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比重,虽然一直在大幅度的提高,但还远没有达到联合国提出的标准。从总体上看,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长期处于占GDP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较低水平上,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长期欠账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仍显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正处在城镇化的加速期,城镇化高速发展与基础设施短缺的矛盾更显突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要解决资金来源的问题,而且要解决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问题。通过改革创新,解决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供需矛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需要,是城市建设建设者面临的艰巨任务。
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起着主导作用。但其所担当的角色和地位的实现形式不是固定的,而是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市场化程度和现实的具体需求而发生变化。随着改革的深入,城市作为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载体,其基础设施建设呈现出显著变化:观念上由简单的建设城市向经营城市转变;投资由单一向多元化、社会化转变;建设由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变;营运由垄断性、公益性向竞争性、经营性转变。
由市场主导的投融资活动在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领域作用的范围将会逐步扩大,但从近期看,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主导作用不会削弱。这意味着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和政策银行信贷融资在未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活动仍将发挥重要作用;政府未来的投资领域是公益性和基础性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领域;政府从大部分竞争性领域退出,也为政府大力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部门提供了可能。因此,在可预见的将来,目前在城市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融资中,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和政策性银行信贷资金投入占主导的形势仍将维持相当一段时间。
从发展来看,社会资金最终将成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通过参与方式设计、政策框架建立、资金和政策支持以及价格改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在管理权和所有权上全面介入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营运,建立混合经营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选择适合的社会资金进入方式。对于自来水生产、燃气制储、热力生产、城市交通、城市公园和废弃物收集处理等可经营性较高的行业,应积极采用特许经营和股份化的方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对于各类管网等可经营程度较低的城市基础设施,积极通过使用、营运权的形式创新来吸引社会资金的参与;对于非经营性项目,应该实行免费供应制度,但是其中某些具体的服务可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
随着城镇新增人口的增长,基础设施总体投入不足会极大制约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并阻碍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而不少地方的经验也告诉我们,只要推进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拓展思路,就能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建设的步伐。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5022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