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企业资产管理责任审计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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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 苏
【摘要】新准则的颁布对我国企业的管理和对企业的审计工作都带来了普遍的影响,引发了重大的变革。文章从会计处理的四大流程的角度探讨了新会计准则带给管理和审计的影响,并提出了在日常管理和实施审计时应该予以关注的重点。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管理责任审计 国有资产流失
一、引言
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是会计处理的四大流程,以往的会计处理注重会计的记录,认为会计的凭证和账簿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体现,有利于股东、债权人、管理者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用以做出正确的决策。然而,新会计准则更关注会计的确认、计量、报告三方面的内容,对单列原无形资产中的商誉、根据行业的不同从资产中划分出投资性房地产、生物性资产、金融资产,加大公允价值计量方式的应用比重和合并报表等方面进行了新的界定,表明新准则更倾向于从会计处理的源头和结果上提高会计信息和工作的质量。会计处理重点的转移相应的也对管理和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新会计准则对管理的影响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资产管理相联系,新会计准则的颁布透过对财务管理的直接影响,也影响了企业的日常管理。新会计准则下各会计流程对管理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确认对管理的影响。新会计准则在会计确认上变化较大,资产界定清晰是新准则的一个重要特点,而这也正是改善资产管理的前提。因为资产管理是有针对性的,不同的资产其管理方式存在差异,重新界定原来分类不够恰当的资产有利于提高管理效力。新准则把以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为目的的房屋建筑屋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区别于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的房屋建筑物和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对它的管理注重获取资产价值变动的信息并确保资产的增值获利;此外,还把不可辨认的商誉排除在无形资产之外并加大对商誉的管理力度,从而把原来一些国有资产排除在企业资产之外的现象规范化,大大降低了国有企业中不计、漏评、低评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
2、会计计量对管理的影响。涉及会计计量的会计政策企业可以自主选择,不同的后续计量方法提供的信息不同,反映的重点不同,而这些都是管理的重要依据,会计计量方式重点地变化,也会带给管理重大影响。新准则中提到对商誉每年都要进行减值测试,这使得对商誉的计量更加准确并及时体现减值的迹象,从而有利于企业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分析导致减值的因素,防止企业商誉的大幅贬值,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3、会计报告对管理的影响。新准则出台以前,我国的关联方交易就已经十分严重,存在关联方之间故意压低价格或不计部分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例如,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Y大酒店有限公司为其下属企业,2004年9月,X公司以其拥有的大厦1至9层楼房屋产权23078000元作为投资,与B企业共同投资成立Y大酒店有限公司,但大楼所占用的土地未进行评估并转作投资。2005年4月,X公司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将1至9层2043.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转移给Y公司,并由Y委托中介机构对该土地进行了评估,评估总价29247200元。目前,土地使用权证已在Y缴纳土地出让金11698874元后过户至该公司名下。上述行为违反了《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中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投资或转让的有关规定,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新会计准则中把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式采用权益结合法,即按被合并方个别报表中各项目的账面价值入账。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及国际会计准则均禁止使用权益结合法,由于我国的企业合并大多涉及同一控制下的国有企业合并,加之我国市场发育不完善,故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账面价值衡量净资产,这降低了合并时利用公允价值压低国有资产价格、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性。
通过表1可以看出,2004年因管理问题所导致的平均损失金额为3877.7万元,2005年为8960.9万元,较2004年有大幅度增长;2006年的数字显示,这种大幅度增长的趋势得到遏制,2006年平均每个被审单位的损失金额为382.57万元,2007年上半年为367.6万元,与2004、2005年相比,降低约90%-95%,这种大比例的下降以2006年为分界线,而新会计准则颁布正是2006年,这正验证了上述新会计准则对管理的影响。
三、新会计准则对审计的影响
1、会计确认对审计的影响。企业的所有资产的取得和负债的增加都要通过会计确认划分类别,便于日常管理,这也同样是审计的依据。各个科目的审计计划、实施都根据科目的特点有所不同。新会计准则中会计确认方式的转变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将投资由按持有时间划分转为按持有目的划分。第二,商誉被排除在无形资产之列。第三,投资性房地产从固定资产中剔除出来。第四,生产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相区别。以上会计确认方式的转变,更加清晰的反映企业所持有资产的构成情况和盈利能力,提供给审计人员的信息结构较以往发生较大变化。因此,审计人员在面对新的变化的时候,就应该重点注意会计人员对资产细化分类的判断是否正确。
