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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韩国文化产业探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爽 林肖琼 张维森

  摘要:本文先论述了韩国文化发展的原因,并归纳出了韩国产业文化发展的几个特点,最后提出了几点可以借鉴的启示。中国文化应该立足国情,充分发掘自身特色,充分发挥文化产业政策对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作用。
  关键词:韩国;文化产业;借鉴
  
  一、韩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原因
  
  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以文化为基础与核心的,不论是对文化意义的创造与销售还是对文化产品的复制与传播,都是围绕文化进行的。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有充分的文化资源,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正是以其文化底蕴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韩国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是由其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韩国人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深受儒家思想影响。作为东亚文化圈的重要国家,韩国在吸收和运用儒学伦理方面的实践是典型的,忠诚爱国、重视家庭、强调组织成员之间的协调合作、团结和谐等观念都深刻地影响着韩国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这种文化因素深深地植根在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精神面貌、教育思想和企业文化之中。以忠孝为支持的集团主义原则秩序,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整体号召机制,使社会具有巨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这也有助于政府权力的形成,使国家干预得以顺利实现。韩国文化受到了儒家文化的直接影响,以儒家伦理观念和价值观念处理当代问题,将儒家文化中积极的因素运用到经济社会发展中,形成一个很好的社会文化氛围,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这种相对深厚的文化底蕴成为韩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不竭的源泉和强劲的动力。
  
  二、韩国文化产业的特点
  
  1.地方政府与企业协力进行文化产业开发、经营
  韩国的各个地方政府,非常重视文化产业的开发。比如,近年来创办了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传统文化学校,并设有文化遗产、文物管理、科学保护、传统工艺美术等6个系。这对保护和管理传统文化遗产将发挥重大作用。韩国大企业也都热衷于流行文化产业的经营。游乐园、滑雪场等项目都是其投资的理想目标。
  
  2.文化产业信息的收集与管理
  韩国政府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文化产业的数据收集与发布。韩国文化产业统计数据的收集工作,可概括为“以文化观光部为主,多方参与”的模式。韩国文化观光部统管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具体数据收集,由所属的机构来实施。如文化内容振兴院负责收集文化内容方面的数据;游戏产业开发院负责收集游戏市场数据;电影振兴委员会负责收集电影制作数据;广播映像产业振兴院负责收集广播、映像方面的数据;文化观光政策研究院实施对消费者的调查以及市场动向规划数据的收集和管理;文化产业局和文化内容振兴院共同负责上述部门数据的综合和处理。
  
  3.技术普及和广泛应用
  韩国国内超高速互联网用户已突破1000万户,家庭普及率达70%以上,居世界第一。互联网用户已经达到2700万人,手机用户3100万人,分别占全国人口的58%和66%。IT基础设施的建设和IT技术的普及应用,拉动了对文化产业的需求,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1.制定积极的文化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是当前中国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之一,然而中国当前涉及文化产业的政策却为数不多。文化政策决定着整个社会文化运作的体制和机制,决定着文化领域经济结构的组合和发展。韩国文化产业之所以会快速的崛起,最重要的是在于1998年确立了“文化立国”的战略,并且在政策上全面跟进,陆续出台了《国民政府的新文化政策》、《文化产业促进法》、《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计划》、《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等法律保障政策。面对急速转型的社会,中国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应制定积极的文化产业政策,构建与WTO规则相适应,又符合中国国情的文化管理与文化产业政策系统。为此,中国文化部继制定了《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又出台了《文化部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等政策法规。
  
  2.加强法制建设,保护文化产业发展
  法律法规是市场经济的保护神,它不仅保护广大市场主体在市场上平等公平的进行交往竞争,而且保证国家的意志公平合理的实施于平等的市场主体之上,以最大限度避免国家有关部门不正常的“寻租”行为,影响了市场主体健康顺利的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市场经济中重要的一个产业,理所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由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所以专门针对文化产业的法律法规,像韩国的《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这样的总体法律还尚未出现,因此,中国应该加快法制化步伐,尽早制定专门针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3.完善文化市场准入机制
  韩国的文化市场是完全市场化运营的。文化产业的经营主体身份不受任何限制,企业、个人都可以开办文化公司。这样才可以建立一个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因此,中国需要建立公开、透明、非歧视的文化市场准入机制,和公平、公正、自由竞争的文化产业生态环境,在依法整治文化市场秩序的同时,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的宽度,在依法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实行在有限文化产业领域国家专营的同时,实行文化产业的反垄断。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繁荣市场。
  
  参考文献:
  [1]《韩国文化产业探微》中国文化报2005年1月14日版.
  [2]《韩国文化经验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借鉴意义》《探寻与解读杂志》2004年6月刊.
  [3]李世军,吴娴:《韩国文化的崛起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学术界》2005年4月总第113期.
  [4]杜冰:《韩国文化发展现状》《国际资料信息》2005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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