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对云南省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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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欢
摘要:基于云南省2001~2017年16个州市的面板数据,测算历年各州市的环境规制强度,构建面板回归模型分析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影响。得出结论: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合理化具有明显的负作用;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化水平、对外开放水平等对产业结构合理化有显著影响。文章针对研究内容和结论提出建议。
关键词:环境规制强度;产业结构;合理化;云南省
一、引言
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带来的资源急剧消耗和环境污染加重等问题亟需新的解决方案。因此实施环境规制政策以改善地区污染现状成为当下重要任务。实施环境规制政策需要各部门消耗人力财力在污染治理上,对产业结构变迁和经济发展在短期内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云南省这类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环保研发能力薄弱、处在产业结构变迁关键时期的西部省份,面临同时实施环境规制与推动产业结构变迁的窘境。基于此,研究环境规制对云南省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多数学者以省际层面或东部某省为维度进行实证检验。原毅军(2014)、王毅(2018)利用省际面板数据研究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影响,结果表明环境规制确实能够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周荣蓉(2017)、张晓东(2018)基于安徽省、山东省的地市级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环境规制能促进安徽省、山东省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而且这种促进作用具有时滞性、门槛值。唐晓华(2018)利用省际面板数据基于产业结构合理化的视角分析环境规制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发现东部地区环境规制通过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提升抑制区域经济增长,中西部地区相反。王小宁(2015)、张爱华(2017)对环境规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区域性研究,发现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环境规制能够优化地区的产业结构,对经济增长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中西部地区却有较为显著的负面作用。
分析现有文献发现,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变迁与经济增长的影响在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具有不同效应。本文选取西部省份即云南省的2001~2017年16个州市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分析环境规制强度对云南省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影响。
二、实证分析
(一)计量模型的构建
为了考察环境规制强度的变动对云南省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影响,本文构建如下面板计量模型:
lnISit=a+blnERIit+clnGDPPit+dlnFDIit+elnOPENit+flnMLit+glnRDit+εit
式中,i表示州市,t表示时间,IS表示产业结构,ERI表示环境规制强度是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其余变量都是控制变量因素,将在下文详细说明。
(二)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说明
1. 产业结构合理化(IS)
为了研究要素在产业之间的流动,把产业结构变迁分为多个子指标,本文主要采用产业结构合理化这一指标,用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增加值之和与第一产业增加值的比值表示。
2. 环境规制强度(ERI)
参照原毅军,周荣蓉,傅京燕的综合指标构建方法,并在其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本文的研究目的。基于云南省各州市各类污染物排放的严重程度及数据的可得性,选取各州市废水排放达标率、废气治理能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3个单项指标构建云南省环境规制强度的综合测量体系。ERI值越大,环境规制强度越高。
3.控制变量
(1)经济发展水平(GDPP)。用各州市的人均GDP衡量。(2)外商直接投资(FDI)。用各州市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衡量。(3)对外开放水平(OPEN)。用各州市的进出口总额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衡量。(4)市场化水平(ML)。用各州市的国有固定资产投资额与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值衡量,比值越大,市场化水平越低。(5)研发能力(RD)。用各州市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的人数与地区总人口的比值衡量。
本文所采用的云南省2001~2017年16个州市数据均来源于历年云南省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利用统计年鉴上的基础数据计算得到各个变量指标(表1)。
(三)回归结果与分析
进行面板模型回归前,先确定使用何种回归方法。Hausman检验的P值为0.0389,表明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即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对样本进行回归分析。
核心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均通过不同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表1)。即环境规制强度的增加对产业结构合理化具有明显的负作用。每增加1%的环境规制强度使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之和与第一產业增加值的比重降低0.0357%。环境规制阻碍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原因是各企业需要花费更大的投资在“三废”等污染的治理上,云南省2017年治理污染投资额比2001年增长约17倍。同时环境规制强度的增大迫使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的增加导致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污染治理。因此环境规制执行而增加的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会挤占原本用于生产或技术创新的资金,导致云南省的产业绩效下降,阻碍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调整。
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化水平每提高1%,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之和与第一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上升0.3454%、0.0538%,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必然促进二三产业的发展。市场化水平的提高也必然对产业结构合理化产生积极作用。但对外开放水平每增加1%,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之和与第一产业增加值的比重降低0.0886%。其原因在于云南省的进出口商品以农产品这类劳动密集型商品为主。在高新技术工业领域,云南省各州市对外贸易额较低,导致对外开放水平的提升对产业结构合理化产生明显的负作用。由于云南省整体的外商直接投资额过低、研发能力偏弱,它们未对云南省产业结构合理化产生明显影响。 三、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本文就环境规制是否阻碍了云南省的产业结构合理化问题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结论如下: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合理化具有明显的负作用,通过增长的污染治理投资等途径阻碍了云南省的产业结构合理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水平与产业结构合理化正相关,对外开放水平对产业结构合理化有明显负作用;云南省的外商直接投资占比小、研发能力弱,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影响不显著。
(二)建议
1. 针对各州市的发展现状制定和实施差异化的环境规制政策
滇西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落后但目前的环境规制强度偏高,明显阻碍了该地区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调整。针对滇西地区的“三废”排放达标率要求尤其是工业排放要求可以适当降低标准。保证各地区在实现经济目标的同时逐步改善环境污染现状,提高环境规制政策的效率。
2. 缓解各部门治理污染的投入压力,有效的进行产业结构合理化的调整
政府可以对企业提供治污和研发的补助,提升全省的治污能力和研发能力,逐渐减弱环境规制强度的提升对产业结构合理化产生的负向作用。
3. 加快提升云南省的市场化进程
合理规范市场化运行机制,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为推进产业结构合理化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持续深化对外开放程度,进出口商品逐渐由劳动密集型转向资本技术密集型。就云南省而言,利用地理优势积极推动电力、金属材料、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等商品的对外贸易,充分发挥云南省是连接中国与东南亚贸易关系的桥梁作用;同时利用本省的自然资源和地理环境积极引进外商投资,但为了防止“污染的跨国转移”引起的治污成本提升,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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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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