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素描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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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哲镇
[摘 要]造型,不完全脱离客观的创造,写实不等于造型。而造型艺术最后完成的作品,显示着一种总的视觉效果――色彩的绚丽和谐、线条的节奏韵律、黑白的响亮对比、艺术形象的塑造以及因体感质感的表现而获得的真实感等等。这是各种艺术手段的综合表现。
[关键词]素描;核心;造型
造型艺术最后完成的作品,显示了一种总的视觉效果――色彩的绚丽和谐、线条的节奏韵律、黑白的响亮对比、艺术形象的塑造以及因体感质感的表现而获得的真实感等等,这是各种艺术手段的综合表现。我们在欣赏艺术作品的过程中,往往陶醉在这样外在形式的美感享受之中,而忽视了最根本的东西;即构成艺术形象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因素――形体的力量,也就是形体所蕴藏着的巨大内在潜力和丰富的内涵。形体是作品的支柱,色彩、线条、明暗只是它的表现形式的。艺术家在创造的过程中运用全身解数,对客观媒介一步步的进行处理和概括,进行反复多次的研究,什么地方增加一点,什么地方减少一点,不惜花时间画出几个甚至十几个不同的式样进行比较,最后选择他认为最恰当的造型,用色彩、线条、黑白色调表达出来呈现给观众。在这个艺术造型的深化过程中,素描承担着最重要的任务。
一提起“造型”,很容易让人误解为写生。因为我们长期以来形成了这样一种观念,一说某人造型不过关,就是指画面的比例不合适,解剖形体法结构有毛病,或是对着对象画不准或画不像。如某人不仅能画得准确结实,而且画得像,就说某人造型能力强。其实这只能是说其写实能力强或弱,而不是造型能力强。因此,画的准确与否,画得像不像和解剖结构掌握的好坏来判断造型能力的强弱的说法,我是不敢苟同的。如果说造型是基础,我倒十分赞同,但我觉得还要再补上一点,既造型是画家每一幅作品的基础和支柱。它不仅仅只是对客观物象的形体结构的准确表达,更重要的在于艺术创造――既将客体的形体变化为艺术作品中的形体。造型的关键在“造”上,造就是创造,而不是简单地模仿。艺术造型和画匠的按照片放大人像的根本区别就在“造”上。因为按照片放大用不着动太多的脑筋,只要把握好正确的比例就行,没有什么创造价值。而艺术作品中的造型,则是艺术家智慧的结晶,是创造的结果。真正的艺术大师一辈子都在研究造型。马蒂斯晚年已经功成名就,却依然如初学者在花园里画小花草的速写,研究花的形体的变化,用他的话说,“我每次看到它们都不一样”。他正是在捕捉一种新的感受,这种感受将促使他对旧形体的改变,而创造出新的现象。一个造型能力强的人,应该会写生、会变化、会概括、会处理,善于创造,如同一个高明的木匠,拿来一根木头,能够让他变成各种各样的木制品。假使以画得像,画的准确、结实与否来判断造型能力的强弱,它无法解释中国古代绘画与雕塑的造型了,难道中国古代艺术家们造型都不过关吗?其实正相反,中国古代的画家们比西方古代的画家们更重造型。我国古代的人物画家们虽不崇尚对着对象画写生,并不等于不重造型。这种造型的方法,更强调艺术的取舍、概括、提炼,更强烈的体现了艺术造型的法则,很值得从事素描教学的人们去认真研究。
素描所表现的对象,几乎包括了自然界的一切。人物、动物、山川河海、树木花草、街道房屋都是素描画家所猎取的题材。但是,人则是他们最感兴趣的表现对象的,各个历史时期都留下了大量表现人物的素描作品,这大概是因为人们希望通过艺术来重新认识自己的缘故。对人的研究,远比其他的东西来的复杂,这不仅因为人体的构造远较其他的动物复杂,而且还因为人的运动较其他任何动物都要复杂和变化多端。另外,还因为人们太熟悉自己的形态特征了,所以观众对艺术家的要求也格外苛刻。这里,我就以人体为例,简述一下自然形态规律研究的过程。首先是从相对静止的状态中去研究,如人的基本比例,大概的构成关系,我们常说的“三体积四肢”就基本上概括了人体的形态特征:再去研究每一体积和肢体是由哪些骨骼和肌肉组成的,这些骨骼和肌肉的基本形状如何?它们之间的构成关系如何?各体积之间是如何连接在一起的?为了让我们更清楚明了的认识人体的体块关系,我们将各部分的骨骼肌肉用类似的几何形体来表达,好像英语中的字母一样,从一个单词由若干字母组成,人体一部分的结构则由若干几何形体来构成。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将不明确的形体明确起来,将不规则的东西规则化,有利于我们理解和掌握。。
