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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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水利工程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其在整个农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作者针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早日发挥应有的效益。
关键词:水利工程工程施工施工监理
水利工程是公益性工程,其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实施是在国家计划控制下进行的。为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变得尤为重要。据调查,我国在水利工程中施行监理制度,最早是在1982年,现如今如何坚持和完善建设监理制,使监理事业健康发展,并进一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已成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监理企业需要不断探索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行业面临的问题
1.1部分业主擅权,监理单位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调查显示,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工作主要是“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然而部分业主单位仅仅是为了完善手续而聘用监理,但不真正按照合同要求给监理放权,致使现场监理无法放开手脚行使权力。有些业主部分放权,对于应该由总监签字方能支付工程费用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变为由业主要领导人直接签字即可。这样导致工程进度与付款脱节,致使部分工程尚未完工而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已全额支付,给工程建设的严格管理埋下了极大的隐患。
1.2部分业主单位对监理制度不认同
在计划经济时期及市场经济早期,业主处在水利工程权力结构的顶端,当国家引进监理制度后,对业主拥有的权力进行了新的分配,其中一部分权力改由监理企业掌控,业主对原拥有权力重新分配后的不适感,在一定时期内很难消失,基于这种思想基础,多数业主对监理制度的不认同在现阶段监理工作中是一种正常表现。再者多数业主是从当初的指挥部演变过来的,原本就拥有比较完备的技术管理人员结构体系,如果在工程中不安排一定的工作人员,大量在职人员将面临无事可做的状态,因此业主单位对监理制度的不认同具有一定的人员基础。部分业主单位对监理制度不认同,从而使权力分配不彻底,无法形成系统连贯的管理制度,使工程质量在制度上得不到保证。
1.3部分业主对监理单位依赖性过强
监理往往越权行事,或者协调不力,导致工期滞后。有些业主单位缺乏施工经验或者人手不足,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委托了监理单位,就对施工过程不闻不问,而由监理单位直接操盘。这样一方面导致现场监理人员权力过大,无所约束行事,给工程管理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另一方面因为监理单位毕竟是一个中介机构,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无法替代业主进行用地协调等一些事项,往往会协调不力或不到位,这样会导致工期延误,增加工程费用等不良影响。
1.4监理企业人员总数的 “虚胀”
我国目前存在一个不正常的市场,即 “证件挂靠市场” 。这个市场的存在一方面源于企业取得资质等级的刚性需求,例如,获得监理甲级专业资质需要各种注册工程师不少于25人,没有这些注册人员,就不能成为甲级监理企业;另一方面源于执业资格证书报名考试制度的不完善和注册管理制度执行不彻底,很多并不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轻易获得考试资格并注册成功,从而使监理企业注册人员满足甚至多于相应资质等级要求,而没有完成具体工作的合适人员。监理制度引进我国时,执业资格是评审确定的,很多水利行业的管理人员很容易就获得了执业资格,这一批人员多数只注册而不参加具体监理工作。这样就造成了监理企业人员总数的 “虚胀”,而 “虚胀” 使没有实力的监理公司具有高级资质外壳,得以参加更多工程的监理投标,从而加剧市场竞争;此外公司业务量增长过快,无力安排高水平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致使工作质量得不到保证
1.5高水平监理人员的缺失与流失
由于高水平人才的希缺性和流动性是目前监理行业的缺陷。目前,内地监理人员的来源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大中专业院校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毕业生;二是水利工程单位离退体人员;三是真正参加执业考试并热爱监理行业人士。前两类人员具备一定的监理工作水平,第三类人员通常具有较高水平。但所占比例不高,对监理水平总体影响不大。监理行业工资普遍偏低,内地更低,对高水平人才没有吸引力,且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之间签定劳动合同的不多,相互之间约束力不强,所以第三类人员流动性很强,内地监理企业很难留下这类员。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把监理公司当成培训基地,能力提升之后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逐渐成为一种趋势。部分内地监理行业不愿意或没有能力留住人才。没有人才,行业健康发展就失去了根基。
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解决对策
2.1明确认识监理在施工过程中的作用
通常而言,监理作为中介方,在施工过程中可以在甲方委托下控制工程质量、督促工程进度、控制资金、进行合同管理和资料数据的管理,同时协调业主与施工方之间的关系,监理的参与可以让业主从繁琐的日常业务中解脱出来,从而更有精力来完成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及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同时监理正常作用的发挥,可以通过各种监理手段,更有可能保证工程质量,同时保证工期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的按期支付。
2.2监理行业监督制度要不断完善并认真执行
监理企业是个矛盾组合体,在利益和代价间作平衡,当对监理企业监督有力,监理企业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监督制度执行应该具体化、 细节化,首先要保证到各个施工现场检查的频度,确保监督制度的威慑力和延续性,使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处在制度压力中;其次对无证上岗或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师不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措施,约束监理企业安排注册监理工程师工作,减少非注册人员和挂证人员的存在空间,对不合格执业人员再教育或清理出监理行业,保证注册人员的重要性和声誉,树立监理行业的形象,为监理市场的正常发育提供人才保证;再次,对监理企业整治制度要保持连续性,通过资质升降等一系列手段使监理企业保持适度的危机感,严格的违规代价使监理企业不得不聘用高水平的监理工程师承担相应的工作,从而在人力资源上保证了项目质量;最后确定严格而合理的责任制度和监理人员水平评比制度,使监理人员水平提高能够得到相应的报酬和声誉。监督机构还充分发挥举报制度的作用,使得不正常行为被规范、 监督、 举报、 打击、 暴光,并通过一系列行动树立严格公正的形象,使社会相信监督机构的权威性。
2.3施工企业要正确对待监理问题
虽然监理与被监理者是对矛盾,但是这种矛盾并不是对立的,被监单位只有在监理单位的正确监督和督促下,才能够更好地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得到完全保证,同时监理的参与督促了工程进度,协调了参建各方的关系,对工程参建各方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2.4监理市场的发展需要多方面的力量
首先投资额度的高低是很重要因素,当工程立项时有足够的资金并能够及时到位,业主方就不会千方百计的减少实际施工项目的资金,施工企业也就没有必要挖空心思减少支出,监理人员的监理措施也就能具体落实,业主方、 施工方、 监理方的关系就会由偏重于对立转化为偏重于统一。其次法律制度等的执行力度应加大,作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让业主安心于本职工作,不再为了小利安排人员参与施工;让施工企业不敢挖空心思偷工减料,违犯作业规章制度,冒险蛮干;让监理企业不再是投标企业;让扰乱监理市场的 “投标前作工作中标”、“关系户中标”、“围标中标” 现象得到打击,净化监理市场;让“证件挂靠者”没有生存的土壤。
三、结束语
总之,监理行业是整个建筑市场的一个环节,工程监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针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问题,参建各单位都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只有思想上高度重视了,才能在实际行动中更好地执行,同时社会各界及行业内部也要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制度高度关注,这样,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早日发挥应有的效益。
参考文献
[1]李开运.建设项目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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