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港船舶过驳基地运行模式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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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 波 万 成
宜昌港船舶过驳基地的设立,有效缓解了枯水期长江中游航道水深有限与船舶运输需求的矛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船舶数量与日俱增致使过驳基地压力过大,险情、事故时有发生,应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宜昌港船舶过驳基地的设置背景
三峡成库后,库区形成500公里深水航道,航道条件的改善为大型船舶的建造、航行创造了条件,船舶大型化步伐加快。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货运船舶也由普遍载货量几百吨逐步发展到现在的2000至5000吨,最大单船载货量达8000吨以上,船舶吃水也随着船舶的大型化而增加,现5000吨左右的船舶普遍吃水在4米以上。但每年11月到次年4月的枯水期,长江中游航道维护水深仅为2.9米,只能满足1000吨级以下船舶满载通行,枯水期长江中游航道水深有限与船舶运输需求矛盾突出。仅三峡船闸完建初期2006年10月底至11月初不到20天的时间里,由于宜昌港转载能力有限,一些大吨位货船冒险进入浅区,导致中游江口水道连续发生11起搁浅事故。
如何解决枯水期中游浅区航道给长江航运造成的瓶颈制约效应,唯一有效的途径就是在宜昌港设置船舶过驳基地。大型船舶经减载至规定吃水后下行,通过中游浅水道后再将减载的货物加载回来。而宜昌地处长江中上游的衔接处,宜昌港下临江坪以上水域在每年枯水期能保证4.5米水深,临江坪锚地3000米水域较为开阔,河床底质良好,具备设置船舶过驳基地的基本条件。
宜昌港船舶过驳基地运作模式现状
宜昌港船舶过驳基地经过几年的摸索和总结,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可行的运行模式。
确定进入转载市场的公司。每年枯水期来临前,海事部门会同港航管理部门,预测本届枯水转载规模,确定设置作业浮吊的数量,根据申报公司的转载能力、公司信誉度确定7-8家具有港口作业资质的公司进入转载市场。
划定各转载点的作业水域。海事部门根据确定的进场浮吊数量,划定各转载点的作业水域,并对各作业浮吊进行编号,对外公示各转载点作业水域及作业船舶。
规范转载作业行为。海事部门与港航管理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规范各公司转载作业行为,引导转载企业“统一价格、统一服务标准”,倡导转载企业实行公开承诺制度,签订自律公约,建立转载企业信用和安全记录机制,促进转载市场良性发展。
处理好临江坪锚地船舶待闸和转载作业的关系。由于转载基地的浮吊全部设置在临江坪锚地,而临江坪锚地为船舶待闸锚地,二者之间存在一定干扰。为缓解船舶待闸与转载作业这一矛盾,海事部门加强现场维护,实施全天候巡航,随时掌握锚地船舶动态,采取“分片停泊”、“建议性指泊”两种合理的方式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了船舶待闸与转载作业安全。
对过载后船舶吃水进行核查。为确保各转载点对船舶吃水减载到位,海事部门对过载后的船舶吃水实施现场核查,核定吃水达到要求后签证放行,防止超吃水船舶进入浅水道。
宜昌港船舶过驳基地设置效果评价
1、经济性效果
增加了运输船舶的利润。以枯水期一艘4000吨船舶从重庆开往上海为例,目前运价约80元/吨,转载可装载4000吨,运费收入32万元,扣除转载费用4.8万元,实际收入27.2万元;不转载直接通过中游只能装载约2400吨,运费收入19.2万元,转载运输与不转载运输相比,可增加运费收入8万元,增幅达42%。转载基地运行以来,共转载货物1302万吨,为船舶增加效益约5亿元。
降低了单位货物的运输能耗。我们仍以4000吨船舶从重庆开往上海为例,转载运输与不转载运输相比,平均每吨货物油耗降低约19%。据估算,自转载基地运行以来,为船舶减少燃油消耗近1万吨。
