国BPO业务人员的薪资是美国同等水平员工的十分之一,这对考虑成本的发包方而言,无疑是一个显著优势。此外,在与日韩等近岸国家发展服务外包业务时,我国与其相似的语言环境及人文背景也显示出了一定的优势。 二、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体系有待完善
由于意识观念的差异,以及新技术的不断更新发展,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一直落后于国际水平,法律体系未能与国际公约同步更新,在许多新技术的保护方面都是空白。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采取的是“双轨制”,即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并行。行政保护是指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用行政手段对知识产权实施的保护;司法保护是指法院通过知识产权行政、民事或刑事案件的司法审判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实施保护。但这两种方式保护的主体不同,方向不同,对知识产权保护本身的理解不同,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不相同,使得在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例如在商标与专利权、商业机密保护、权利冲突等领域都有一定争议,制度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并且我国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监管力度和相应的奖惩力度都不够,也使得在国际服务外包方面,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效果不够理想。
(二)服务外包人才结构不合理
人力资源丰富、人力成本低是推动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优势,但人力资源质量不高却制约着我国服务外包业的发展。许多服务外包从业人员不符合服务外包项目的要求,无法胜任大型国际项目。缺乏在国际服务外包项目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及技术人员,这是人才结构不合理所呈现出的弊端。
现阶段,我国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直接满足服务外包企业的需求。目前我国的人才供给依赖于高等教育及科研机构教育,而我国的高等教育一直使用“重理论,轻实践"的教育模式,学生们在校期间主要接受的是理论方面的知识教育,但缺少实践教育,使得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不够,缺乏国际服务外包从业人员所必需的实践经验。而更为缺乏的是高级外包管理人才。高素质、有技术经验的服务外包市场营销人员的缺失使得我国的服务外包企业在与国外发包企业沟通时存在较大的交流障碍,对我国承接大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有较大影响。
(三)产业国际竞争力较弱
虽然我国从事服务外包的企业很多,但这些企业的规模一般都不大,主要是中小企业,国际化大规模的服务外包企业的数量较少,企业综合实力较弱,多是从承接低端业务而起步的企业,缺乏长远的战略目标。外包企业的规模不足限制了其承接大型国际外包项目的能力,这对企业参与国际服务外包市场的竞争是非常不利的。另外,我国的服务外包业务目前依旧集中在低端市场,究其原因,一是由于我国与日本地理位置距离较近,语言环境相似,日本企业将其大部分服务外包业务外包给中国,但是日本外包业务中的尖端部分掌握在日本本土企业的手中,而外包给中国的业务都属于中低端的部分。二是美国的外包业务则基本上都由印度来完成,少部分交于我国承接的业务都集中在中低端的环节,其业务的附加值较低。
长期承接低端业务,会使得中国企业缺失自主研发的能力,缺少自主知识产权,而过度依赖发包的企业。我国企业在企业管理方式及体系上与国际市场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大多数企业的质量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缺乏标准化,规范化,使得我国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一直处在全球产业价值链的底端。
三、促进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的对策
(一)创新行业人才培养模式
人才问题是我国服务外包业可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因素。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竞争的关键是高质量专业人员之间的竞争。政府、学校、企业应积极配合,引入社会力量,围绕职业教学教育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全方位深层次地推进合作,培养契合服务外包市场的软件开发技术性专业人员,为行业的未来发展不断输送精英人才。
第一,高职院校应广泛开设软件工程专业,把服务外包作为人才培养的重点项目,构建创新的外包人才培养模式,以就业作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发展路线。在保证高质量课堂教学的同时,与企业合作,承接适量的服务外包业务,引入市场机制,建成集生产、实训为一体的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加大培养服务外包复合型人才的力度,积极引进国外服务外包培训机构,重点引进发包国的培训机构,以了解、熟悉发包国的基本国情、风土人情和风俗习惯,并进行语言培训等。另外,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开展相应的单项技能培训和课程培训,在短期内培养出一批适用型服务外包专业人才。
第三,政府应尽快颁布相应的鼓励政策,为培养行业高素质专业人员给予政策支持,为吸引更多人才,营造出良好的学习和就业环境,建立学校、政府和企业深入合作、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
(二)完善国际服务外包政策环境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全面深化改革的阶段,发展外向型经济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扩大内需、提高生产率的重要手段。提高制度质量对于提升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中央以及地方政府都相继出台、颁发了鼓励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例如服务外包税收政策、平台资金支持政策等,企业需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政策措施,努力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加快自身建设发展。
