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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宋新力

  当前,小型微型企业成为我国经济社会中的热议话题。国务院两次开会专门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问题,将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提升到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高度。小型微型企业要抓住机遇,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克服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在扶持中求自强,在自强中谋自立。
  从战略高度重视小型微型企业群体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一是2011年6月,在工信部、国家统计局等四部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第一次提出微型企业之说。二是中小企业及微型企业数量众多,行业分布广泛。目前我国工商登记中小企业约1100多万家,个体工商户约3600多万户。三是新划型标准确定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划型标准范围参照执行为个体工商户应属微型企业范畴,国家扶持小型微型企业的普惠性政策也应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群体提供了政策依据。四是按照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微型企业从业人员占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部法人企业从业人员的38.7%,三分天下有其一。五是按照新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标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减少约40%,小型微型企业数量得到显著增加。六是量大面广的小型微型企业群体在提供新增就业岗位、培育企业家创业成长、加快产业创新和科技创新、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
  中央频出“重拳”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中央在财政支持、税收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定向政策和专项措施,主要有国务院的“国九条”、“国四条”,银监会的“银十条”及“银十条”补充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营改增”改革试点方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免征3年管理类、登记类等22个行政性收费通知等。这些政策措施中一大亮点是中央财政出资150亿元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解决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9年来国家层面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和无的问题。即便是每年30亿元,5年到位,其意义为各地方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快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提供政策依据。银行发行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更是惠企力作,为中小银行找准定位和加快发展提供了机会。
  实现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政策环境优化的良好预期。
  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制度立法后评估工作补充和完善扶持微型企业的法律法规,为微型企业发展奠定制度基础和法律保障。
  应将微型企业纳入中小企业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制度的范畴。工商管理部门应在实施《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中,尽快出台个体工商户升级企业的鼓励办法和实施细则。
  建立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社区银行”。小型微型企业处在经济社会基层,可借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社区银行成功经验,在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便利融资、解决贫困和帮扶失业人员就业等方面发挥其独特作用。
  政府购买服务的中介组织要把结构性减税和信贷政策倾斜的定向宽松政策真正服务到小型微型企业,通过技能培训、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使小型微型企业得到个性化服务,发挥对政府的支撑服务作用,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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