2、安全性效果
宜昌港船舶过驳基地从2006年设置以来,经过逐步规范运作,宜昌辖区中游航道船舶搁浅事故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06-2007届枯水期船舶搁浅事故险情达19起,2007-2008届枯水期船舶搁浅事故险情减少至6起,2008-2009届枯水期仅为4起。但2009-2010届枯水期由于受三峡水库蓄水172米影响,葛洲坝下泄流量急剧减少,中游水位降幅过快等原因,致使船舶搁浅事故险情数量有所回升。
宜昌港船舶过驳基地存在的问题
今后三峡库区航道水深与坝下中游航道维护水深的差距将长期存在,随着三峡库区175米水位运行,大马力、大吨位货轮还会增多,宜昌港船舶过驳转载作业将面临巨大压力,且宜昌港港区水域有限、锚地容量不足,加之锚地维护无正常经费来源,船舶过驳基地的发展存在很多困难:
临江坪锚地容量有限,且锚地长期以来无任何维护资金投入,锚地缺少配套系泊设施,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临江坪锚地纵向距离3000余米,是葛洲坝船闸建成以后,供上行过闸的普货船待闸的永久性锚地。三峡成库后,该锚地还承担洪水期船舶积散、枯水期过驳减载作用,锚地船舶停泊量逐年上升,日均锚泊量达150余艘次,三峡船闸完建期间最大锚泊量达400余艘次。如此巨大的船舶数量,给锚地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再加之近年来锚地维护无资金投入,锚泊设施设备缺失,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这些问题将制约宜昌港过驳基地的发展。
转载作业与船舶待闸互相干扰存在安全隐患。目前转载作业浮吊全部设置在临江坪锚地,而临江坪锚地为船舶待闸锚地,转载作业船舶频繁穿越锚地,与待闸船舶间存在安全隐患,事故、险情时有发生。
启动船舶过驳基地的时间不易确定。受三峡水库175米蓄水影响,中游航道水位变化幅度较大,船舶过驳基地启动得太早,航运企业意见大,启动得太晚,浅区搁浅事故多发,近几年来是在枯水期航道维护水深2.9米时才启动转载基地,此时中游浅水道搁浅事故已发生多起,转载基地未最大限度地起到减少中游浅水道搁浅事故的作用。
船舶转载后的吃水标准难掌握。由于长江中游设标水深与航道实际水深存在差距,长江枯水期运行时间长,长江中游航道实际水深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如果将船舶吃水控制标准固定,吃水标准过低则船舶未充分发挥装载效率,吃水标准过高则不能保证船舶安全通过中游浅区,因而在何时、按何标准控制转载后的船舶吃水,现场控制比较困难。
转载后的船舶吃水进行条条核查较困难。为防止超吃水船舶进入中游浅水道,避免因签证时吃水把关不严而受到责任追究,海事部门对转载后的船舶吃水进行条条核查,但由于转载作业船舶较多,且分布在不同的水域、不同时间段,现场对转载后的船舶吃水进行条条核查困难较大。
水上安全监管建议
规划建设宜昌港货物转载中心(码头),将过驳作业转为以码头作业为主,尽量减少在临江坪锚地设置浮吊的数量,减少过驳作业对过闸船舶的干扰。
将临江坪锚地建设纳入葛洲坝三峡枢纽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靠船墩(囤)等系泊设施,设置界限标志,加强锚地维护;或者出台政策,解决锚地运转、维护、人员工资等费用问题。
设置具有对船舶动态及锚地秩序跟踪与提示、助航服务、水域有效利用与建议性指泊、水域分区管理与电子报警、安全信息提供以及应急组织指挥等功能的“锚地交通服务系统”。
尽快起草制定临江坪锚地管理办法,规范锚地船舶行为。
建议在葛洲坝下泄流量下降至8000立方米每秒时,启动转载基地,对进入中游浅水道的船舶吃水进行控制;同时,综合航道维护水深与实际水深,明确不同时期的船舶吃水控制标准。
规范对船舶过驳经营人的管理,建议对转载后的船舶吃水实行“基地核查、海事抽查”的原则,过驳转载作业经营人对过载船舶吃水负责,海事部门对各过驳作业点核实后的船舶吃水情况予以抽查,严肃处理不按规定减载的转载企业,以加强企业自律,减轻海事部门工作难度。
(作者单位:宜昌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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