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CAS《租赁》新准则对企业融资的影响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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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IFRS & CAS《租赁》新准则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取消了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分类,企业需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业务确认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目前,学界鲜有关注新租赁准则对企业融资的影响,文章认为“两租合一”可能造成企业表外融资途径减少、融资关键财务指标异动、融资相关成本上涨和再融资难度增加。上述影响对于航空、航运、零售等行业企业以及租赁业务较多的中小企业更为显著。基于此,建议灵活使用短期租赁形式、关注新准则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关注表外融资风险、合理看待新准则引起的企业财务状况变动。
【关键词】 IFRS16; 租赁准则; 融资成本
【中图分类号】 F2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9)12-0133-03
一、引言
2016年1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IFRS 16:Leases,下称IFRS《租赁》),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12月,为推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体系持续趋同,财政部在借鉴新的国际租赁准则并结合我国实际的基础上,正式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下称CAS《租赁》),要求不同类型企业应分步到位地于2019年1月1日或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此新准则。
IFRS & CAS《租赁》新准则框架下,承租人对经营性租赁的会计处理发生根本改变:其需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业务均确认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并在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中确认相关的折旧与利息费用;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的租赁可适用简单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作资产、负债上的反映。显而易见,IFRS & CAS《租赁》新准则主张采用资产使用权模型(Right-of-use Model)或“单一租赁会计”,取消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分类。
学界关于新租赁准则研究大多是围绕“两租合一”这一变化展开的。早有学者在2010年IASB发布新租赁准则征求意见稿后,就分析了准则变化趋势及其影响[1-2],当时“两租合一”问题就已备受关注[3-4]。部分学者以规范研究或案例研究方法论证了该变化对财务报表和财务比率[5-6]、会计信息质量[7-8],对各行业[9-12],对监管方面的影响[13]。然而,鲜有文献专门讨论其对企业融资可能产生的影响,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
二、IFRS & CAS《租赁》新准则对企业融资的可能影响
(一)企业表外融资途径减少
前一版租赁准则下,租入企业实际可运用的租赁资产不增加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所有权相关的风险由出租方保有;同时,承租人不提前确认对出租人的未来支付义务,经营租赁相应产生的负债便可以隐匿表外。因此,经营租赁优化了租入企业报表列示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了资产利用率和回报率,进而提升了租入方企业的报表融资能力。相较之下,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则不具备此融资优势,企业有动机选择以经营租赁隐藏负债[14]。而在IFRS & CAS《租赁》新准则框架下,通过经营租赁实现表外融资就需要将租赁业务人为多期化,这实际上提升了企业表外融资的难度。
(二)融资关键财务指标异动
新准则实施初期会计处理的变化必然造成租入企业的关键财务指标异动,造成其融资难度上升。以企业偿债能力指标为例,经营租赁的资产入表在租赁前期使得资产负债率分子、分母同时等额增加,致使两者之比上涨,即资产负债率的上扬(假设原为1/2、50%,将经营租赁负债与资产同时纳入表内后,分子、分母同时等额增加1,即可使资产负债率变为2/3、67%)。对于债权人而言,关键财务指标恶化可能影响企业业务银行授信额度、约定还款周期、利息额度和展期续签等,影响供应商与客户可提供的商业信用额度;对于股东而言,可能造成股东对公司盈利前景的改观、持股意愿的变化,甚至引发股价异动等。
(三)企业融资相关成本上涨
由于经营租赁这一简单易行且成本较低的表外融资途径不再奏效,企业如欲继续实现表外融资则需付出更多路径变更成本及融资成本;除短期小额租赁外,新准则下大多数租赁业务均应纳入资产负债表,租入企业此时还需承担更多的披露成本。
(四)企业的再融资难度增加
从企业财务报告使用者的角度来看,特别是为企业提供融资的利益相关方,经营租赁入表后的直观反映是用资方报表状况恶化,此时企业欲继续寻求融资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相关方担保、支付较高利息和准备高质量抵押物等取信投资方;同时伴生的资产负债率上涨可能逼近金融机构贷款审批红线,企业再融资空间受到挤压。
