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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投行推动“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建设的挑战与路径选择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荆菊

   摘 要:绿色金融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亚投行自从其成立以来,在开展绿色金融建设经验交流,推动跨境绿色债券投资,开展绿色信贷项目,构建绿色金融合作平台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然而亚投行在推动绿色金融建设中还面临着资金不足、制度缺失、风险要素和环境问题等方面的挑战。为此,亚投行应该积极构建多层次的绿色金融资金来源体系,不断提升绿色金融实施的透明度和法治化,打造绿色金融区域合作机制和对话平台,成立专门的绿色金融部门,构建绿色金融实施标准和信批机制。
  关键词:亚投行;“一带一路”;绿色金融;生态环境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下称亚投行)作为中国政府主导的多边金融机构,自从其成立以来,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大量的融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至到2019年9月份,亚投行的成员国数量突破了100个,累计发放各类贷款超过100亿美元,大大推动了中国与沿线各国的经贸合作。商务部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金额达到了158.9亿美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了4.98%;沿线各国对中国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金额达到了61.9亿美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了10.9%。在贸易方面,2018年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总额达到了1284亿美元,比2017年增长了10.8%。随着中国与沿线国家之间贸易投资往来日渐频繁,风险也开始呈现。有鉴于此,亚投行作为“一带一路”的重要融资平台,如何有效地推进沿线绿色金融建设,对降低中国企业的投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一、亚投行推动“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建设的实践
  (一)开展绿色金融建设经验交流
  2017年5月,中国环保部、商务部等4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加强“绿色丝绸之路”建设,并就绿色“丝绸之路”的实施方式提出了初步的政策构建。在中国政府绿色“一带一路”政策的引导下,亚投行积极推动沿线各国金融机构关于绿色金融建设的经验交流。2017年7月,亚投行在江苏宜兴召开了“一带一路”绿色金融与环保产业投资的國际研讨会,沿线国家的48家金融机构、102家相关企业代表出席了会议,就“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投资方式创新”开展了深入的交流。2017年12月,亚投行与中国环保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三方签订了《共建绿色“一带一路”谅解合作备忘录》,由亚投行牵头成立“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国际联盟,为沿线各国绿色金融政策及标准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为各国的绿色金融实践提供指引。2018年1月,亚投行联合欧洲投资银行、中国绿色金融委员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等机构召开了“国际绿色投资可持续论坛”,发布了《“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共同语言》的白皮书,系统阐释了绿色金融实施标准构想。2018年5月,亚投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等机构在北京共同举办了绿色金融领导力研讨班,来自于印度、俄罗斯、孟加拉国、巴西、哈萨克斯坦等40个国家的150名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研讨班的学习。2018年11月,在英国伦敦召开的“一带一路”建设与绿色金融发展论坛上,亚投行就沿线国家绿色金融合作、绿色投资等问题做了系统阐释,同时还就沿线国家的绿色资产证券化、金融机构绿色信息披露等问题与参会的各类金融机构开展了深入交流。
  (二)推动绿色债券跨境投资
  绿色债券跨境投资是降低绿色金融成本的重要方式之一,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绿色债券跨境投资是其主要的融资方式。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致力于推动绿色债券跨境投资,旨在打造一个全球化的绿色债券市场。2016年11月,亚投行在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了第一只绿色资产担保债券,到2017年全球有20余家金融机构和企业购买了亚投行发行的绿色资产担保债券。2018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要充分利用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来作为推动亚洲绿色债券市场建设的平台,鼓励中资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行绿色债券进行融资。2018年9月,亚投行第二只绿色跨境投资债券在香港证交所挂牌交易;10月,第三只绿色跨境投资债券在卢森堡证交所上市,首单就获得了5亿欧元的融资。
  (三)构建区域绿色金融合作平台
  2017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银行共同发布的《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路线图》,为全球绿色金融建设提供了一个基本思路。在该路线图的推动下,亚投行于2018年11月成了绿色金融合作委员会,致力于推进亚洲地区绿色金融合作框架的建立,为“一带一路”亚洲各国绿色金融合作构建了一个国际平台,进而实现亚洲地区绿色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该委员会的成立,为亚洲各国提供一个绿色金融实践创新的交流机会,进而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帮助各国提升绿色金融建设的发展水平,推进绿色金融的区域化合作。
