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对外开放特点和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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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 文
目前,我国对外开放正处于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体制性开放阶段。5年来,对外开放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工业化进程、大大增强了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在世界经济中的影响力,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已使我国经济在更广领域、
更深程度、更高层次上与世界经济融合。
一、五年来对外开放的特点
过去的5年,我国成功应对了加入世贸的各种挑战,抓住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产业加快转移的历史性机遇,使对外开放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是对外贸易快速发展。进出口总额由2002年的6208亿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21738亿美元,年均增长28.5%。我国的对外贸易在世界的排名已由2002年的第6位跃升到2007年第3位,其中出口跃居世界第2位。外贸占全球比重从2002年的3%提高到现在的近8%。
二是利用外资取得新进展。我国吸引外资从2002年的527亿美元增加到2007 年的747 亿美元,连续15年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
三是对外投资增速加快。我国的对外投资从2002年的25亿美元上升到2007年的200亿美元,增长7倍,由世界第26位上升到第13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
四是外汇储备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我国的外汇储备余额由2002年2864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1.53万亿美元,增长了5.3倍,目前居世界第一位。
五是国际合作稳步推进。双边和多边合作均取得新的进展,特别是自贸区已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式、新起点以及与其他国家实现互利共赢的新平台。
我国对外开放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结构进一步优化,开放质量进一步提高。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对外贸易向多元化、可持续方向转变
一是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逐年增长,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逐年下降。能源等资源性产品和先进技术装备进口逐年增加。
二是贸易方式逐步转型升级。为转变贸易增长方式,我国积极引导加工贸易向一般贸易转型。从2006年开始,一般贸易进出口增幅开始高于加工贸易的增幅,高出11.2个百分点,到2007年继续提高,高出22.5个百分点。
三是贸易主体更加多元化。随着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外资和私营经济在贸易中的比重越来越大,非国有经济在进出口贸易中地位日益提高。目前,非国有经济已成为推动贸易激增的主要力量。从2003年至2007年,私营企业在贸易进出口中的增长比例一直高于其他类型的企业。
(二)利用外资从数量扩张向质量优化转变
我国吸引外资已经逐步从以追求数量为主转向以提高质量为主,利用外资开始逐步“升级换代”。
一是向提高技术水平转变。随着我国整体产业水平的提高和投资竞争的加剧,一些跨国公司加快向中国转移新技术和研发能力,大大提高了中国利用外资的质量。截止2007年7月,外商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已近1000家。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研究,中国已经成为全球跨国公司海外研发活动的首选地,有高达61.8%的跨国公司将中国作为其2005―2009年海外研发地点的首选。外商在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等行业以多种方式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近700家,这在发展中国家是绝无仅有的。
二是向优化外资产业结构转变。我国鼓励外资重点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和环保产业,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能耗的项目进入。在优化外资结构政策的引导下,几年来,外资比例在制造业中略有下降、在服务业中不断上升,特别是在软件、数据处理、商务中介、动漫制作、设计、研发等服务外包领域,中国承接的国际服务外包已颇具规模。目前,服务业已经成为我国利用外资增长最快的领域。越来越多的大公司将后勤办公、顾客服务、商务服务、研究开发、咨询分析等非核心的服务业务外包放在中国。外资结构的不断优化,全面提升了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中的地位,进一步增强了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三)“走出去”格局逐步向宽领域、多层次转变
目前,经商务部核准或备案的境外中资企业达到1.2万家,比2002年增长近1倍。5年来,我国“走出去”已基本形成“亚洲为主,发展非洲,拓展欧美、拉美和南太”的多元化市场格局。
一是“走出去”的领域逐步扩大。已由原来的贸易、航运和餐饮等逐步拓展到生产加工、资源开发、工程承包、农业合作和研究开发等众多领域。行业分布日益广泛,逐步向信息、采矿、制造业、建筑、交通运输、电子通讯、石油化工、电力、农林牧渔等多个行业拓展。并且通过收购、兼并等国际通行方式进行合作的企业越来越多。
二是“走出去”的层次逐步提高。我国的对外投资方式已由建点开办“窗口”、“绿地投资”,逐步发展到投资办厂带动国产设备材料出口、跨国购并、股权置换、境外上市、设立研发中心、创办工业园区等多种形式。
三是“走出去”的主体逐步壮大。在中央和地方国有大型企业继续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民营企业已逐步成为“走出去”的生力军。
四是“走出去”的范围逐步拓展。我国已有3万多家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分布在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不仅亚洲是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最大市场;对北美、大洋洲、非洲和亚洲的直接投资增幅在80%以上,对非洲和拉美的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增幅在60%以上。
(四)对外合作方式与促进机制向多样性、灵活化转变
一是自贸区建设成为对外开放的新形式。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自贸区已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式、新起点,以及与其他国家实现互利共赢的新平台。目前,我国正在与亚洲、大洋洲、拉美、欧洲、非洲的29个国家和地区建设12个自贸区,涵盖我国外贸总额的1/4。与东盟签署并实施了自贸区货物和服务贸易协议,促进了“10+1”、“10+3”机制的深化。
二是多、双边经贸合作促进机制更加多元化。近年来,我国与129个国家和地区、13个国际组织建立了多双边联委会机制180多个。已与123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对加强多双边经贸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双边贸易的磋商机制进一步多样化。建立了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日经济高层对话机制,加强了与主要经贸伙伴的协调与沟通。
四是在国际舞台上作用日益加大。我国充分利用国际舞台,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更大的利益。
二、五年来对外开放实现的新突破
(一)涉外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是加大对涉外经济法律、法规修改和清理。为履行入世承诺,近几年来,我国着重加大了对银行、保险、证券、电信、建筑、分销、旅游、交通等行业对外开放法规和规章的修改、清理工作,共修改和清理涉外经济法律法规文件约3000件,其中清理各种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2300多件。WTO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公布的评估报告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的表现予以了高度评价。
二是加强对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建设。在金融、贸易、税收、行业发展、区域发展等领域制定了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并先后制定出台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贸易救济等29件规章。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使我国对外开放的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为企业争取公平的贸易环境创造了良好条件,为进一步扩大开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目前的情况看,法律、法规对涉外经济的保障作用日益显现出来。