IFRS & CAS《租赁》新准则框架下,较多运用经营租赁,意在发挥其表外融资作用的企业或行业更易受上述影响。受影响较大的企业或行业主要有:
1.中小企业。一方面,中小企业由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其资金实力往往不能负担购买所租赁资产的高额费用;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高度依赖银行贷款,通过较稳定的资产负债率维持与业务银行的关系往往是其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因而,对中小企业而言,采用经营租赁进行表外融资是合算的,前一版的租赁准则更适合其发展[7]。IFRS & CAS《租賃》新准则实行后,即便在一定程度上“买”比“租”更划算,原本无购买目的或不具有经济能力的中小企业也未必能选择融资租赁或转而购买租赁资产。无法“变租为买”的中小企业在本就面临融资难的情形下,进一步丧失原本经营租赁表外融资的优势,租赁准则变动对其融资能力的影响可谓“雪上加霜”。
2.航空业、航运业。首先,航空业、航运业的强周期性特点使得在一年中某些时期的市场需求激增,企业常会面临运力不足的压力,运营的主要资产——货轮、飞机的单位价值较高,即便资本雄厚的集团公司也往往无法通过自有或拆入资金全额购买以补充运力,灵活的经营租赁在航空航运业得到广泛应用,以春秋航空、南方航空、中国国航、东方航空为例,其在2017年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客机分别占其运营机队的46%、35%、30%、23%①。其次,由于刚性、高昂的固定成本,航空业、航运业形成了高杠杆、低现金流的行业特征,这进一步制约其报表融资空间。最后,从企业来看,高昂的资产单位价值使得自行购入资产伴随着成倍增长的维护成本;从市场来看,以货轮、飞机为核心的资产运营模式与过去相比利润率大幅下滑,未来航空业、航运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边际效益将逐步递减。这些都使得航空、航运业企业长期依赖于经营租赁,少有“变租为买”的可能。在航运、航空业对经营租赁的刚性需求难以发生根本性改变的前提下,IFRS & CAS《租赁》新准则实行后其融资成本可能大幅增加。 3.零售业。零售业是以轻资产运营、高资产周转率为代表的行业,其经营使用的店铺门面往往是经营租入的,该部分成本费用本身就占到总成本中约三成的较高比例[13],在新准则下该部分成本费用进表后预期影响高于其他行业。此外,还应值得注意的是,零售业企业对使用长期经营租赁合同的偏好可能也会放大IFRS & CAS《租赁》新准则对其的影响。在零售业租金成本面临较大上涨压力的状况下,短期租赁合同难以锁定未来租金上涨的风险,对于大型商超、影院等前期需要大量装修、设备投入的高固定成本零售企业而言,使用短期租赁合同可能放大其经营风险,因而形成其对选择长期经营租赁的可能偏好。一般来说,如果企业采用长期经营租赁合同租入资产,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身金额就较大,进表后的影响自然更为显著。
三、应对《租赁》新准则影响的若干建议
(一)灵活使用短期租赁形式
IFRS & CAS《租赁》新准则对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影响相对较小,因而,如果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明显的季节性且预计租入资产的需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如零售业、交通运输业、酒店业、电信业以及能源设施业等临时需要租用营业场所与设备的企业,或者暂时难以确定租期长短的企业,可在签署租赁协议时尽量选用短期租赁形式。
(二)应关注新准则对中小企业的可能影响
在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破解的前提下,经营租赁是中小企业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IFRS & CAS《租赁》新准则要求经营租赁足额资本化有可能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的压力,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防范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受准则变动的过大冲击;同时,中小企业运用经营租赁表外融资有其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应对经济波动的合理性。伴随风险整治政策的出台,合理、准确反映并规范企业表外业务乃大势所趋,广大中小企业也应当对“两租合一”的发展趋势有清晰的认识,依靠自身努力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监管层应关注表外融资“转型”的风险防范
事实上,经营租赁虽然是较为灵活、成本合算的表外融资方式,但却不是唯一的表外融资途径。在IFRS & CAS《租赁》新准则实行后,企业为隐瞒真实杠杆水平,有可能转而通过长期租赁合同人为多期化、结构化主体融资、非合并权益投资等方式实现负债出表,此类表外融资方式成本一般来说远高于经营租赁,可能进一步增大企业的风险敞口。为此,监管部门应密切关注各类产权主体在IFRS & CAS《租赁》新准则实施后表外融资风险的变化及其防范。
(四)报表使用者应保持客观态度看待企业财务状况,理解与警惕并存
一方面,由于IFRS & CAS《租赁》新准则对单一模型的运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与经营租赁相关的资产、负债,以及由经营租赁入表所导致的相关财务比率的异动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失真”,企业报表状况恶化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另一方面,由于经营租赁可能隐藏了企业真实的资产负债率,继而掩盖了真实的财务风险,而IFRS & CAS《租赁》新准则的执行一定程度上暴露了企业可能潜在的风险点,需要报表使用者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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