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近期改革动态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2009年2月16―28日)
  
  一、国有企业改革
  
  国务院国资委规范中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国资委日前发布《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以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交易。根据《指引》,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作为划入方或划出方。中央企业及子企业无偿划入企业国有产权,应符合国资委有关减少企业管理层次的要求,划转后企业管理层次原则上不超过3级。按照国资委2005年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所谓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应当遵循四项原则:一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二是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需要;三是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四是划转双方协商一致。《指引》明确,国资委将主要从四个方面对无偿划转事项进行审核,即:划转双方主体资格适格,被划转企业产权关系清晰;符合中央企业主业及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划转所涉及各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相关风险防范和控制情况,划转协议规定内容齐备,无可能出现纠纷的条款。
  
  二、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商务部推动各地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为全面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商务部日前发布《关于建立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建立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包括六大内容:投资环境评价、综合质量评价、产业升级评价、创新能力评价、资源节约与环保评价、社会责任评价。
  
  三、文化体制改革
  
  新闻出版总署要求明年底完成经营性新闻出版单位转制。日前,新闻出版总署集中开展“十行百家”专题调研活动,查找影响和制约新闻出版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新闻出版总署提出在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上狠下功夫,到2010年底,全面完成经营性新闻出版单位转制任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跨所有制的战略重组,开拓融资渠道,培育一批大型骨干出版传媒企业;通过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单位为主体的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新闻出版传播渠道建设,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现代出版物市场体系。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是:2009年底前,将全面完成地方和高校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改制任务,2010年底前将全面完成中央各部门(单位)出版单位的转制任务;三年内完成经营性报刊出版单位转制任务;在三到五年内,培育出六七家资产超过百亿、销售超过百亿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型出版传媒企业;三到五年内在全国形成六七家区域性出版物发行集团公司。
  
  四、地方改革
  
  持居住证满七年可申办上海户口。日前,上海市政府公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允许持有居住证满7年的“外地人”,转为拥有上海户籍。《办法》第五条列出了居住证转户籍应当同时符合的五项条件:持有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该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在该市缴纳所得税;在该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无违反国家及该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福建省推行流动人口暂住证“一证通”制度。针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存在的多部门管理、协作不强等问题,福建在全省推行流动人口“一站式”管理,整合各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各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协管员队伍,以社区为依托成立统一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站,实现一个窗口、一支队伍的“一站式”服务。自2009年2月起,福建省内的流动人口《暂住证》、《就业证》、《婚育证》等证件内容将统一融入《暂住证》,成为流动人口享有劳动就业、生活居住、社会保障、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权益的唯一合法有效证件。持有《暂住证》并符合一定条件的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生活居住、社会保障、卫生保健、子女义务教育等11个方面,将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市民待遇”。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供稿)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183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