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吸收利用外资将有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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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小平
4月3日,2009年广东省外资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上,面对严峻的外商投资形势,广东省外经贸厅、省发改委、省侨办、外汇局广东分局以及各市有关负责人共商对策,研究如何确保完成今年实际吸收外资有所增长的目标任务。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广东吸收利用外资将有新突破,如筹划建立外商投资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对外商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省市将优先协调解决用地指标问题等。
截至2008年底,广东省累计吸收来自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14.5万宗,合同外资金额3521.2亿美元,实际投资2136.6亿美元,占全国的四分之一。但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合同外资下降的影响已经开始逐步显现。数据显示:去年第三季度全省合同外资同比下降45.3%第四季度下降23.27%,全年下降15.61%据商务部统计,今年1至2月广东省新批设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699个,同比下降48.6%;合同外资金额16.1亿美元,同比下降69.5%;实际吸收外资金额20.9亿美元,同比下降2.5%。
广东省副省长万庆良在会上指出,今年吸收外资的任务将异常繁重,主要面临三大挑战一是世界经济增长放缓,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收缩;二是区域间吸收外资的竞争日趋激烈;三是吸收外资的不确定因素增加。他同时强调,危机中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革,也为我们吸收外资带来机遇。目前国际舆论普遍把中国当成是世界经济衰退“沙漠中的绿洲”,依然看好中国、看好广东。国际金融危机加快了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浪潮,发达国家把越来越多的服务针包出去,危机中人才技术流动频繁,为我省加快引进发达国家先进产业、加快引进人才技术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万庆良要求,要着力加大对发达国家和地区等主要资本市场的招商力度,积极承接欧、美、日、韩等重点地区的产业转移,重点瞄准跨国公司、世界500强企业,鼓励跨国公司来我省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培训基地等,引导跨国公司建立生产制造基地、物流配套基地,大力发展总部经济。
万庆良强调,当前外资工作要实现八个新突破:一是要在优化产业结构上取得新突破;二是要在吸收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骨干龙头企业的投资上取得新突破;三是要在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上取得新突破;四是要在引进先进技术和高素质人才上取得新突破;五是要在创新招商方式上取得新突破;六是要在推动东西北地区引资上取得新突破;七是要在发挥园区引资载体作用上取得新突破;八是要在营造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上取得新突破。要狠抓八项工作措施落实:一是强化增资扩产,在重点市和重点外商投资企业上下功夫;二是强化招商活动,组织各级各类招商引资活动;三是强化用地保障;四是强化园区建设;五是强化拓展空间,加强粤港澳合作;六是强化重心下移,进一步下放审批权、简化审批程序;七是强化监督检查;八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外商投资三大指标有所增长。万庆良还要求省外经贸厅和广州市及相关部门重点跟进粤新合作“知识城”项目的各项工作,加快推进项目的开工建设。
记者从会上获悉,广东省外经贸厅已与省国土厅磋商,筹划建立外商投资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从多方面破解土地瓶颈难题,如:设立外商投资重大项目用地协调小组,由省国土厅和省外经贸厅派员组成,共同研究解决外商投资中大项目用地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由省核准的,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用地指标问题等。另据了解,省外经贸厅已向商务部请示,希望将外商投资批发、零售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不含重点管理商品及300平方米以上店铺),普通道路运输及印刷(不含出版物、其他印刷品印刷)审批权进一步下放到各地级以上市。目前商务部正在审核,一旦获准,意味着省外经贸厅将会把80%左右的审批项目下放到各市外经贸局审批。此外,省外经贸厅还将加强与国土、工商、税务、外汇、海关、环保等部门在立项审批、土地、环保、建设等方面统筹协调,重点克服和解决企业在进出口、扩大投资、通关和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编辑: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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