(二)对外开放体制环境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是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按照主动性、可控性、渐进性等原则,积极稳妥地进行了汇率市场化方向改革,自2005年7月21日起,实行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二是建立了有利于进一步开放的体制环境。第一,进一步降低了商品市场贸易保护程度。全面取消了工业品配额管理。大宗商品的进口允许量已基本实现了根据国内市场的供需状况自主调节,并实现工业品出口配额商品全面公开招标。现除了有关国际公约要求的一些少数产品必须维持进口许可证管理外,我国非关税进口措施已全部取消。第二,进一步扩大了服务贸易的开放领域。交通运输、电信、分销、银行、保险、证券、信息服务、文化旅游等行业开放程度大幅提升。2006年12月,我国入世所有过渡性措施到期,银行业也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从事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全部取消。2007年,21家外国银行在华分行改制成为法人银行。
(三)涉外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
一是政府更加注重调节和导向作用。通过制定政策、调整退税率、降低或取消关税的方式加强对涉外经济的引导。第一,引导、鼓励外资投向国内急需发展的产业领域和低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的行业。五年来,共两次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发布《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发布5批共1729个商品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出台1853个商品的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严格控制外商投资“两高一资”领域。第二,鼓励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调整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退税率,大幅度调低占国际市场份额大、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实行了有差别的出口退税制度。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5年来,共10批次取消了1115个“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4批次对300多个商品开征出口关税。第三,鼓励资源类和先进技术类产品进口。我国对354种国内亟须的能源、资源、先进技术设备和日用消费品降低或取消进口关税。
二是政府更加注重服务职能。为提高政策透明度。目前,政府对涉外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均通过政府公告、网络等公开渠道对外公布。同时,政府还积极创建电子政务和海外经济信息平台,为国内企业提供各国和地区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市场状况和企业资信等信息,为企业进行国际贸易提供便利化服务。
三是政府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管理方式。第一,改革涉外经济审批制度。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在实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制的基础上,国家进一步下放外贸经营备案登记权限,促使外贸经营活动更为活跃。同时,简化对外投资的核准手续,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第二,创新涉外经济的管理方式。在引进外资方面: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监管办法,建立外商投资审批责任追究制和行政公示制度;加强政府对国际开发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监管,并对开发机构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在境外投资方面:建立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对境外投资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和综合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对企业“走出去”的监管。
(四)涉外经济的监控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是初步建立了产业安全监测体系。第一,建立了广覆盖的产业安全数据库。第二,建立了产业损害预警系统的监测制度,监测范围已覆盖进出口额占比超过70%的敏感商品,并已扩大到石化、机械、轻工等15个重点行业的8000家企业。第三,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对出口商品数量的统计分析,及时向出口经营者发布出口预警信息。
二是初步建立了行业应对国外贸易壁垒的支持体系。第一,建立了贸易壁垒工作站的试点工作。将贸易壁垒应对工作从政府主导转向重点出口地区的专业性地方行业中介机构主导,政府主要承担对其工作的引导、指导、咨询,并提供相应的支持。第二,建立“四体联动”工作机制(即中央、地方、企业、中介“四方联动”的综合应对工作机制),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协作、信息共享、行动快速。积极帮助企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各类贸易摩擦,指导企业应诉,化解贸易争端。贸易应对机制的建立,对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为我国企业营造良好的贸易发展环境、切实维护我方的正当权益、为我国贸易发展提供更大空间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对外开放面临的挑战及建议
一是国际经济风险不断加大。我国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参与全球分工体系、分享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收益同时,也将面临更大的国际经济风险挑战。
二是贸易摩擦日益加剧。我国的贸易摩擦已呈现常态化、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贸易摩擦领域已从反倾销、知识产权等向产品质量、气候环境、反补贴等新领域扩展。贸易摩擦对象也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
三是外贸出口增长面临巨大挑战。受三率(退税率、汇率、利率)两价(原材料价格、劳动力价格)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部分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受美国次债危机对我国出口产品的需求减弱的影响,今年1―2月,我国对美的出口增长已接近“零”增长。受东南亚等国土地和劳动力要素成本低廉优势的影响,一些国际制造业已开始转移至这些国家,与我相关出口产品形成竞争。
在新形势下,为进一步完善适应对外开放要求的体制环境,在最大限度地争取利益的同时最有效地规避风险,要切实把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议:
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审批权,推行网上审批,简化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手续。进一步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加强政府的信息提供、贸易谈判、组织协调、产业救济与安全保障等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市场环境的治理,为企业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强我国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建设。要加快制定促进对外开放和保障经济安全等相关法律,通过法律约束各种涉外经济行为和活动,以减少负面影响。继续推进法律法规的统一实施,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涉外经济活动。要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贸易规则的订立、修订和完善,通过各种渠道为发展中国家争得平等的贸易地位。
三是继续深化涉外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外贸管理体制,推进外贸促进体系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对外商的投资的引导和管理,提高对外资管理和服务水平。继续完善“走出去”管理体制,推进对外投资合作便利化,完善对外投资、境外资源开发、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等方面的监管制度。完善贸易平衡的政策措施,继续减缓贸易顺差,促进国际贸易平衡,调控进出口贸易的运行,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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