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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政策前瞻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杨涛

  支持企业“走出去”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战略,也是“十二五”期间的改革重点。其中,强调以更加完善的金融政策来支持“走出去”,近年来受到政府和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但是,在实践中,金融政策在支持“走出去”方面却一直进展缓慢,已经不适应中国企业面向全球化的需要。进入2011年,中国政府已经逐渐确立了在“十二五”期间加快推动金融改革的方向,其中通过建立完备的金融政策体系来支持企业“走出去”,也将逐渐落到实处。
  总的来看,我们认为,为了建设功能健全的金融支持政策,未来政府可能会从如下几方面着手推动改革。
  第一,完善商业银行信贷政策的支持。预计政府将不断强化银行信贷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模式。一则,虽然目前央行已经放弃信贷规模控制,但仍然通过窗口指导等多种方式来影响银行信贷规模和结构,将来为了满足国家战略需要,预计会鼓励银行增加对特定企业“走出去”的信贷支持,如矿产资源类企业等。二则,现有银行监管的制度体系,还不完全适应“走出去”企业在境外的信贷提供,因此预计在信贷准则、项目评审原则等方面,会对企业在境外的贷款需求给予更多的特殊待遇。三则,未来将会继续推动商业银行自身的全球化,使其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更加有效地对中国企业提供支持,同时督促银行进行授信制度、金融创新等方面的改革,以适应海外企业的融资需要。
  第二,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中国的政策性金融改革思路发生了重要变化。在此之前,国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改革方向,是逐渐推动市场化,弱化政策性金融功能。而受到危机过程中各国政府积极干预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影响,目前政策层又重新考虑适度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的问题。其中重点发展的方向,就包括农村领域、住房领域和企业“走出去”方面。可以预计,面对企业“走出去”的需要,将来一是会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支持企业跨国经营的能力,增加资本金,增强银行抗风险的能力;二是会加快政策性银行在境外设置分支机构的速度,尤其是在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区域设置机构;三是会开发出一些能够适应企业海外需要的新型金融工具,并且优先在政策性银行先行先试;四是为了实现特定政策目标,同时避免政策性金融直接支持带来的问题,可以预计会以招标等方式,来吸引商业银行完成特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且提供相应的补偿或者支持。
  第三,调整股市融资政策。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股市已经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场所和途径。一方面,目前国资委开始进行中央国有企业的重组整合,重点打造一批核心的大型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虽然政策层一直否认以股市进行“圈钱”的思路,但可以预计,近期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重点之一,就是服务于核心央企的上市融资,其目标就是把相关的融资用于企业“走出去”和全球战略发展,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国家冠军”企业。另一方面,虽然国内一直在强调发挥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功能,但在现实中效果并不太好,在支持创业和企业创新方面,国内的创业板与纳斯达克之类的市场还差距甚大。在此情况下,随着许多中小企业积极到海外证券市场进行融资,预计各级政府或监管部门也会出台一些实质性的支持手段,为中小企业海外融资提供技术支持或国际合作。
  第四,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估计将来决策层会把股权投资基金作为重点发展的金融组织形式,在活跃国内金融市场的同时,也作为支持企业“走出去”的重要途径。其中,一是可能针对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对股权融资的需求,充分利用国有企业经营收益、外汇储备等资金来源,根据不同企业的特征,针对特定的区域(国家)、特定的市场,设立若干类似中非发展基金的股权投资基金,直接对企业境外投资的项目和公司进行股本投资,基金可以采取国家、企业、银行、专业投资机构相结合的股权设计,实行商业化操作。二是推动各级地方政府设立更多的引导基金,开展与市场化创投机构和投资基金的合作,设立更多的对外并购基金(VC或PE),专门通过股权并购,在国际上获取知识产权、品牌、市场份额和资源。
  第五。扩大债券融资支持。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开始加速,债券融资规模和种类不断增加,但仍然不符合金融市场发展的步伐。预计将来会把加快债券市场发展与企业“走出去”更好地的结合起来。一方面,会加快利用外币票据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例如,境内美元中期票据的发行将为企业进行海外扩张提供新的融资渠道,也有利于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和外汇储备的运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就于2009年5月11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10亿美元中期票据,成为中国首个发行外币票据的企业。另一方面,中国债券市场分割为发改委主导的企业债与证监会主导的公司债,前者占据了绝对的规模优势。在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19号文出台后,长远考虑,国家发改委的想法是把城投债慢慢引导转变为市政债或准市政债,并且围绕市政建设项目已经进行了很多试点。与此同时,为了巩固企业债的战略地位,也不排除未来会更多地允许依据海外投资建设项目发行企业债券。
  第六,不断完善担保和保险体系。政策层已经逐渐认识到,大多数中国出口企业对出口信用保险不熟悉,据统计当前我国95%的出口均是在没有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和保障的情况下进行的。商务部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外贸企业国际业务的坏账率高达5%,远远超过发达国家0.5%的水平,而这其中相当一部分都是因国家风险而造成的。对此,一是预计会加强政策性的信用保险支持,不断强化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作为我国惟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地位,面向外向型企业提供短期险、中长期险、投资保险、担保等多种产品。二是加强与国际组织及国外保险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外部保险机构的力量,在全球范围内完善企业“走出去”的风险保障机制,扩大保险规模,增加险种,拓展担保范围,增强抗风险能力。三是有可能会允许成立商业性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业务品种上、区域上与政策性保险公司有所区别,从而构建多元化的保险体系;四是大力推动担保机构的支持。2010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问题的通知》。简化了对外担保管理程序,明确了相关管理要求,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境内机构“走出去”,有助于境外投资企业更好地获取境内信用支持,有助于提高境内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水平。
  第七,建立有利于企业“走出去”的外汇管理体制。为落实国家制定的“走出去”发展战略,2009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加上当年6月份发布的《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两项制度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近年来改革的各项外汇管理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企业“走出去”新的外汇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中国现有的外汇管理战略思路,已经从过去的“宽进严出”逐渐呈现向“严进宽出”转换的苗头,这不仅是解决高额外汇储备压力的途径,也是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变的需要。因此,近年来政策层不断推动外汇体制改革和资本项目适度放开,例如,从2011年1月1日起外汇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推广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即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操作规程,这将有助于我国境内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境外融资成本,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预计未来这方面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措施将会继续出现。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金融所货币理论与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编辑/杜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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