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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资产减值准则的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洪 荭 吴媛媛 张姗姗

  【摘要】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并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中实施。新资产减值准则的发布给资产减值会计理论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也对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和重视。本文具体分析了新会计准则的进步和不足,并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有助于新资产减值准则的实施和完善。
  【关键词】资产减值 永久性标准 经济性标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面临的经济环境变幻莫测,资产减值会计得到迅猛发展,并成为当前各国会计制度规范的热点问题之一。资产减值会计在我国发展的时间并不长,以致资产减值会计政策的选择一度成为有些上市公司操纵盈余的工具。针对这种情况,2006年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新资产减值准则),该准则详细地规范了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力求真实地反映企业资产的质量,提高会计信息的实用性。新资产减值准则既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特点,同时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保留了中国特色,如禁止资产减值损失转回。但由于准则自身和其实施环境的不完善,新资产减值准则的应用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一、新资产减值准则的进步
  
  1、扩大了资产减值确认范围
  新资产减值准则的确认范围明确而具体:主要适用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以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而存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及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的减值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它一方面扩大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口径;另一方面,真正体现了资产必须具有能够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属性,使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稳健,有利于企业防范风险。
  2、明确了资产减值确认时间
  新资产减值准则对减值确认时间作了明确说明,即每个会计期末要求企业首先判断资产是否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如不存在减值迹象,则不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也不必确认减值损失。准则中减值测试时间的明确可有效遏制上市公司季报、半年报不计提而在年底一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现象,避免企业操作的随意性,使企业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
  3、减值损失禁止转回,缩小利润操纵空间
  新资产减值准则禁止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无疑将缩小企业利润操纵的空间,使得上市公司不能自由地运用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同时减少了利润的波动性。
  4、增强了资产减值计量的可操作性
  新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不仅统一规定了计量的属性,而且对公允价值、处置费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和可收回金额的计算等分别作了较为详细的操作规定,使一些较为抽象的概念易于理解,具有较强的实务操作性,便于会计人员掌握。
  5、补充和完善了资产减值信息的披露
  新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规定企业资产减值的信息需在附注中披露,改变了旧资产减值有关规范披露内容过于简单的问题,补充和完善了资产减值信息的披露,有利于投资者及时了解企业资产的真实情况,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总之,与旧资产减值有关规范相比,新资产减值准则更多地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使境内与境外上市公司之间业绩与估值水平更具可比性,有助于提高我国会计信息质量。
  
  二、新资产减值准则及其实施的不足
  
  1、尚未明确各项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
  (1)永久性标准。是指在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资产的公允价值,并且能够判断该状况是永久性的时候,确认减值损失。这种确认标准较为严格,可以避免确认暂时性减值损失,目前欧盟国家较多采用这一标准,但其难点在于如何界定暂时性减值和永久性减值。
  (2)可能性标准。是指对可能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确认。这种标准的缺点是如果未来现金流量的不贴现值大于账面价值,那么即使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也不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可能导致资产价值的高估。
  (3)经济性标准。即在资产负债表当日若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可回收金额,则确认其减值。经济性标准能够反映环境变化对企业资产价值的不利影响,更符合资产的定义,因此国际会计准则广泛采用了这一标准。但这种标准难以避免暂时性的市场波动对资产减值确认的影响。新资产减值准则并未明确指出各项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使得其实施缺乏明确的指导。
  2、已确认减值损失禁止转回可能影响资产信息的真实性
  新资产减值准则禁止资产减值损失转回,这可以缩小企业利用减值准备转回操纵利润的空间,但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初衷,除了避免资产的虚增导致企业利润的虚增外,更重要的是保证企业价值与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比性。如果纯粹为了遏制上市公司利用长期资产减值转回操作利润的现象而禁止减值损失的转回,则很有可能影响长期资产信息的真实性,进一步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3、资产减值准则实施环境有待改善
  (1)资产计量所需信息难以全面获取。资产减值确认中,可收回金额等的计量需要以公正的资产评估为依据。由于我国目前的资产信息和价格市场尚不透明和完善,不能及时公布各种资产的最新市价,使上市公司减值损失的计提缺乏客观的资料基础。因此,健全和发展资产信息和价格市场是实施资产减值会计的重要条件。
   此外,新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应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最近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以及该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的增长率为基础。而我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编制长期现金流量的惯例,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现金流量的测算普遍缺乏经验,因此我国现金流量预算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以满足资产减值计量的需要。
  (2)对企业的绩效评价不规范。企业运用各种手段进行会计报表粉饰的内在动因主要来源于外界对其经营业绩的考评要求,现有的业绩评价多以利润为基础,并以此作为企业上市与退市的依据。面对退市的压力,部分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确认中不可避免的主观判断,计提巨额减值准备,形成秘密储备,进行利润操纵也就不足为奇了。
  (3)会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较低,基层会计人员基本局限于记账和算账,不能与其他部门有效协作,缺乏了解市场信息的能力。近几年这种状况虽有所改观,但面对错综复杂的资产减值问题,一些上市公司的会计人员仍显得力不从心,这是影响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准则正确实施的重要因素。
  
