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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路桥施工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姚王信

  20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公路及桥梁施工力量经历了两个较为清晰的整合过程。一是打破计划经济模式,由松散的施工队伍的简单联合向组建公司制的路桥施工企业转化;二是为适应激烈竞争的市场形势,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组建施工企业集团。对于这些新组建的路桥施工企业,如何加强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管理层应予优先考虑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路桥施工企业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企业的外部风险,通常具有不可管理性。但是市场风险所传递出来的信息,对企业的管理是有价值的。
  2、经营风险。经营风险通常是可控制的,对路桥施工企业来说,包括管理和营销两个层次。当前,路桥施工企业的经营风险主要来自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质量和安全管理、项目进度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等环节。
  3、财务风险。财务风险也是可控的风险。路桥施工企业的财务风险,主要发生在企业资本金不足、投标保证金的融资环节、施工过程中的资金垫付和各种保证金的占用、违约带来的资金赔付、索赔管理的失误等方面。路桥施工企业的财务风险产生的主要后果是发生以现金断流为标志的财务危机。
  4、监管风险。监管风险主要在建设、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行为不可预期时、金融和税收等宏观调控政策发生变化时产生,路桥施工企业来不及调整企业行为而产生风险,因此也具有不可控的特点。但监管风险相关的信息对企业的管理同样具有价值。
  
  二、内部控制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企业的内部控制,是企业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订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在企业风险管理中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尤其是可控风险的管理。
  1、广泛和系统的基础控制。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在企业经营管理的每个环节发挥作用,并且由于进行了科学的设计,以牵制作用、监督作用为核心,其发挥作用的方式是系统的。
  2、其他管理手段赖以发挥作用的基础。风险管理的其他手段,如会计制度设计、现场与物流管理、内部审计管理等,能够有效发挥作用,也依赖内部控制的作用和效果。
  
  三、新建路桥施工企业如何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1、形成科学的分权和授权机制,是路桥施工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步骤。由于路桥施工企业在经营上,具有施工作业地域广阔、牵涉的关系方众多且复杂、资金来源的渠道分散、经营周期长的特点,因此分权和授权是明确职责权限的关键步骤,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当前,项目经理制是新建路桥施工企业普遍采用的管理方式。从而分权和授权应以项目经理制为核心而展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之间的分权与授权关系。尽管企业法人对所有项目均需承担法律意义上的责任,但科学的分权与授权,能够在企业内部合理地划分权利和责任,从而有利于企业对项目的控制。在分权上,企业应为项目经营的宏观条件承担责任和义务,如地方关系协调、资金周转便利、工程质量的监管及人员素质的控制等等;在授权上,项目经理应得到企业明确的授权后方能代表企业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合同管理、原材料采购、基本业务支出等环节的审批权限上。二是项目内部的分权与授权关系。项目经理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负有管理责任,在此基础上建立分权与授权机制。分权上,项目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均应由不在同一岗位的两人或两人以上经办;授权上,建立岗位责任制,各岗位根据项目经理的授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开展工作。路桥施工企业在组建伊始形成了科学的分权与授权机制,就为内部牵制发挥作用奠定了基础。
  2、完善和发挥内部牵制作用,是路桥施工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手段。如前所述,路桥施工企业的特点可能导致企业的管理在时间或空间上产生漏洞,这需要通过内部牵制制度来加以改善和克服。内部牵制发挥作用是基于对“不相容职务”(即不适宜由同一人或同一部门的人去担任的两项职务)的认识。同其他企业一样,路桥施工企业的职务可以分为内部行政部门的职务和内部会计部门的职务。这两个部门都有各自的不相容职务,而两者之间也有不适宜由同一人交叉担任的职务。⑴行政部门的不相容职务有:企业未经有关部门授权,不得从事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等应由建设单位来完成的工作;工程项目的施工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或验收;工程支出的审批和具体业务的经办等等。⑵会计部门的不相容职务有:登记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这三种工作;出纳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制单与稽核工作等等。⑶不适宜交叉的职务有:工程采购人员、物资保管人员两者之间及这两者分别与会计记录工作;物资保管和账实核对工作等等。通过对每项经济业务的职责分工,企业内部各职务之间就形成了相互牵制的关系。发挥完善的内部牵制作用,能够使路桥企业直接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
  3、建立严密的业务文件记录、档案记录和资产记录制度,是路桥施工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可靠保障。路桥施工企业跨地域作业的特点,决定了对经济业务进行书面记录的重要性。要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必须设计一系列业务处理的标准程序,建立档案专管控制,进行资产的动态记录。首先,针对工程物资采购及付款和施工费用支出的审批、执行、付款,工程款的收拨以及工程物资的保管等一系列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业务,制定处理程序和手续的标准化模式,使每项业务的各个环节形成步步核查、环环监督的控制。这样,把施工过程中的各部门和岗位串在一起形成整体,有序地、规范地完成各项业务,同时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其次,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业务的书面记录,运用一定格式的凭单或表册来实现审批、保管和记录,如工程物资请购单、定购单,收料单,发料单,临时工工资结算单以及会计凭证等。对这些业务记录,应建立档案专管制,实行责任到人的保管。这些实行专管的资料,是路桥企业跨地域作业条件下进行内部控制的基础。此外,要对工程物资、机械设备和管理设备等资产实行动态记录,配合对重要资产的防火和防盗装置、质检和保险等防护措施,从而实现对资产的增减、保管及记录资料的严格控制,防止错弊和不法行为的产生,成为内部控制的可靠保障。
  4、健全内部审计控制,是路桥施工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促进力量。对路桥施工企业来说,两个工程项目之间的地理位置可能相隔万里之遥,即使再完善的行政控制或会计控制,也不能杜绝某些控制受条件限制而难以发挥作用。深入地说,有四点:一是内部控制受企业的成本效益原则的限制;二是内部控制仅针对工程施工、管理中的常规业务来设计;三是内部控制可能会因执行人员的差池而失败;四是内部控制可能会因不同施工地域的政治气候、地方差异等环境影响而失去作用。这些内部控制的限制因素,可以通过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来加以克服。内部审计人员定期检查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和建设成果,及时纠正各种错误和弊端,能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除了上述四个方面之外,新建路桥施工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可以针对企业的业务流程或环节来进行设计,如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工程物资采购、保管的内部控制、费用支出的内部控制、工程质量验收的内部控制、人员业绩考核的内部控制等等;也可以针对管理的具体环节来进行设计,如投标管理、合同管理、筹融资管理、工程进度管理、质量和安全管理、索赔管理等等;还可以根据企业资金运动的特点来进行设计,如现金流管理、资产等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管理、控制环境管理和控制程序管理等,这样的设计对防范财务风险,尤其是现金链条断裂比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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