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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自设门槛意在限放并举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一 口

  
  [从明年1月1日起,我国8类纺织品出口欧盟将不再受到数量限制。商务部发布消息称,从明年起,我国8个类别的纺织品出口欧盟将实施双边控制,这标志着将实行全新的核准制。]
  
  企业须从事贸易两年以上
  
  尽管根据中欧达成的纺织品双边监控协议,欧盟2008年对中国出口的8类纺织品不设数量限制。但为维护正常出口秩序,近日,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联合发文公布《2008年对欧双边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下称《标准》)》,对出口企业的准入条件进行了6方面资质限制,这标志着对欧出口T恤衫等8类纺织服装产品的企业将实行全新的核准制。
  这6条资质标准包括: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从事纺织品出口贸易二年(含)以上;依法纳税的一般纳税人;上年度纺织品对欧盟出口1万美元(含)以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尤其是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方面连续三年没有违规行为;符合有关商会、协会的有关行业自律要求等。
  《标准》指出,只有符合这6大资质标准的企业才可以从事相关输欧纺织品的出口经营活动。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表示,此举也标志着明年我国对欧盟出口T恤衫等八类纺织服装产品的企业将实行全新的核准制。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认为,中欧就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达成共识,意味着2008年中国出口欧盟的这8类纺织品将不再受到数量的限制。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不设数量限制有利于中欧纺织品贸易的平稳发展,符合WTO倡导的公平、自由贸易的原则。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表示,目前还无法具体地评价中欧达成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对2008年中国8类纺织品出口欧盟会起到什么作用,对明年我国纺织品出口欧盟的形势也无法预测。
  
  企业喜忧参半
  
  “欧盟一直以来都是中国纺织品出口的主要市场,明年放开出口数量的限制后,我们的生意就要更好做一些了。”江苏纺织出口大户江苏详盛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申素琴在获悉中欧就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达成共识的消息后,高兴地说道。
  据申素琴介绍,江苏详盛每年出口纺织品总值在两千万美元左右。此前,由于出口欧盟市场的纺织品需要凭借企业上年的出口业绩向商务部门申领出口许可证,而且他们这类出口中型企业,分到的数量比较有限,企业在洽谈客户的时候也比较谨慎,有些大单子因出口数量的问题而不敢接,因此也失去了一些订单。“明年,如果没有了数量限制,企业在接订单时就会少一个顾虑,跟欧盟也就多了一些做生意的机会。企业需要做的就是做好产品。”她说。
  据统计,我国纺织企业有近10万家,其中绝大部分为民营和中小企业。也有一些企业对中欧纺织品贸易的新政策表示担心。他们认为,欧盟不再对中国的纺织品出口设定数量显示,势必引发更多的企业加入到纺织品出口的行列。一些原本可能没有出口经验的企业,也有可能加入到出口的行列。这样一来,会对我国的纺织品出口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如果中国纺织品对欧盟出口再次出现高速增长的现象,欧盟有可能采取新的措施遏制这种势头。因此,有企业建议,政府还是应对纺织品对欧出口进行必要的控制。
  在商务部公布的中欧就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达成共识的公告中,商务部表示,在为期一年的双边监控期间,中方将对上述类别输欧产品实施出口许可,欧方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制度。但商务部并未透露具体实施何种出口许可措施,这种许可是否需要各级商务部门的授权等。
  一家不愿意透露企业名称的纺织企业称,《标准》规定的6条准入条件对企业的资质要求并不算高,并表示,按照这个《标准》,许多企业将有望获得出口欧盟的机会。
  该企业负责人不无担忧地说,这样做很容易导致明年对欧纺织品出口无序竞争,影响中国纺织品对欧盟出口的秩序。
  对于企业的担忧,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对此并不认同,在他看来,《标准》既有放宽的一面,也有更加严格的内容。
  曹新宇表示,为了让《标准》更具有公平性和广泛性,相关部门在制订政策之初,就不想把门槛设得太高,希望发展中的企业同样也有机会参与对欧出口,从而促进一部分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借助对欧出口提升企业经营实力和产品档次,由此,《标准》规定的6大资质要求确实不算太高。
  但曹新宇透露,为了有效消除贸易不平衡方面的问题,《标准》规定的6大资质中有一条要求企业必须是依法纳税的一般纳税人,这一点实际上是提高了企业的准入要求。
  据曹新宇解释,在以前输欧纺织品的配额时代,一些小额纳税企业,通过虚报出口额和单价等方式,投机取巧多领配额,对一些规范企业的利益造成了损害,因此新《标准》在这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此举也意味着明年小额贸易企业将失去对欧出口纺织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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