  三、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完善
  
  我国新发布的各项会计准则,内容基本与国际财务报告趋同,不同的是我国尚不完全具备国际财务报告所依赖的“成熟市场经济”的土壤。因此,要确保资产减值准则的实施效果,必须从完善资产减值准则内容和实施环境两方面着手。
  1、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内容的完善
  与国际惯例相比,我国新资产减值准则的一个重要缺陷是没有明确规定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而且禁止资产减值转回并不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资料和资产信息。按照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描述,其初始确认实质上采用了经济性标准,而在后续确认时又采用了永久性标准,资产减值损失在不同时点确认标准的不统一,是导致新资产减值准则的科学性受到质疑的关键。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措施进行完善。

  (1)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国际会计准则采用经济性标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但并不禁止损失的转回,只是增加了谨慎性的限制条件。即只有在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中所使用的估计发生改变时,才能冲回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利润操纵。
  (2)根据我国的国情,采用永久性标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即在初始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时就必须能够判断出这种状况是永久的,这样在后续确认时禁止减值损失的转回也就顺理成章了,并不影响资产信息的真实性。由于新资产减值准则主要适用于一些长期资产,相对容易区分永久性减值和暂时性减值,采用永久性标准在操作上并不太难。
  2、新资产减值准则实施环境的完善
  (1)健全和发展资产信息和价格市场。按照我国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根据外部和内部的信息客观评价资产价值,测试资产是否发生减值,这就对信息的公开程度、信息传递技术、外部市场成熟状况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还需要有较为完善的社会资产评估机构。因此,有必要健全和发展我国的资产信息和价格市场,进一步建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动态询价报价系统,使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定期公布的有关资产价格和信息资料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从而提高资产减值会计的可操作性,增强资产减值信息的公允性和客观性。
  此外,由于资产减值的计量需要较为完善的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水平,企业应加强现金流量预算管理,建立全面、完善的现金流量预算体系,加强现金流量分析,提高资产减值计量的可操作性。
  (2)建立完善的企业业绩考核评价体系。资产减值损失准则的维护资产信息真实性的目标,正受着利润操纵的冲击,因此有必要完善对企业业绩考评体系,将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考核结合起来,选择科学的业绩考核评价方法,切断资产减值准备与公司考核评价指标之间的联系,从而弱化公司管理层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纵盈余的冲动。
  (3)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在对资产减值进行确认与计量的过程中,存在着大量需要会计人员进行主观判断的因素,会计人员的判断将决定资产减值计量的可靠性和正确性。因此,会计人员要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提高自身的职业判断能力。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曹阳、刘琦:对我国新颁布的资产减值准则的思考[M].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2006.
  [3] 马希伟:资产减值会计理论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5.
  [4] 傅鹏:资产减值损失及其转回的国际比较[J].会计之友,2006(6).
  [5] 张宏曙:新会计准则下健全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建议[J].时代金融,2006(11).
  [6]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责任编辑:朱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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