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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个改革重在打好“攻坚战”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周坚卫

  编前语:前不久,湖北省省政府召开了由中央在鄂企业和省内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市(州)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会议由省长罗清泉主持,武汉、襄樊、黄石、宜昌等市及东汽、薄纺等企业作了典型经验介绍,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介绍了推进国修改革的做法,省国资委、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就抓好企业改革作了发言;省国资委主任邱思胜与列入2005年度“三个一批”改制的企业具体讲座研究了有关问题;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和副省长任世茂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总结回顾了近几年来企业改革工作,肯定了成绩,分析了问题,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旨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现将常务副省长周坚卫的讲话中有关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部分发青如下:
  近几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湖北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企改革脱困和改制重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三个三工程”,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国有大型和骨干企业改制重组取得重大突破;实施“三个一批”战略进展顺利;中小企业民营化改制任务基本完成;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果;省直部门企业脱钩改革初见成效;从而,实现了国有企业数量减少、质量提高、效益改善、竞争力增强的目标。
  目前,湖北省的国企改革正处在攻坚阶段,全省上下务必振奋精神,再加措施,确保改革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抓紧抓好“三个一批”的实施工作
  
  要继续按照实施“三个一批”的要求,以调整和优化产权结构为重点,着力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相互参股、兼并收购等多种途径进行股份制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今年全省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要达到30户、转制成民营企业要达到100户。这个任务必须完成,不能含糊。下半年要组织力量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表彰一批通过改革搞好国有企业、搞活国有经济的先进典型。与此同时,要不断深化电信、邮政、烟草、盐业、电力、铁路、民航等垄断行业的改革。
  
  二、积极推进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调整
  
  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是振兴湖北老工业基地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要结合“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的制定,进一步完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要按照中央提出的“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结合“重点支持100户大企业做大做强”战略的实施,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大公
  司、大企业集团,做大做强一批地方优势企业。要进一步加快汽车、钢铁、石化、烟草、电子信息、纺织、建材、食品等八大行业的调整。继续抓好汽车及零部件、乙烯及下游产品、钢铁及深加工、电解铝及深加工、纺织印染服装、光通信产品等六大产业链的建设。抓好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及一批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积极推进武汉国家光电子基地建设,争取东湖软件产业基地纳入国家规划。要继续抓好国有资本从一般性竞争领域和中小型企业中退出,做好国有企业
  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建立依法破产机制。
  
  三、巩固和发展国有中小企业改制成果
  
  切实抓好国有中小企业改制收尾工作,尚未完成改制任务的中小企业要抓紧推进,务必年底前全部完成。已经完成改制任务的企业,要进行“回头看”,妥善处理改制遗留问题。没有安置好的职工,要积极稳妥予以安置,并切实解决好社保欠账问题;改制不完善、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的少数企业,实施二次改制;因财产变现难度大而未能及时终结破产程序的破产企业,要加大支持和协调力度,加快破产终结进程。同时,要及时了解和妥善解决改制企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撒手不管。对少数故意违反产权交易合同、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经营者,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突出抓奸省属重点点国有企业改革
  
  按照因企制宜、一企一策和分类指导的原则,抓好省属重点企业改革。省建总、省工建总、双环等企业,要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改制成民营控股、国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三环、省汽车集团、大冶有色、鄂钢、能源集团等企业,要继续完善改制工作,完成改制任务;荆襄、蒲纺,要注意加强各方面的协调,巩固改制成果。其他省属企业,要逐一研究方案,做到成熟一个,改制一个。
  
  五、继续深化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
  
  要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所属的中小学校和公检法等社会职能单位分离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进度,确保全省国有企业在2005年底前完成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工作。当前要切实抓好武钢、葛洲坝、长航、三峡总公司等第二批中央在鄂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这次分离办社会职能涉及湖北省有25户企业、155所中小学校和公检法等分离单位,分布在省内17个县、市、区,涉及分离人员15584人。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推进,确保10月底前办完移交。
  
  六、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紧紧围绕制度创新,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推进各类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健全独立董事或外部董事制度。要逐步实现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化配置,建立健全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要积极引导企业继续深化用工、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上市公司要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与控股股东实现资产、机构、业务、人员、财务“五分开”,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逐步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
  
  七、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要加快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体系建设。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原则和要求,省国资委要尽快拿出第二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加快组建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建立国资监管三层构架。各市、州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抓紧落实“三定”方案,确保机构、人员、职能职责“三到位”。二是要抓好资产监管法规制度建设。各地要抓紧制定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相配套的地方性实施办法,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国资监管领域建立起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和全局性的法规制度框架。三是要扎实推进国资监管I作。要积极开展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完善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加强对所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开展派出监事会的试点工作,省级已批准成立的三个监事会,要尽快进驻相关企业开展工作。四是要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加快整合全省产权交易机构,尽快形成全省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要把好离任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公开竞价等关键环节,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和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大型国有企业,不搞管理层收购,中央已有明确规定,要认真执行;对国有中小企业实施管理层收购的,也要在明确出资人的前提下,按规范的办法操作。对于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对利用改制之机转移、侵占、侵吞国有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查处。
  
  八、全面推进省直机关企业脱钩改制
  
  省直机关企业脱钩改制工作总的要求是:2005年要基本完成省直部门所属工商企业脱钩改制,2007年底前全面完成脱钩改制任务。当前,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推进的办法,切实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抓好整体划转。对资产规模大、国有资产多、质量好、有主导产品或品牌、市场开拓前景好的优势企业,不管是属于哪个单位、哪个部门的,一律整体划转省国资委监管。二是要抓好重组移交。对产业相同、经营业务相近、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企业,由各主管部门进行资源整合,实施重组后直接划转省国资委资产经营公司管理。三是要抓好改组改制。对规模较小,国有资产较少的中小企业,由主管部门采取出售、股份制改造等形式实施改制,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民营企业。四是要抓好关闭注销和依法破产。对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对没有市场竞争力的小企业,在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和职工安置的基础上关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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