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多方群体利益博弈的住区公共空间设计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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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润涛 李艳
摘要:本文主要从公共空间的概念以及其内容、功能、方法论及其作用与意义等方面进行论述,从多方群体利益角度方面着手,针对武汉市南湖某地块的实际,从城市规划专业角度提出具有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的住区公共空间设计的方法。
关键词:多方群体利益;居住小区;公共空间
Abstract:This article mainly from the concept of public space and its contents, functions, methodology and its meaning and function is discussed from the aspects of many aspects, the Angle of interest group in wuhan, from the nanhu plot urban planning perspective of economic, 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benefit of residential design method of public space.
Keywords:many residential groups interests,residential area,public space
中图分类号:TU984.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1)05-0096-02
1公共空间的界定
公共空间,狭义是指那些供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公共使用的室外空间。它包括街道、广场、居住区户外场地、公园、体育场地等。广义是指公共空间不仅仅只是个地理的概念,更重要的是进入空间的人们,以及展现在空间之上的广泛参与、交流与互动。这些活动大致包括公众自发的日常文化休闲活动,和自上而下的宏大政治集会。
本文研究对象是城市公共空间的一部分,即居住小区的公共空间。居住小区公共空间是培养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及社区意识,实现小区整合的重要因素,所以研究住区的公共空间显得尤为必要。
2多方群体利益博弈下居住公共空间的现状解读
2.1 多方利益群体涵义
一般而言,与商品房小区有关的权利主体主要有业主、开发商、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等几个基本的权利主体。这些权利主体,实质上也是一种利益主体,并相互间形成了复杂的利益关系。大致而言,至少表现为六对利益关系形式:业主与开发商、业委会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开发商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
2.2 多方群体利益博弈下居住空间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多方群体利益博弈下的居住空间,目前大部分居住小区公共空间的存在的问题有:
2.2.1 政府层面上体现在片面关注公共空间的安全性能,忽视合乎人性的住区空间
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片面关注公共空间的安全性能,如对消防、市政等有相关规定,而没有过多界定小区的环境要求,不能从合乎人性的角度考量小区的人性化休闲空间。
2.2.2 开发层面上体现在住区中心的商业开发过度,破坏居民间的联系与交往以及公共空间缺乏特征,私人空间过多
中心广场被道路孤立,与居民失去了紧密的联系,对于大型的社区,中心绿地沦为通用空间,缺乏交往空间或不支持交往行为是社区的通病。这种布局的弊端造成了居民面对公共空间的冷漠,而这种冷漠感与“无动于衷”必然会加速小区内外部环境质量的下降,很难产生真正的社区凝聚力。小区中的场所和土地划分太过明确,或公或私没有中间和灰色区域。私有化发展趋势使得多层次公共空间消失。
2.2.3 业主层面上体现在空间权利意识淡薄
精心设计的、高质量的公共空间可以促进丰富多彩的城市活动,各有特色的通畅的步行道和沿路的小憩之处鼓励着人们步行,进而促发社会和休闲性的活动,一起漫步还可以激发人们领略城市空间并欣赏周围景色的兴致。如果政府只关心建设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如果开发商可以堂而皇之地为了商业利润而牺牲业主的空间权利,如果公众不关心或根本没有渠道去争取自己的空间权利,等等,公共空间的建设都将是很难的。
2.3 小结
针对目前公共空间现状,作为群体多方,业主、开发商、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利益均衡的情况共同开发好住区的公共空间,政府应该着重建设民生工程,让百姓享受到更大的公共空间,提升休闲空间。开发商在保证利益的同时应该尊重公众的空间权利,业主应该提高空间权利意识,知晓并且珍惜自己的空间权利,也知道通过哪些平台和手段来抗争,只有这样,才能有更好的公共空间设计。
