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强化税源管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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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霄红
摘要: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新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我国税源管理水平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从现实情况看,税收收入的高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税源管理的真实面目,税源管理还处在摸索阶段,很多措施本身不够完善、严密。本文拟从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入手对加强和完善税源管理作进一步的探讨。
关键词:税源管理 途径
一、进行税源管理的现实意义
税源,顾名思义,乃税收的源泉。税源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在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的基础上,通过掌握和分析税源信息。把握税源的形成、规模及分布为促使税源依法形成税收、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依法采取行政管理和执法措施,以及在此过程中开展的相关工作。
从当前经济整体形势上看,经济增长速度渐趋放缓,税收基数逐年增大,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国内消费需求不足,单纯地靠经济自然增长、靠外延增长来拓展税收增收的空间在缩小。税源作为税收的基础,其规模和增长速度直接影响税收收入的规模和增长速度,因此强化税源管理已经成为税收征管的核心任务,是税务部门保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健康增长的必然选择。
二、目前税源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征纳税主体的信息不对称
我国目前的税源管理水平不容乐观,最大的问题是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目前各级地税机关无专门机构和人员去收集和分析研究相关宏观经济信息。采用的宏观信息大多来源于统计部门定期公布的静态信息,对动态信息和产业运行信息掌握相对缺乏。对于纳税人的税源管理依据更多地来自于微观主体所提供的纳税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等。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有待进一步考证。
(二)依法治税与任务治税的冲突
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是依法治税,但长期以来,由于税务机关不掌握税源情况及其变化趋势,税收收入计划编制方法基数增长法,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和盲目性,形成了发达地区涵养税源、有税不收,欠发达地区税源增长乏力、征收过头税现象,造成了任务治税和依法治税的直接冲突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税法尊严,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阻碍了税收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监控手段与管理措施滞后
随着经济的发展,形式多样的经济组织千差万别的经营方式,使得税源的规模、结构与分布总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经济结构越复杂,经济成分越多,要求税源管理的方式和手段越具有区别性和针对性。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要求纳税人自行上门申报纳税,这对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及纳税能力是一个挑战。目前税务机关的应对措施显得相对笨拙与滞后税源管理的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征、管、查之间的相互配合也不够。在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征纳税博弈中,一方面是新兴税源的发展壮大,一方面是税源失控、税收流失。
(四)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新的征管模式、当前的经济形势对税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世界经济一体化、网络化、信息化也要求税务干部能够熟悉和掌握电子计算机知识和相关的法律、经济知识,然而目前的现状是税务干部整体素质显然还很难与时代同步。由于干部整体素质不是尽如人意也使之对税源管理很难进行有效控管。
三、强化税源管理的途径
(一)坚持税源管理的理念
要树立依法治税的理念,在经济税源和税收制度既定的情况下,将编制税收计划与管理税源相结合,以缩小税源与实际税收的差距,既保障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树立注重管理基础的理念。重点是从基本业务、基本制度、基本流程、基本手段和基本信息五方面打牢征管基础,有效监控税源;树立管理前移的理念,将税源管理前移到征收环节之前,将税源管理职能前移并落实到基层税源管理机构将税源管理措施前移到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之中;树立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在税源管理中必须贯穿精细化理念,抓住每个细节,追求精于细微。
(二)实施纳税人的户籍管理
加强纳税人的户籍管理,及时准确地把握税源和纳税人的变化规律,是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要对各类经济性质纳税人、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和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分别采取不同的监督控制手段进行税务登记和注册登记,重点是加强与工商、国税等相关部门之间协调、沟通,扩大信息交流努力实现信息资料共享。通过户籍管理实现对纳税人全方位静态和动态的监控,及时了解,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开展申报审核、催报催缴、清理漏征漏管,摸清税源底数,挖掘税收潜力,提高税源监控能力。
