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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现场施工技术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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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房屋建筑质量管理组织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并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的扩大内需,加大了对基础建设的投资,但是在建筑质量管理方面未必完善,大量事故都源于质量管理的不完善和失误,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是进一步提高建筑安全水平的关键。通过分析建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造价管理和安全等问题,坚强建筑管理的安全性,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字:建筑质量解决途径施工技术
  
  
  房屋建筑现场施工技术质量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一)建筑质量管理方面的不规范: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忽略了质量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持久性。安全生产制度无法真正落实,施工管理比较混乱。一些工地没有可靠的安全组织机构,对于突发状况不能有效快速的解决。工地的现场主管既是施工员又是技术员还是安全员,职位混乱。对于事故隐患的消除仍存在随意性和不彻底性,甚至存在重大危险源和不安全状态,安全生产没有切实根本的保障。
  (二)施工中对于建筑安全投入不足:在日常的建筑施工中,对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安全技术资料、安全意外伤害保险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较少。有些工地对安全生产的费用并没有按规定纳入工程概算成本,建设单位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施工单位安全费用无法按时投入,对于施工安全设施没有保障。
  (三)承包大量工程而导致效率低下:建筑施工企业不断包揽工程项目,一味的追求低成本高利润。致使施工企业压级压价的恶性竞争,而忽略了劳动者和建筑质量的安全。潜在存在一定的建筑安全隐患。
  (四)对建筑市场的监管不到位,监管体系有疏漏:一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行动不力,措施不到位,对应依法纳入监管的项目为实施有效监管,执法意思不强,履行职责不力,监管失控状况仍然十分严重,给了规避监管行为可乘之机,导致事故隐患大量存在,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五)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现行《建筑管理法》中关于建筑领域调整的范围和对象,特别是在有关建设管理和责任主体各方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许可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或有所缺失。还有一些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定已经明显落后,特别是缺乏强制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建筑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一)在建筑安全管理组织设立安全监管部门,选拨那些长期从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对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任务。成立施工领导小组和施工监管小组,依据工程具体建设项目的规模,负责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是公司的整个安全管理组织处于可控的状态,从人员配备到具体的施工措施加强建筑安全管理组织的安全性。
  (二)在施工的过程中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从施工员、监理员到工人的所有职责和任务,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坚决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健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各班组成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把安全生产隐患、监控危险源、以及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作为考核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的主要内容。从而把生产和安全管理统一起来,通过这一严密的管理体系来加强建筑安全管理组织的安全性。
  (三)针对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对于那些专业性较强危险较大的项目可以单独编制施工安全方案,对于这样的项目可以派专业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进行现场亲自施工和监管,对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环节和部位进行重点监控。并且制定详细的应急救援方案,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从而加强保证建筑的安全性。
  (四)建筑安全管理归根结底就是对人的管理,做好对人的管理关键在于增加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健康良好的安全生产范围,一个项目开工以后,安全牌和警示标语是必不可少的,时刻提醒工作人员遵章守纪。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从而使工作人员对建筑的安全管理知识做到心中有数。从而加强建筑安全管理组织的安全性。
  
  房屋建筑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的完善途径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从建筑本身的特点分析,劳动密集、流动性广,事故易发属于高危行业,而完工以后的建筑质量则决定了建筑将发生安全隐患的概率。所以提出以下具体措施来完善现有的建筑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一)落实建筑市场监管职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和理顺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依法应纳入监管的项目必须纳入监管,迅速彻底扭转拆除工程、城市规划区内私人建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各类开发区建设项目监管失控的局面。要把各项建设法规、政策文件及会议精神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一个企业、每一个施工现场和每一个岗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要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严格履行职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有关单位和责任者,要进行严格的追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严格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参与工程建设的安全行为:建筑单位应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按照规定对建设工程进行招标投标,选择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合理的施工项目。设计和监理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设计和监管,防止应不合理的设计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生产事故提出指导和改正意见。
  (三)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加强企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教育到位,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期机制。同时要对现场施工员和操作员及技术员进行安全教育知识培训,从而提高对建筑安全管理的意识。从施工企业到建筑企业,每个环节都要经过认真具体的计划,细化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来实施安全保障体系。以保障竣工后的建筑绝对安全。
  (四)建筑施工企业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大检查:施工企业要对所有的建筑项目进行自查自纠,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合理的防范措施。特别是对易发生事故安全管理漏洞进行重点检查。对于问题工程环节进行及时的跟进调查和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指标;对于违法违规的建筑项目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和处理,及时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重点失误进行跟踪监管,直到彻底消除为止。检查结束后,要进行认真的总结,对于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建筑项目进行褒奖,对安全工作做的不到位和有所欠缺的建筑项目进行适当的批评和处罚。
  
  四、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建筑施工企业永恒的追求,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和有效应对安全生产所带来的挑战和要求。从施工现场到完工质量都要进行严格的监管,保证建筑的绝对安全,同时积极探索建筑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努力提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通过一系列的完善途径落实和实施在安全生产中各项要求和规范,预防和治理建筑生产中遇到的伤亡事故,保障建设者和使用者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保障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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