我不赞成那种把培养学生模仿自然的能力,视为素描教学的主要任务的训练方法,从而在各个专业的造型基础训练中进行推广。它作为某一专业中的某一画派的基础训练,也许是富有成效的,但在所有造型艺术专业的基础造型训练中来实施是不科学的。首先,它不是理解的客体自然形态和生理结构的最为有效的方法;其次是这种方法不具备普遍性的意义,忽视了各专业之间的特性,使基础训练同专业教学脱节。但更主要的,我以为这个方法的最大害处在于它忽视了学生创造力的培养,他对“造型”的解释是片面的,很不完全的,他以学生能熟知自然形态和生理结构为能事,以表现客体的自然表象为目的,而忽视了学生审美意识能力的培养,忽视了学生自己从艺术的角度去重新认识、理解和表现客体的内在实质的能力的培养,忽视了培养学生对着客观物象说出他自己的话,拿出他自己的主张。这些年大家在艺术创作上开始进行广泛的搜索,力图拿出自己的主张,输出自己的艺术语言,但是,在素描教学――这个涉及艺术造型的关键领域中得改革,却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素描作为造型基础的训练,对于一个艺术家今后的发展关系极大,要造成多种风格并存、百花齐放的艺术创作局面,必须首先对素描教学进行改革,尤其要在青少年中造成一种印象。因为从过去和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凡准备献身于美术事业的人,大凡想进美术学院的青年,则都必须熟练地掌握契斯恰克夫素描的方法――这块行之有效的“敲门砖“,否则,他一辈子别想跨进艺术院校的大门。这种情况,目前虽然有改善,但从全国情况来看,依然是改观不大。我想现在是到了应该彻底改变的时候了,否则,必将因为素描教学的适应性差、素描教学观念的狭窄,而影响各类艺术人才的成长,妨碍艺术创作出多种风格的发展。
前面说过,造型的更重要部分是在于艺术家去重新安排和组合客观媒介的自然形态和生理结构,使之更集中、更美、更具有艺术价值。是不是说艺术家可以完全抛开客观媒介而全凭主观意识意志去随意安排和变化呢?我以为对一个相当成熟的艺术家来说是完全可行的,但在素描教学中不行,因为一个成熟的艺术家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有着把握客观媒介的能力,完全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主观情感,仅仅把客观媒介作为一种表达主观情感的符号,这种以主观为主导的艺术方法,作为一种风格和流派,在艺术创作中是完全可以的,但在素描教学中则不适用。因为素描教学的对象大都是艺术实践不多,经验并不丰富的青年学生,对事物的理解还处在不断深化的过程中,艺术观并不成熟,那种完全抛开客观媒介而全凭主观臆造的方法,容易让他们误入歧途。因此我这里所说的对客体的自然形态和生理结构的重新安排与组合,是指尊重客观感受的前提下,“物为我用”,充分发挥主观的想象和创造能力,融主客观为一体,以达到“物中有我,我中有物“之境地从。我们之所以要强调从艺术的角度去重新安排、构成客体,是因为客体的自然形态承担不起艺术表现的重任,无法更好地传达艺术家的情感和思想。这情感和思想由何而来?自然是对客观生活的感受。因此,在讨论素描教学的问题中,我既不赞同那种以再现和模仿客观媒介为主要目的的素描教学方法,也不赞同完全脱离客观媒介全凭主观臆造的做法。我主张在尊重客观感受的前提之下,有意识的、创造性的去重新安排和组合客观媒介,或加强、或减弱,或夸张、或变形,以强化形象的艺术感染力,使其具有更大的容量,包含着更多更深层的审美价值。
收稿日期:2010-08-12□
(编辑/丹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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