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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挑战与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孙利平

  摘要: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贸易保护主义也表现出许多新的形式,新贸易保护主义不仅阻碍了全球经济复苏,而且延缓了经济全球化进程。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受害国,我国应加快建立全球、政府和企业三位一体的应对机制,形成解决贸易争端的合力,强化外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关键词:金融危机;新贸易保护;中国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8-0158-02
  
  一、背景分析
  
  纵观世界经济发展史,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一直是争论不休的话题,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会选择不同的贸易政策。在世界经济低迷的今天,贸易保护则愈演愈烈,特别是中国作为崛起的国际贸易大国,进出口量快速增长,与世界各国的贸易摩擦和冲突时有发生。从2009年9月起,轮胎特保案、无缝钢管“双反调查”、铜版纸及紧固件“双反调查”一波接一波,有人将其喻为“中国国际贸易史上的9.11”。2009年12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批准对中国产石油钢管征收大约10%到16%的关税,这是迄今为止美国对华最大的一起贸易制裁案。
  根据2009年12月24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0年世界经济黄皮书《2010年世界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分析,从2009年二季度开始,中国经济已走出低谷,步入复苏轨道。进入2010年我们讨论最多的将是“复苏”这个词。假如全国经济顺利复苏的话,一方面,中国的出口将强劲增长,另一方面,欧美等国失业率仍在高位徘徊,因此,欧美等国家在国内政治压力下可能采取一系列的贸易保护措施。所以专家预测,2010年中国这个出口大国将遭受更多的贸易保护制裁。
  
  二、新贸易保护的理论基础、表现形式及特点
  
  贸易保护主义是一种为了保护本国相关产业免受国外竞争压力而对进口产品设定极高关税、限定进口配额或减少进口额的经济政策。一些国家为了摆脱双边与多边关税协定的约束,便会采取一系列限制商品进口的非关税壁垒新措施(例如把质量认证、技术认证、环境保护、劳动权益、人权等作为限制进口的主要理由),贸易保护主义便有了新的发展。
  (一)新贸易保护的理论基础
  新贸易保护主义,是指以非关税壁垒为主、以关税壁垒为辅的新的贸易保护主义。
  1.地区经济保护论。这种理论以英国学者蒂姆・朗和科林・海兹为代表,认为自由贸易无法解决贸易与发展、贸易与环境等问题,因此必须用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取代它。他们主张,首先,要加强地区间合作,实行地区性贸易保护主义;其次,一国根据预期的出口量控制进口量并且要使两者严格平衡,从而应制定高标准的进出口限制规则。
  2.环境保护论。随着全球性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保护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各国共同追求的目标。但是,一些国家却以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借口保护环境,指定本国的环境标准然后强加于他国,排斥或限制对他国商品的进口。
  3.社会保护论,也叫劳工保护论。这也是一种贸易保护的非经济主张,主要流行于当代的发达国家。该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产品的生产成本低,是因为劳工成本低,而劳工成本低的原因是因为发展中国家忽视劳工保护,甚至采取“血汗工厂”式的生产方式,这对发达国家构成了不公平竞争。因此,发达国家应该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一定的关税或采取其他进口限制措施,以抵消发展中国家因不公平竞争而获得的成本优势,同时,也可以迫使发展中国家加强国内的人权和劳工保护。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表现形式
  1.反倾销、反补贴。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是WTO所认可的用于维护国际经贸秩序、保护本国产业免受不合理侵犯和对付不公平竞争的合法有效措施。可是,发达国家并未严格按照反倾销与反补贴守则去实施,而是借反倾销与反补贴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而今,反倾销与反补贴已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手段,我国是目前受反倾销与反补贴起诉最多的国家之一。
  2.技术壁垒。随着科学技术与管理水平的发展,各国关于产品生产标准的技术法规及管理体系认证的标准、评审程序和认证制度等日渐复杂多变,且常常带有强烈的主观性和不透明性,从而对其他国家的产品和服务形成重重障碍。这些过于严格的认证标准和要求自然而然地给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造成严重的阻碍。
  3.绿色壁垒。《关贸总协定》在第20条中规定: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及健康,为保存有限的天然资源,允许对贸易进行限制。一些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即以此为借口,凭借其经济和技术上的优势制定了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措施和高于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的环境质量标准,以此作为市场准入条件,构筑起所谓的“绿色壁垒”。例如,美国借“环境保护”之名推行的“碳关税”,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这些新型的“绿色壁垒”,虽然喊着“环保”的口号,但其真实目的在于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凭借其先进的环保技术,阻碍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4.蓝色壁垒。近年来,一个新的国际贸易标准――社会责任标准(SA8000)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许多国外采购商品订单的附加条件中,作为一种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SA8000以改善劳动环境和条件、保障劳动者权利等作为重要目标,涉及包括童工、强迫劳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等9项核心内容。但这种以保障劳动者劳动环境和生存权利为借口的保护措施,也成为我国产品出口遭遇的一种新的贸易壁垒。
  5.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历来是发达国家维护其技术和产业的垄断地位,对发展中国家施压的重要工具。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借助知识产权等法律形式产生的争端和纠纷也日渐增多。例如,美国337调查。美国337调查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针对不公平的进口行为,主要是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的做法。337调查逐渐成为美国遏制我国具有一定出口潜力,特别是技术密集型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对美出口的重要手段。
  (三)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
  1.保护手段灵活多样。金融危机下,贸易保护手段更趋多样化。传统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保护手段仍被频繁使用,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等贸易壁垒花样翻新,应对起来非常困难。
  2.保护措施表面合法。WTO允许成员国利用其有关协议保护本国利益,反击遭到的不公平待遇。这就为各国以“公平贸易”为理由实行贸易保护留下了空间。采取与WTO不直接冲突的各种保护措施,已成为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贸易保护主义的普遍形态。
  3.表现形式愈加隐蔽。各国往往以保护就业为理由,以经济安全、社会责任和保护本国受冲击产业为旗号,阻挠其他国家特别是新兴经济体出口,隐蔽性更强。
  4.保护对象国针对性强。奥巴马政府的“购买美国货”条款将众多外国商品拒之门外,尤其针对中国商品,因为美国国会正是以抵制“中国制造”为借口,推行这一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全球40%反倾销调查和70%反补贴调查是针对中国出口产品。
  
