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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黄媛媛

  2006年可谓是“会计大变革”的一年,为了满足全球化经济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大规模的“换血”,并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一项基本会计准则和三十八项具体会计准则,旨在我国建立一套完备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1992年底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也得到了重新修订。
  
  一、基本准则修订的动因分析
  
  (一)融入会计准则全球趋同是我国的必然选择。从世界范围内来看,会计准则国际化发展到现在已经由国际协调阶段进入了全球趋同阶段。所谓会计准则全球趋同,指受经济全球化的推动,各国国内会计准则在不断的国际比较和协调中,在国际强势集团的推动下,向建立全球通用的会计准则目标发展这样一种动态的过程。
  1、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必要性。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就是市场已突破时空界限,形成全球性的统一市场,世界各国都加大了对外开放的步伐,资本、商品和服务在世界范围内的流动空前活跃。跨国上市和发行证券等国际筹资活动日益增多,资本市场国际化的程度在不断提高。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客观上要求作为国际商业语言的会计必须采用相同或相近的会计准则,以提供真实、公允和可比的会计信息。
  2、融入会计准则全球趋同是我国的必然选择。世界贸易的飞速发展和全球资本的流动将世界经济带入了全球化时代。在这个时代,任何国家或地区如果要脱离世界经济谋求自身发展是不可想像的。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出口国,我国的经济已经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越来越受到全球经济的影响,对外依存度也越来越高。我国境外筹资企业、跨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由于其母公司、子公司或投资者分别属于不同的国家或地区,需要分别按照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会计标准编制财务报告,造成大量的信息披露成本。同时,也增加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筹资成本和交易成本,因此采用全球统一的会计标准更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也将使会计信息更为有用和便于理解,以促使我国企业在全球性的经济竞争和发展中处于优势地位。此外,加入WTO后一些成员国对我国的出口产品提起反倾销诉讼,某些成员国因不承认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拒绝接受我国会计标准所计算的成本资料,并要求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第三国的成本资料为依据,从而使我国的企业在反倾销中处于不利地位,成为出口贸易的巨大障碍。因此采用全球统一的会计标准就显得日益迫切。
  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并涉及到相关各方的利益分配。正如美国著名会计教授泽夫所述,会计准则将影响企业、政府、工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决策行为,受影响的决策行为反过来又会影响其他方面的利益。因此,发达国家等强势集团牢牢地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制定权抓在手中,将IFRS演变为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IFRS无疑是一把双刃剑,在利用它获得外资的同时,也要以开放市场、损害一定的经济利益作为代价。但是如果完全拒绝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必然会影响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不利于我国吸收国际资本,更不利于到国外上市和发行债券,还要增加许多不必要的费用。因此,在利益权衡下,必须做出趋利避害的抉择,应在考虑国情需要的前提下,尽量与全球化会计准则、国际惯例趋同。
  (二)基本准则本身所存在的问题。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新兴事物的不断涌现,1992年底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不符合变化了的客观实际,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原基本准则内容陈旧,存在技术上和操作上的滞后性。例如,早在2000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就已对会计要素做出了重新定义,而原基本准则上的要素定义早已过时,在会计理论和实务中已没有利用价值,实际上已经出现了一种边缘化现象。再者,原基本准则中还存在大量与《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相矛盾和抵触的地方,成为组建我国统一会计制度体系的一大障碍。因此,对基本准则进行修订已势在必行。
  