2、会计计量对审计的影响。会计要素的五大计量方式为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公允价值主要应用于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的资产减值、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及通过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式取得的资产。尽管新会计准则中对广泛推展公允价值做出了论证,认为我国存在活跃的资产交易市场,但是笔者认为在我国现有的经济环境下,公允价值计量存在不确定性,在公允价值应用的三个级次中,公允价值的选择和估计都会因会计人员的主客观条件的制约而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如果把握不好就会被作为盈余管理的手段,进而影响财务报表中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多种计量方式的运用,要求审计人员能够正确判断计量方式选择的正确性、资产价值的准确性。为解决上述对审计人员提出的要求,笔者认为审计的重点应该由价值审计转向数量中的所有权审计。
3、会计记录对审计的影响。此次会计记录的内容基本没有变化,主要是会计确认、计量等其他会计处理过程的变化对会计记录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提到企业可以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行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的会计科目,一企一制对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一些特殊行业,例如金融行业、生物行业等有自己独特的一套会计科目,也要求审计工作有更强的适应性。
4、会计报告对审计的影响。会计报表是审计计划和实施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基本资料,会计报告公允与否对审计有直接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下,会计报告对审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会计科目的变化和利润表中项目的调整对审计提出的要求。例如,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应付款这一项目实际上是长期应付款账户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余值,这更加公允的反映了企业的负债。利润表的变化在于把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作为营业利润之内,使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得以准确体现。
此外,从合并报表编制上来说,非同一控制下子公司报表项目应该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因为子公司的报表是依据账面价值记录的,所以在合并报表时,要将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结构发生变革,给审计带来了风险。
四、目前我国企业资产管理审计的重点
通过上述对管理和审计的讨论可以看出,长时间以来,由于国家经济体制、相关法律法规、职业准则和企业机制中存在的缺陷,导致在企业的资产管理中,会计对资产信息的控制作用逐步失效。审计作为一个企业监督者,应该改变以前仅仅依靠会计信息执行价值审计的审计方法,而应该数量审计和价值审计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的审计体系,弥补会计对资产信息控制的不足。
1、加强对资产数量的审计。以往对企业资产的审计主要是对其价值的审计,审计师往往只审核账面价值,实地盘点是否账实相符,但是随着公允价值在资产计价中的大范围应用,仅仅靠实地盘点并不能说明资产的价值是否真实、公允,因此,对资产的实地审查,要从价值审计转到数量审计上来。审计资产的数量是否真实,更加有据可依,有利于降低审计风险。对资产进行数量审计,重点是对资产所有权的审计。只有企业拥有的资产,才是企业的资产。虽然有些资产在企业管辖范围内,但是企业并没有取得资产所有权,那么该资产不属于该企业,例如经营租赁的固定资产、受托代销的产品等。对所有权的审计应重点关注审计实施前是否有大宗异常款项入账、账款的来源;与应收类资产相关的存货的减少是否真实;取得实物资产的所有权证明是否齐全等。
2、改变价值审计方法。在以往的审计中,审计的主要工作就是复核会计人员的账表,检查是否真实、合法、有效。而目前会计信息已经不能准确、公允的反应企业的真实情况,单凭对会计资料的复核已经满足不了审计目的的要求,因此,改变审计方法迫在眉睫。重新计算简单的来说就是依据被审计单位的真实业务和已选会计政策,通过对有关数据以人工或计算机辅助技术重新执行计算,与先前会计资料中的计算结果进行对比的一种审计方法。该方法是建立在会计资料不真实的假设前提下的,所以,不存在因会计资料的不准确而误导审计判断的现象。重新计算在固定资产折旧审计中应用比较多,同样也适用于对数量的审计。但是,重新计算带来的工作量普遍很大,最好采用计算机辅助技术。
3、合理规避风险。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的审计,审计人员不可能把利用公允价值虚增或虚减资产的可能性降为零,那么,审计人员应该在尽可能搜集相关证据、资料进行资产公允价值合理性审计的同时,凭借相关部门出示的对公允价值合理性的担保,转移风险,把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范围内。例如,上面提到的房屋管理机构出示的房产证、证券等金融机构出示的股份认购书、销售货物或购买资产的发票等都是审计人员要重点检查的证明、依据,虽然这些证明、依据不能帮助审计人员完全降低风险,但是可以把风险转移给证明出具单位或个人,降低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S].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
[2] 赵一锦:国有资产流失研究[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3] 《中国审计年鉴》编辑部:中国审计年鉴[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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