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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态足迹理论下的莱芜市域城乡统筹生态保护规划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邵光平 张元勋 牛晓虎

  摘要:通过生态足迹的方法,寻找出莱芜市城乡生态保护的问题,进而提出莱芜市统筹城乡的生态发展目标与生态安全格局建设。
  关键词:莱芜;生态;生态足迹;城乡统筹
  
  1、生态足迹的概念
  
  生态足迹这一概念由Wackernagel于1996年提出,主要用来计算在一定的人口和经济规模条件下,维持资源消费和废弃物吸收所必需生物生产面积。其中生态足迹是人口数和人均物质消费的一个函数,生态足迹是每种消费商品的生物生产面积的总和。
  在生态足迹帐户核算中,生物生产面积主要考虑以下6种类型:化石燃料土地、耕地、林地、草场、建筑用地和水域。在生态承载力的计算中,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资源禀赋不同,不仅单位面积耕地、草地、林地、建筑用地、海洋(水域)等间的生态生产能力差异很大,而且单位面积同类生物生产面积类型的生态生产力也差异很大。
  
  2、莱芜市生态足迹计算分析
  
  根据生态足迹的概念及其计算方法,对莱芜市的生态足迹进行实际计算和分析。(表1)
  由以上分析可见,莱芜市的人均生态足迹需求为3.2683公顷从,生态承载力为0.4451公顷从,人均生态赤字达2.8132公顷从。(表2)
  经生态足迹分析表明,莱芜市的生态赤字为2.1430公顷/人,生态赤字主要表现为耕地、林地面积的欠缺。耕地面积不足:受人类生产生活活动的影响,莱芜市的农用耕地持续减少,目前人均耕地面积1.11亩。(表3)
  
  3、莱芜市生态保护目标与指标体系
  
  总体目标――生态型城市。根据生态学原理建立起来的一类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聚居地,即高效、和谐、持续发展的人类栖境。
  建立莱芜市的生态景观安全格局,在宏观上形成莱芜市的基本生态框架,至203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8%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2平方米。(表4)
  
  4、莱芜市城乡生态安全格局构建
  
  4.1 生态格局建设:根据莱芜市现状特点,规划形成形成“斑块镶嵌、基质铺垫、廊道相连”的生态格局。
  4.1.1 自然斑块:森林公园,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1处,省级森林公园2处,市级森林公园5处,总面积19320公顷。
  华山森林公园面积4726公顷,保护对象为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棋山森林公园面积2500公顷,重点保护山体深林。云台山森林公园面积1247公顷,建设为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和进行革命传统教育胜地。马鞍山森林公园面积1600公顷,吉山森林公园总面积2013公顷,寄母山森林公园面积3200公顷,南山森林公园面积2000公顷,望鲁山森林公园面积1026公顷。
  湿地与保护。莱芜市湿地划分为河流湿地和水库湿地两大类。莱芜市主要的水库湿地有雪野水库、大冶水库、乔店水库和杨家横水库,分布在莱城区的北、东部山区,钢城区的南部山区,总面积2456.9公顷。河流湿地主要位于牟汶河、赢汶河两岸,由于入河的支流水系少;水量小,加之生态系统脆弱等原因,河流温地大部分为季节性湿地,总面积9967公顷。
  4.1.2 人工斑块:在莱芜市生态格局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城市绿地系统来保持生态格局就显得尤其重要。因此在建成区内设置小型自然斑块是保障景观格局完整性的一项重要内容,小型自然斑块的功能主要由城市绿地来完成。规划莱芜市设置市级公园、区级公园,再辅以街道、小区绿化,使得绿地系统的服务范围基本上可以满足各组团的需要。
  农村的绿化植被一般较丰富,且农作物也可起到一定的生态功能。特别是由于果品是莱芜的特色农业之一,在农业用地中,果园占了较大比例,果园的生态功能要高于粮食作物,因此在生产功能区内只要对大型自然斑块进行妥善的保护和恢复,从实用和经济两方面考虑,不必特意设置小型自然斑块。
  4.1.3 生态通道体系建设:道路廊道规划。建成区外的公路特别是高等级公路的道路中间采用植被隔离带代替栏杆;沿济青高速公路南线、津汕高速公路、青兰高速公路、晋煤东运铁路等4条道路生态廊道,加强农田生态基质白勺生态化建设,国道、城市外环路两侧及铁路两侧除种植行道及护堤树外,应有不低于30-50米的林带。城区内的主、次干道绿带宽度应达12米。
  河流廊道规划。在建成区外的河段利用的土地面积较多的条件,建成较宽的树篱廊道,起到屏蔽陆地排放物对河流的污染、保证重要河流的水质,同时也进一步形成了完善的水陆复合生态系统,为多种生物提供栖息繁衍的场所。牟汶河沿岸种植50-100米宽的树木廊道,赢汶河、方下河两岸种植300米宽的树木廊道。建成区外的小型河流两岸种植30-50米的植被廊道。建成区内的非水源性河流尽量符合水滨自然植被群落结构,适当设置部分娱乐设施,为城市居民提供休憩的场所,以增加人类与自然的接触面。
  4.2 生态敏感区保护
  4.2.1 山前生态保护:高程在220-280米的范围,总面积50152公顷。这一区域是重要的果粮生产区,是连接山地生态环境和平原生态环境的过渡地区,应当加强植树造林,加强农田林网建设,土地开发强度和建设密度需要加以控制,加以保护。(图1)
  4.2.2 地质环境:地质灾害易发区、断裂带对城市建设影响较大,应划为禁止建设区。对于已建设建筑物需要根据莱芜市防震规划要求,拆除不合标准的建筑。断裂带附近应当严格保护,严禁断裂带附近规划建设。(图2)
  4.2.3 基本农田保护:莱芜市基本农田总共617.4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市域西部地区,这里是莱芜市主要的粮食生产地,是莱芜市姜蒜产业分布区,应当加强保护,在空间管制上划为禁止建设区。(图3)
  4.2.4 水土流失:水土流失程度与降水、坡度、坡长、土壤结构、植被覆盖有关。由于莱芜市地处鲁中低山丘陵地带,加之莱芜市年降水量分配不均,6-9月份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75%。降雨年际年内变率大、强度大,成为水土流失和洪涝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潜在因素。规划以坡度分布特征为依据,划分水土流失敏感区。25度以上区域为高度敏感区,20-25度范围为中度敏感区,10-20度为低敏感区,10以下为不敏感区,莱芜市水土流失属于中度侵蚀,目前有近863.39平方千米的水土流失区尚未治理。《图4)
  4.2.5 生物多样性保护:现存良好的绿地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基础。为莱芜市林地的主要分布地区。其中现有的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区,是重要的物种栖息地。应划为禁止建设区。(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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