  (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的交流合作
  2017年12月,亚投行联合中国、法国、日本等8个国家的中央银行和银行业监管机构联合成立了绿色金融监管合作网络(NGFS),就开展绿色金融监管方面进行经验交流和学习研究。NGFS作为一个交流平台,还鼓励各国金融机构就绿色金融完善信批制度,构建绿色金融评价体系。
  (五)开展绿色金融业务
  截至到2018年底,亚投行已经审批的41个贷款项目中,有13个项目是绿色项目,占到了贷款总额的37.9%,合计达到了38.01亿美元。绿色贷款主要投向了新能源领域,如天然气、水电建设等,还包括购买沿线国家发行的基础设施绿色投资基金。比较有名的项目有埃及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土耳其天然气储气库扩建工程、印尼的区域基础设施发展绿色基金等。
  二、亚投行推动“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建设面临的挑战
  (一)资金挑战:投向绿色金融的资金难以增加
  绿色金融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而绿色项目的融资量也往往会超过一半项目。按照世界银行的估算,在2030年之前,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亚洲地区每年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需要1.7万亿美元的投资。面对如此庞大的资金规模,仅仅依靠亚投行的资金显然是不够的。亚投行的资金主要是来自于各成员国的资本金,2018年底亚投行的总资产也只有1284.45亿美元,负债约为12.3亿美元,负债率的偏低使得亚投行的资金扩张受到较大限制,2018年的资产规模只比2017年增加了4.89%,如此投向绿色金融领域的资金就更少。   (二)制度挑战:绿色金融标准难以协调和统一
  第一,沿线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使得难以制定出统一的绿色标准。沿线各国既有少部分发达经济体,绝大多数国家是发展中国家和新型经济体,还有部分是极不发达国家。2018年沿线国家的人均GDP,最高的是新加坡,达到了58471美元,最低是阿富汗,还不到600美元,超过58%国家人均GDP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使得沿线各国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认知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2018年环境绩效指数报告》中显示,在接受评估的全球180个国家当中,欧洲国家的环境指数遥遥领先,在前30位的排名中占到了26个,亚洲地区各国的排名差异较大,如以色列的环境指数排在第19位,卡塔尔能够排在第33位,而孟加拉国、缅甸则排在第179位和154位。这实际上可以反映经济发展水平与环境保护水平之间的关系,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巨大压力,使得各国对环境保护不太重视。在这种环境保護及可持续发展理念存在巨大差异的情况下,如何制定出绿色金融实施的统一标准,对亚投行而言是个巨大的考验。
  第二,亚投行在短期内很难制定出一套完善环境评价体系。尽管亚投行在投融资过程中极为重视环境保护,对环保项目的投入力度也比较大。但毕竟其成立时间不长,绿色金融实践经验比较匮乏,加上沿线各国经济发展的复杂性,在短时间内要制定出一套适合于沿线各国的环境评价标准是十分困难的。2016年2月亚投行发布了《环境与社会框架》,试图引导各国建立相对统一的绿色金融评价标准。这个框架出台后引发了很多环保组织的担忧,它们认为这个框架并不成熟,需要不断完善。部分环保组织还认为,框架磋商的程序过于简单,时间安排较为仓促,利益相关者参与度不足。世界银行在2018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亚投行公布的这个框架,存在着银行作为义务缺位、排除列表过于简单、问责机制不明等问题。
  第三,不同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标准难以统一和协调。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开发银行等多边国际金融机构,因其开展绿色金融业务较早,在这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建立的绿色金融标准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亚投行在制定绿色金融标准过程中,原则上需要与上述各个多边金融机构保持协调。事实上,亚投行在对“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项目投资的过程,往往也有上述金融机构的参与。如果各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标准难以统一,在投融资审批过程中就往往难以协调一致,会加大投融资成本。亚投行在《环境和社会框架》中对绿色金融标准的规定比较简单和原则,只有原住民、非自愿移民、生态及社会环境影响等几个方面,而世界银行在2019年最新公布的《环境与社会保障政策框架》中就环境与社会发展标准制定了12条具体细则,并在透明性、社会包容、平等性、公众参与等方面做了大胆的探索。
  (三)风险挑战:影响绿色金融实施的成本及效果
  “一带一路”覆盖欧亚大陆,涉及到众多国家,其中部分区域还长期存在战争冲突和恐怖主义等问题,错综复杂的地缘政治矛盾也比较突出。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发布的《2018年度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评级报告》显示,沿线国家的投资风险普遍较高。从对35个国家风险评估结果看,低风险级别的国家仅有新加坡;中等级别风险国家达到27个;高风险级别共7个。风险较高就意味着绿色金融项目的实施成本较高,同时还会影响项目的最终实施效果。世界银行对沿线57个国家接受其绿色金融项目做了一个满意度调查,其中非常满意的国家只有11个,比例为18.9%;满意的国家24个,比例为41.3%,而极不满意的国家占了6个,比例为10.3%。从这个角度看,绿色金融对于这些国家而言,接受度并不是太高,推广及实施成本过大。
  (四)环境挑战:阻碍绿色金融的实施
  中国社科院在2018年对沿线38个重点国家进行了资源绩效评估,结果显示,这38个重点国家普遍存在经济落后和发展方式粗放;资源集中且消费度高;人类开发与环境承载力之间矛盾突出。从整体上看,沿线国家尚处于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耗相等的阶段,资源消耗是推进经济发展的动力,环境压力较大,可持续发展理念尚未深入人心。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2018年环境绩效指数报告》中沿线国家绝大部分国家排名靠后,很多国家排名在100位之后,这就说明这些国家环境压力较大,不利于亚投行绿色金融的实施。