3多方群体利益博弈下居住公共空间设计在小区中的运用
公共空间在居住小区环境中表现的方面很多,针对目前公共空间的现状,如何能通过设计达到多方群体利益的平衡点?本文就目前现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设计探讨。
3.1小区公共空间入口空间
小区公共空间入口是城市住宅公共空间的门面,不仅仅是居住小区与城市内外联系的通路,更是展示住宅小区形象的窗口。良好的、清晰亮丽的小区入口设计,可以增强住宅小区的可识别性和交通的可达性。本设计采用了主题性构筑物并结合自然景观或人工景观进行设计,美化小区,美化了城市街道空间,同时提升小区的品味,符合群体利益诉求(图1)。
3.2院落空间
现代意义上的院落空间与传统民居的院落空间有了很大的不同,它已经不是一个家庭内部的空间,而是属于一个集合体的公共空间。但是传统民居院落的公共特质仍是值得借鉴的有效方式。院落空间(图2)相对于城市和整个居住区而言,是内部空间;相对于组团内的住宅而言,是外部空间,是住宅与外部空间之间的过渡空间。院落空间对于组团内的居民来说,具有较强的归属感和领域感,是邻里关系得以和谐的基础。院落空间功能具有含混多义性,它既是老人聊天下棋的场所,也是儿童嬉戏的地方。它也可以是人们集会、娱乐的场所,还是临时停车的地方。院落空间同时是重要的景观要素,人们透过窗外,最直接的景观就是院落景观。院落空间有比较明确的空间界定,但空间并不是闭合,而是一种有效的围合,空间是建筑的延伸,或作为前景,或作为衬托、或作为视觉焦点,每一个这样的限定开放空间是一个完整的实体,更是相邻的空间和构筑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该设计采用了不同的建筑空间组合形式,在传统的院落空间的基础上再创造,丰富了小区的空间界面,创造了更加多样的人性化空间,切合城市多样化、个性化发展的趋势,也符合群体利益的诉求。
3.3道路
城市居住小区道路是连接城市面域空间的线性空间,它不仅连接了城市的公园、广场及各个旅游景点,还是城市各个分区的重要联系通道,具有沟通、灾害疏散等功能(图3)。该设计采用了人车分流的模式,避免了大量私家车对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保证了居住小区的安全。公共空间设计强调将交通空间和生活空间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以枝状或环状道路伸入小区或住宅组群内,结合网格式、多样化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路系统,在空间形态特征上,枝状或环状道路设计时结合住宅楼的入口、停车位、廊道等,扩展出形态各异的院落空间,同时结合绿化、铺底划分空间并提供人的尺度等,作为满足多种功能的居住性公共空间。支路空间作为邻里交往、临时停车、及儿童和老人活动场地,增加了人的活动,而显得更富有活力。
3.4底层架空
底层架空是居住小区规划的常用方式。底层架空也是一种公共空间的设计思想。一方面架空的空间可以做多种用途,如停车场、居民的休闲场地、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及环境景观,该设计采用底层架空的模式,底层成了一个多用途的空间,底下不但可以停车而且人们可以在那下棋聊天,为居民提供了更多交往的机会。底层架空也可以将住宅设计与城市设计结合起来作一体化设计,起到联系城市交通、居民生活以及城市发展的纽带作用。政府通过容积率奖励政策鼓励开发商建设底层架空建筑,不但增大了土地集约利用,也增加了住区公共空间,为住户提供休闲娱乐的空间,符合群体利益诉求。
3.5小区公共空间中的植物规划
植物的种植会从小尺度上影响小区公共空间的层次。目前的绿化形式一般都是在两栋住宅楼之间栽种乔木,这使居住小区外部的空间形态十分单一。所以该设计在小区公共空间中的绿化设计中,树种搭配应多样化,采用乔木、灌木、草本、藤本等植物的搭配组合,在设计时尽可能做到立体群展现自然之美,并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用以欣赏树木的姿态,树木应孤植; 利用树木划分空间,引导视线可以列植;在游戏场地可以利用树木围合成独立的空间,并有隔噪音的作用;休息区域种植了满足遮阳隔音的树种等等,这种既提升小区品味,又极大体现了生态环保的做法自然受到各方喜爱。
3.6小区公共空间的层次设计
人站在水平方向来感知空间形态时通常会在视觉上形成近景、中景、远景的景深变化。在空间形态设计时重点就是要设计好中景,通过中景的设计使空间形成丰富的层次。本居住小区中心的小型雕塑在视觉中形成中景,在居住区里的雕塑应和儿童的活动联系起来,能够让儿童在上面爬、攀、滑等。水景作为中景,居住区里的水景不只是视觉享受,同样它还应该是可供儿童能亲近的小型水源(图4)。
4结语
住区公共空间设计体现城市公共空间的外延,体现了住区设计的宽容性和交往性。作为群体多方,必须在利益均衡的情况共同开发好住区的公共空间,政府应该着重建设民生工程,让百姓享受到更大的公共空间,提升休闲空间。开发商在保证利益的同时应该尊重公众的空间权利,业主知晓并且珍惜自己的空间权利,也知道通过哪些平台和手段来抗争,只有这样,才能有更好的公共空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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