  三、我国积极应对新贸易保护的对策
  
  (一)加强国际合作,共同阻止贸易保护主义
  贸易保护主义的不断蔓延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忧虑,20国集团峰会、APEC会议、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等都一致表明了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共同立场,但仍缺乏有约束力的执行体制和监督机制。我国应抓住机会,超前研究,科学决策,当仁不让地提出符合国际贸易发展趋势和自身利益的提议和方案,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与修改,维护我国正当的国际贸易权利,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性与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运行与管理,利用国际组织稳定与维持和主要贸易伙伴国的磋商与合作关系,防止一些贸易伙伴国单方面采取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对我国国际贸易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健全快速反应机制
  政府是商务外交的中心和主体,在促进经贸合作和应对贸易摩擦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明显不公平的贸易保护主义,有关部门应与相关国家进行及时有效地对话、磋商与交涉,坚决反对任何国家针对中国实施的歧视性政策。一旦发生贸易摩擦,政府应充分利用WT0解决贸易纠纷的协商机制,必要时也要及时采取针锋相对的行动,以帮助国内企业维护正当权益。建立预警机制。政府要通过信息分析,定期对一些敏感产品列出清单,公布有关商品的最低限价,变被动应诉为主动预防。在条件成熟时,建立合理的出口商品评估制度,对出口商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品质和价格等进行评估,限制或禁止出口那些技术附加值低、以大量输出自然和环境资源为特征的商品。
  (三)提高企业自身素质,切实转变外贸发展方式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的主体。新贸易保护主义大多都是针对发展中国家出口档次不高、加工技术标准低、技术附加值较低的商品和一些出口贸易的不规范行为提出的,虽有大量不合理成分,但毕竟披着保护环境资源及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合法外衣。因此,企业必须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树立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企业应尽快调整现有的竞争策略,努力提高技术创新和培育自主品牌的能力,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着力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变“以廉取胜”为“以质取胜”。加大研发、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的力度,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速实现外贸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从长期来看,要避免贸易保护带来的冲击,关键是要打造有竞争力的企业,打造具有自主技术、自主品牌的企业,这是应对此次危机的着力点,也是把应对危机与促进中国产业升级转型结合起来的结合点。
  
  参考文献:
  [1] 詹姆斯・德林.美国贸易保护商务指南: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法规、实践与程序[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2] 黄辉.WTO与环保: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M]. 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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