  三、亚投行推动“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发挥主导作用,构建多层次绿色金融资本来源体系
  如前所述,仅仅依靠亚投行的资金是无法满足沿线绿色金融资金需求的。亚投行在推进“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建设过程中,除了要继续扩大自身资金规模之外,还应该发挥主导作用,联合其他金融机构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构建一个多层次绿色金融资金来源体系。具体而言:第一,扩大绿色金融所需的资金来源。一方面,亚投行可以借鉴世界银行等机构的经验,扩大绿色债券发行量,多方面筹措资金,加大对发达国家绿色气候基金的投资,争取获得更多收益;不断强化与丝路基金等中国政府主导的专项资金体系的合作,扩大亚投行绿色资金的来源渠道。第二,通过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一带一路”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亚投行是一个多边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在投融资过程中可以联合国际上其他的多边开发机构和金融机构,充分发挥政府、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通过前期的资金投入来缓解社会资本对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顾虑,以此来推进私人资本、商业资本参与到沿线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中来。第三,鼓励沿线基础设施建设的开发方进入资本市场融资。亚投行作为一个开发性质的金融机构,需要通过明确的政策指引来引导项目投资主体进入资本市场,进而更好地扩大建设资金来源。在这个过程中亚投行有责任推动亚太地区债券市场的完善,鼓励项目主体发行中长期债券来参与融资,解决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不足问题。
  (二)完善环境政策框架,提升绿色金融运作的透明化和法治化   具体而言:第一,亚投行应该借鉴其他国际机构的环境评价标准来完善自身的环境政策框架。尽管亚投行已经发布了《环境与社会框架》,但该框架依然存在较多的问题,与其他国际金融机构的环境标准难以协调。因此可以借鉴世界银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机构环境政策的标准体系,结合“一带一路”绿色金融需求,不断完善自身环境政策框架,特别是要完善借贷方不履行亚投行设立的环境标准应该承担何种法律后果,尽量减少投融资风险。第二,不断提升绿色金融运作的透明化和法治化水平。亚投行作为一个多边机构,其对环保的态度以及自身的环保理念是其能否得到国际社会认可的重要标准。美国就一直以来将亚投行在环保、治理结构等方面的不透明性作为借口,阻挠亚投行信用等级的提升。因此,亚投行在推动绿色金融建设过程中要借鉴世界银行等机构的经验,既要关切全球重大问题,同时还要改善自身治理结构、提升绿色金融运作的透明度,建立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协商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再推进绿色金融制度体系创新,借鉴国际先进标准,形成绿色可持续的绿色金融运作体系。
  (三)构建绿色金融建设的区域合作机制,加大风险管理力度
  具体而言:第一,亚投行要发挥纽带作用,构建绿色金融区域合作机制与对话平台。沿线国家地缘政治复杂,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经济及法律制度体系也差异较大,对绿色金融的认知以及运作同样存在差异。基于此,亚投行应该打造一个能够保持各方平等参与的区域合作机制和对话平台,鼓励沿线国家的政府、项目开发者、投资人等利益相关者参与协商和对话,加强绿色金融政策的协调以及资金使用去向的監管,提升绿色金融建设的规范化程度。第二,亚投行在投融资过程中要加强项目管理,降低投资风险。亚投行在投资之前,应该强化对项目所在国的经济政治及社会风险等综合评估,充分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生态风险,以此作为贷款前期的审核工作的标准。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同样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特别是对资金使用过程及使用方式要强化监督。同时,要创新运用PPP模式,构建一个多方参与的风险共担机制,加强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业务的使用率,进而起到降低投资风险的目的。第三,在绿色金融决策中要强化多方合作体系建设。一方面亚投行要与各类政府间国际组织加强对话与合作,如欧盟委员会、经合组织等,另一方面,还要与世界银行、欧洲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等金融机构建立长期的合作体系,强化绿色金融政策、标准的交流和协调。此外,亚投行在绿色金融决策中还要充分利用好专业第三方的智慧,如律师、环保组织、智库机构,提升这些专业第三方力量在项目评估过程中的参与度,降低其决策风险。
  (四)成立专门的绿色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金融标准和信批机制
  具体而言:第一,亚投行应成立专门的绿色金融部门。由绿色金融部门来主导运作绿色金融业务,不断提升其业务运作的专业性。在这个过程中,要定期发布绿色金融实施报告,建立绿色金融大数据体系,强化绿色金融实施及相关标准的研究,构建亚投行绿色金融实施的框架体系。第二,在现行的环境与社会框架基础上,尽快构建绿色金融标准。当前国际上绿色金融还为形成统一性标准,亚投行作为中国政府主导的国际多边金融组织,在构建绿色金融标准的过程中就意味着中国政府在新型国际金融规则制定中享有更多的发言权。为此,亚投行要抓住这一机遇,在自己现有的环境及社会发展框架上,构建自身的绿色金融标准,确立标准实施的具体细则。第三,建立并完善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机制。信息披露是亚投行业务透明化建设的根基。在项目实施中,除了应客户要求进行绿色金融信息披露之外,还应该对项目实施中的各类信息、生态环境信息、民众投诉信息等进行披露。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一方面可以提升亚投行业务运作透明度,有助于获得国际社会认可;另一方面可以倒逼项目开发者认真执行环境标准,降低“一带一路”建设的生态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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