  二、基本准则修订的内容与特点
  
  (一)基本准则修订的内容。本次基本准则的修订所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1)基本准则的定位,由指导制定企业会计制度变为指导制定具体会计准则;(2)新准则明确提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该目标是决策有用论和受托责任论的结合,这是充分考虑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后所做出的规定;(3)新准则增加第十条关于会计要素及其构成的规定,其作用无非是统领第三至八章的内容;(4)将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更名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该部分提出了八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可靠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包括一贯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其中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并删除了原有的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配比等规定;(5)重新对会计要素进行了定义,其中收入和费用要素的定义较为新颖。指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由于首次提出“利得”和“损失”的概念,相应地也改变了所有者权益和利润的构成;(6)剔除了大量的具体账务处理,提高基本准则的理论性;(7)突出会计计量问题,并单设一章列出了五种会计计量属性: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并对它们做出了具体解释,其中由于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相关问题上的应用而受到了特别的推崇;(8)扩大了财务会计报告的范围,提出“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二)基本准则修订后所呈现的特点。修订后的基本准则注意了整体结构的布局,删除了大量的具体账务处理,修正了很多陈旧的内容,引入了一些国际上流行的会计概念等等,这些无疑都是一大进步,使得基本准则更为精炼和完整,具体来说呈现出以下特点:
  1、基本准则已经呈现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雏形
  (1)从总体布局来看,新基本准则的结构更趋向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简称CF)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提出来的,它是由互相关联的目标和基本概念所组成的逻辑一致的体系,这些目标和基本概念可用来引导首尾一贯的准则,并对财务会计和报告的性质、作用和局限性做出规定。美国FASB所颁布的概念框架,在国际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也纷纷效仿,如加拿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也发布了一份名为“财务报表概念”的文告;英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发布的相类似的文件是财务报告“原则报告”等。此外,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的前身)也在1989年7月1日公布了《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的准则公告,其性质类似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修订后基本准则的结构更趋向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图1)两者的结构都具有一定的逻辑性:起点→基础→运行→呈报,只有逻辑一致的概念框架才能制定出首尾一贯的准则。
  
  (2)从具体内容来看,新基本准则更多地吸收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理念。新发布的基本准则删除了大量的具体账务处理,只保留了基本概念等理论性比较强的内容。因此,其定位是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具有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相同的功能。再者,首次在准则中引入概念框架中的“利得”、“损失”、“留存收益”等概念并做出了具体解释,相应地也改变了所有者权益和利润的构成项目,由此对会计报表也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此外,在分析新基本准则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时候,我们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该部分由八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构成,我们暂且把其中的“明晰性”解释为“可理解性”,并将它们按照在基本准则中的出场顺序排列(图2)。我们可以发现:我国会计信息质量体系的前两项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其发布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所规定的主要信息质量相同;我国会计信息质量体系的前四项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加拿大等规定的主要信息质量相同,这不能被理解为是一种巧合,而是我国在制定会计准则上为国际趋同所做出努力的结果。
  
  2、反映受托责任和可靠性,体现国家特色。每个国家都有其自身的特殊环境,必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对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我们只能借鉴而不能照搬。修订后的基本准则在进行国际趋同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我国的具体实际。例如,财务会计报告目标的提出就反映了这一特点,该目标是决策有用论和受托责任论的结合。对于决策有用论,国内已达成共识,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发达且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会计信息造假严重泛滥等等,财务报告急需反映管理层的受托责任,以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因此,两者的结合才是权宜之计,其中当务之急更是强调受托责任的目标。与此相应地,反映受托责任的可靠性也将摆在我国会计信息质量体系的首位。
  3、内容表述更为准确和完整。修订后的基本准则内容表述更为准确和完整,这一特点可散见于准则的各项条款中。例如,基本准则的制定依据在原准则中表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准则”,而新准则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由于会计准则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属于第三层次,在此级别以上的其他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也对会计准则构成权威性,成为其制定依据,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在“谨慎性”条款中,原准则规定应“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而新准则提出“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从资产(或收益)和负债(或费用)两方面加以限制,堵塞了舞弊的漏洞,体现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只有拥有准确和完整的条款内容,才便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准则。
  4、确立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地位。这一特点是本次基本准则修订的一大亮点,修订后的基本准则将会计计量问题单设一章加以规定,并突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重要性。计量问题一直是会计中的难点所在,缘于其理论性和实务性很难达到完美的结合。会计存续这么多年来,历史成本一直作为会计计量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属性。但是,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新兴事物的不断涌现,特别是金融工具的出现,使得历史成本理论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其他计量属性,尤其是公允价值逐渐开始发挥作用。在适当的时候,运用除历史成本外的其他计量属性更能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
  从以上的特点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修订后的基本准则大大提高了其理论性和时代性,为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组建我国统一的会计制度体系提供了可能。
  
  三、结语
  2006年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大行动”将成为会计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其中对基本准则的修订也无疑是一大进步,大大提高了其利用价值。在国际化进程中,无论是基本准则直接替代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发挥作用,还是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我国的建立铺路搭桥,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必将在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得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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