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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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 星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衍生金融工具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以难以比拟的速度不断创新发展,给传统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带来了强烈的冲击。如何加强监管衍生金融工具,已经成为人们研究的问题。
一、衍生金融工具概述
通俗地说,衍生金融工具是具有衍生特征的金融工具。它实质上是指建立在相应的基础金融工具之上的,其价格取决于基础工具的价格及其变化的双边合约。契约双方在签订合约但尚未履行时,只是享有某些权利或承担某些义务,并没有发生实际的资金流入或流出。
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互换合约和其他衍生 金融工具等。它以合约为基础,是对未来的交易,其价格波动大,收益的不确定性很大,风险高,难以监管。它设计高度灵活,特性复杂,具有衍生性、未来性和杠杆性等特点。衍生金融工具具有很多重要功能。它能规避风险,保护现存利润。利用它可以进行金融投机,买空卖空,以求获得赢利。衍生金融品反映了人们对价格的预测及对目前供求状况和价格关系的综合看法,具有价格发现的能力。金融机构、企业、政府部门等通过衍生金融品交易,能够调整其资产或负债的结构,使其风险和收益满足既定目标。
二、衍生金融工具对传统会计确认的挑战
(一)对“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的定义及确认的冲击。传统财务会计在定义资产和负债这两种要素时,标准有三个:一是该项目是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二是由企业拥有或控制,三是该项目在未来会导致经济利益或资源流入或流出。衍生金融工具指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之中的合约。这种合约尽管也由投资者所控制,但其立足点不在于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而在于未来期间合约的履行情况。未来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衍生金融工具显然不符合上述标准,其带有的权利和义务便不能确认为资产和负债。但是,这种交易是以契约形式存在的,虽然在签约时没有实际支付款项,但契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已基本确定。而且,随着衍生金融工具在企业中的交易比重加大,仅仅对其在表外披露是远远不够的,会使会计信息失真。
(二)对“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原则”等会计确认原则的冲击。财务会计传统的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标准都是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原则或收付实现原则的基础之上的。这两种原则都以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基础,而对未来的交易或事项不予确认。衍生金融工具本质上是一种契约,预示着将来的一系列财务变动,签约时并无实物交易发生。那么按照传统会计收入费用确认的标准,只能等到契约履行完毕后才能确认相关损益。而衍生金融工具从“签约”到“履约”这一段时间内,可能会发生很大的价值变化。如果必须等到履约时才加以确认,那么整个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会有所下降,甚至使信息带有一定的残缺性和虚假性,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
三、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确认处理
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使传统的会计确认方法无法适应其要求,所以要对其确认,就要对传统的确认方法做出修正。
(一)衍生金融工具在表内确认的前提。要解决这个问题,国际会计界有两种解决方案:一是重新修改传统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二是重新解释资产和负债的定义,扩展定义的范围。重新修改传统定义,必然会给传统会计理论和实务带来巨大冲击,会引起财务报告系统一系列的变化,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基本职能。出于谨慎性原则和实务的考虑,FASB和IASC选择了第二种方案,在肯定传统会计要素定义的基础上,提出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两个全新的概念。这就扩展了传统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从而为衍生金融工具在财务报表中的确认奠定了基础。
(二)衍生金融工具确认的程序。SPAC5《企业财务报表中的确认和计量》中指出:确认是将一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正式记录并列入财务报表的过程。还指出:就资产和负债而言,确认不仅含有记录该项目的取得或发生,还要记录它带来的变动,包括应从财务报表中消除其后果的变动。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正是抓住了这种“过程观”,把衍生金融工具突出为并非一次能完成确认的许多资产、负债项目之一。它在记录并列入财务报表的过程中,要经过初始确认、后续确认和终止确认三个阶段。
1、初始确认。初始确认是对任何项目的首次确认。IASC公布的第48号征求意见稿(ED48)提出了实际上是以风险和报酬是否实质转移作为初始确认标准的方法,但是这种方法在实务中不易操作。因此,IASC在第62号征求意见稿(ED62)中重新修改了初始确认标准:当且仅当成为金融工具合约条款的一方时,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这一标准的理论依据是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定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具有合约性,表现为合约权利或合约义务。合约权利或合约义务因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约的签订而形成。因为一旦契约签订,在无意外的情况下,将按照签约双方的意愿对彼此形成约束,构成双方的特定权利和义务,此时与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基本已经确立和转移。同时其计量的基础――公允价值也可以从发达的金融市场得到。可以推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约签订时,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所以企业当且仅当成为金融工具合约条款的一方时,可以在此时确认资产或负债。
2、后续确认。后续确认是指财务报表日对已经经过初始确认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动的确认。对于已确认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从过去签订合约到未来交易这段时间,虽然风险和报酬已经确定且没有发生“实质”的变化,但由于汇率和价格等因素变动,也会引起公允价值“量”的变动,因而需要再确认。IASC在ED62中规定,所有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都应在发生当期确认为损益:将为交易而持有和可供出售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项目的价值变动先计入权益,待资产处置或减值时,再计入损益。
3、终止确认。终止确认是将以前已作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确认的衍生金融工具从财务报表中消除。IASC在ED48中规定了终止确认标准:(1)与资产或负债有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全部转移给了其他企业,且其所包含的成本或公允价值能可靠地加以计量。(2)契约的基本权利或义务已经得到履行、清偿、撤销或者到期自行作废。这就是所谓的“风险和报酬分析法”。这个方法不仅在实务中无法操作,理论上也存在缺陷。因此,FASB在SFAS125中提出了金融合成分析法:金融资产转移方是否需要终止确认该项资产,应视转移方是否放弃了对该资产的有效控制而决定。也就是说,控制权的放弃与否与转移方保留了多少风险和报酬是不同的。转移方保留的风险和报酬可视为转移合约的产物,因而可按新的金融工具加以确认。这种方法有效地解决了第一种方法中存在的问题,因而IASC在IAS39及ED62中也放弃了ED40和ED48中的观点。
4、计量与确认的关系。现有会计理论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是该资产或负债能够可靠地计量。可见在探讨衍生金融工具确认时,必然要联系计量标准问题。会计计量和会计确认密切相关,计量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确认的制约,计量反过来也会影响确认。确认的前提是可计量,计量的目的是为了确认。衍生金融工具作为一种避险工具,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对于这种不确定性应采用何种计量模式进行计量,如何计量,这都会影响它的确认问题。
传统财务会计的计量遵循历史成本原则。但衍生金融工具于合约订立时,只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实际交易事项发生,故没有历史成本可循。显然其不适用历史成本原则。而只能按为取得该项资产的付出或产生该项负债所得受偿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在取得时,衍生金融工具不需要初始净投资。从初始确认的角度看,衍生金融工具可以可靠计量,应以初始净投资计量。对于不需要初始净投资的衍生金融工具,其初始成本或价值可以记为“零”。若一个项目在初始确认后发生变动,主要是价值发生变动。因此后续确认决定于后续计量的需要。在后续计量时,即持有期间至财务报告日的计量时,要采用公允价值。因为衍生金融工具在持有期间价格波动很大,而只有公允价值能够提供最具有相关性的信息。这样,衍生金融工具得到了有效计量,使其能够在会计报表上及时得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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