(三)做好税源分类管理
一是规范重点税源管理。要按照以规模为主,兼顾行业、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思路,对大型企业、重点行业实行驻厂组、驻厂员制度,全面采集、实时监控和定期分析涉税信息,随时掌握重点税源的收入进度、征管动态等情况。二是严格中小企业税源监控。这是目前税源监控管理最为薄弱的环节。需要从不同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涉税信息及其变动规律的分析人手,分行业确定监控方法,建立监控指标体系,据此采集纳税人相关信息并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和模型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定,解决税源控管难的现状。三是精细个体税收征管。要针对个体工商业户多,地域经济差异大等特点,按照个体零散税源分布状况,实行划片管理或专业管理,切实抓好电脑定税和典型调查工作,深化个体“双定”业户的区域平衡管理。四是对零星税源实行源泉控管综合治理。由于这部分纳税人分散,经营规模小,发展不平衡,税源难控管等特点,可将其分为固定业户、集贸市场经营户和临时经营户三种,分别采取不同办法治理。五是对关、停、并、转企业,失踪户、挂靠户、非正常户等特殊税源按地域分户到人,实行行业监控和户籍管理,定期开展清理。如果出现关、停、并、转等情况,要提前介入依法对应征税款进行清算,防止税源流失。
(四)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
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和纳税情况结合税收管理员个人素质建立不同的税收管理员制度。一是对重点企业的税收管理,应建立重点企业税收管理员制度,实行重点监控、网络管理。负责重点企业监控的税收管理员既要懂财务管理。又要精通计算机应用,要善于运用计算机管理手段实施监控。二是对一般企业的税收管理,应建立一般企业税收管理员制度,实行集中征收管理。一般企业的税收管理员要负责推行建账建制,据实征收。三是对个体零星税收的管理,应建立个体税收管理员制度,实行划片管理,并逐步推行交流制和回避制。其管理职责是催报催缴、税法宣传、清理漏征漏管,开展税源调查和行业调查。
(五)实行纳税评估
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评析,检验税源是否确实和纳税人的申报是否真实,从而发现税源管理是否存在疏漏问题。一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税源管理
和征管现状,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对纳税人的申报资料等进行案头审计,将有疑点的作为评估对象,进行单户评估,发现问题,对症下药。二要科学论证,认真分析,在充分掌握信息资料的基础上细化、量化评析指标,将征管资料上的“死”数据变为“活”数据,变为税源管理和申报真实性的有力证据。三要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要衔接好评估工作与征收、稽查等环节的关系。评估的结果要向纳税人公开,申报符合税源真实情况的要予以肯定,申报不真实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给以相应的处罚。
(六)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
要以纳税人满意为第一标准,以纳税人需求为第一信号提升地税系统纳税服务水平。一是要在信息化支撑下,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对采取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实施网上报税、自助缴款;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小型纳税人和个体工商业户,推行纳税人自愿储蓄预存、税务局批量划解税款的申报缴税方式;通过开辟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缓解办税服务厅压力,方便纳税人。二是要全面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的使用,在热线中建立税务咨询、纳税申报、税法公告、案件查处、纳税人意见、综合服务等内容的纳税服务信息资料,并及时更新和维护。三是全面推行计算机定税工作,减少定额核定的随意性,有效避免定额核定过程中的“关系税”和“人情税”。四是优化办税厅服务。将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类事项统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行全程服务、首问责任制,方便纳税人。五是全面落实公开办税。
(七)建立税源管理评价体系
一是在税务机关内部建立评价制度,通过定期召开税源管理分析通报交流会,通报交流税源管理情况,开展工作讲评和考核,并定期对税源管理质量组织测试。二是在外部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设立群众举报和评价热线、开展纳税人座谈,通过媒体、网站和信件等方式向纳税人发布税源管理和服务情况的调查问卷,及时了解纳税人对税收管理员的日常管理行为的意见和评价。
(八)构建公共信息网络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工商、国税、地税、公安等部门间的信息传递,联席会议等制度。二是要建立“市、县区、乡镇、村或街道”四级协税护税网络,同时,通过建立税收违法案件举报有奖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协税护税积极。三是要将税源管理工作作为税务机关内部征收、管理、评估、稽查各部门具有共同责任的工作加以落实,制定和完善各部门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九)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强化税源管理,对税务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税务人员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税收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尤其要对税收政策、财会知识、企业的生产流程、各项财务指标等能准确的掌握和运用。对大量的涉税信息,要进行综合梳理和归纳、比较分析和判断,不断提高科学分析能力,为提高税源管理水平提供科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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