第一,针对各地区服务外包发展水平及发展方向的不同,政府应加强政策的引导,具体对各区域的业务重点进行扶持,同时要加强对中高端环节的支持,帮助企业提升国际服务外包竞争力。同时,还应建立、完善规范和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的良性发展。
第二,加大科技研发及人力资本投资力度,改善信息基础建设,加强服务外包的财税、金融人才培养及便利化水平等方面的技术保障,对发展知识密集型的服务外包业务给予更多的政策扶持。同时需要对规模不同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差异化政策扶持,以促进各个企业的多样化发展,形成各企业和谐、特色化的发展格局,引导示范城市由政策洼地转向创新高地,提升其服务价值。
第三,特别针对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边疆示范城市的情况,落实具体的扶持政策,考虑欠发达地区与发展较快地区的差异,促进区域产业的稳定发展。
第四,为加快产业向高质量发展的步伐,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行业与服务标准,加强对服务外包行业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促使服務外包行业向示范化、国际化及高端化发展。 (三)优化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结构
目前,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组织结构仍然不尽合理,需通过培育中、高技术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加快制造业和中高端离岸技术性服务外包间的相互融合,以制造业带动中高端离岸服务外包的发展;其次,为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应建设起一批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地,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的转型升级;第三,以国际标准为准绳,培养我国服务外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此外,在继续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外包(ITO)、知识流程外包(KP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的基础上,鼓励各领域的融合和发展,提高信息化的智能水平,创新整合发展,不断推广新的模式,提升国际服务外包业附加值。
(四)调整全球市场战略布局
由于“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的不断深化,其沿线的国家和地区渐渐成为服务外包企业设立境外中心的主要集中地。我国应以此为契机,积极推动外包市场的多样化发展,形成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双向扩张的全球市场战略布局。首先,在保持市场主导地位的同时,积极拓展“一带一路”的市场,利用基础设施互联、产能合作、设备合作等的重要举措,带动研发、信息技术、供应链管理、金融等服务外包的发展。其次,应凭借着“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服务外包在现代服务业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参与到服务业全球价值链的国际分工当中去,主动加入世界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加强海外经贸合作区、产业园区等平台服务配套的功能,持续扩大服务外包产业的规模。
(五)推进“中国外包”品牌建设
首先,应将国家对品牌建设的基本要求,与我国当前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实际相结合,建立健全服务外包品牌建设促进机制,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监管和法制化建设,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外包企业业务水平。其次,应将服务外包产业与“走出去”相结合,以提升我国外包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加快“中国外包”的品牌建设,提升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四、结语
在“一带一路”建设和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的大格局下,我国服务外包产业有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又面临着重大挑战。我国应该结合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环境,充分利用自身的发展优势,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针对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优化服务外包产业结构,建立创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氛围,以提高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综合实力和综合水平。
参考文献:
[1] 江暮红.我国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发展现状与升级途径[J].对外经贸实务,2018(4):28-31
[2]朱菲娜.服务外包价值链仍须政策支持[N].中国经济时报, 2018- 10-09(002).
[3]杨梅.中国服务外包转型发展路徑更明晰[N]. 国际商报, 2018-03-07(003).
[4]李惠娟,蔡伟宏. 离岸生产性服务外包与东道国产业结构升级——基于跨国面板数据的中介效应实证分析[J]. 国际贸易问题, 2018(3):113-123.
[5]朱福林.我国承接“一带一路”服务外包助推服务业开放新格局[J]. 全球化, 2018(10):74-88
[6]张玉侠.行政与司法“双轨制”构建“中国式保护”[J]. 江淮法治, 2018(8):16-20.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50821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