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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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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每年投资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达十几亿平方米,一旦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会直接影响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因而,建设工程质量越来越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热点。
  关键字:工程质量 质量监督 项目管理 
   工程质量体系是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结构组织、程序过程与资源。建设项目的综合性,工程技术的学科以及工程建设协作关系的复杂性,增加了工程质量体系的难度。这就要求以保证和提高建设项目的质量为目标,运用系统工程学原理的方法,设置统一协调的组织结构,把建设项目各环节的质量管理职能按照科学的原则严密地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明确任务、职责、权限、相互协调合作、互相促进与监督的工程质量管理有机整体,使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认证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并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在工程实务中,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从现场实体质量拓展到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工程中的质量往往是由多个主体的违约行为共同引起的,应重点监督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责任是否落实,把责任与法律、权益相结合,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为重点,强化政府监督,严格执法,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制定合理的监督方案,对责任和义务、相关的程序和监督提出要求,以法律的形式进行明确。
  一、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质量责任。
   (一)、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是建设市场活动中重要主体之一。建设单位控制着建设工程全部投资,并且是该投资行为的最大受益者。在我国建设市场全面处于买方市场的条件下,建设单位不仅具有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的主动权,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控制权,还具有拒绝支付雇佣款项的权利,因此建设单位相对其他建设主体享有充分的权利,它的优势地位相当突出。 享有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对于建设单位应该落实何种责任呢?根据国际惯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单位可以自行负责管理建设行为,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其他机构代为管理。也就是说,建设单位在遵守国家建设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前提下具有管理建设行为的绝对自主权,同时也应该承担因管理行为失误或不当所导致的质量损失和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
  (二)、 承建单位
   建筑企业要完成承接的工程任务,取得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必须走质量效益型道路,贯彻以质量为中心、效益为目的的“质量兴业”计划。承接工程时,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规模,选好与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的施工管理人员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项目经理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意识强,项目班子工作齐心协力,预定的质量目标就完成得好,就会创出优质工程。要提高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施工,有一套工程质量的控制办法,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做好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检验,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企业除制定方针目标以外,还必须紧紧围绕工程项目制定一系列的措施,重点监督施工现场的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具备持续改进功能。施工质量对进度和经济效益及承包人的信誉有直接影响?,项目是企业创建名牌工程,实现优质工程计划的归宿。
  (三)、 监理单位
   要在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的基础上,整合现有质量安全监督力量,明确监理方的监理职责、监理规划、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承包人施工的每道工序,都需要经监理公司现场工程师签定认可,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重点监督施工企业各有关人员质量责任是否履行,发现违法违规,不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有关人员,要坚决予以处罚。
   (四)、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经过资质审查具有从事工程设计的特许权,通过设计招投标又获得了一个建设工程的设计权和获利权,同时设计单位也必然要承担工程设计的质量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的方案设计获得规划部门的审批后,设计单位开始工程技术设计任务。设计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的总体要求及地质勘察报告,对工程进行全面策划、构思、设计和描绘,最终形成设计说明书和图纸等设计文件。设计文件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标准性文件,也是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的重要依据,因此设计文件的质量决定了建设工程的“先天”质量。数据统计显示,由设计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在质量事故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因此,规范设计单位的设计行为,提高设计质量已经成为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要求设计单位严格遵守国家规范和标准之外,加重设计单位因设计失误而导致的工程质量损失和事故的经济赔偿责任。过轻的设计质量赔偿责任容易使设计单位产生了懈怠心理,设计单位有效投入不足,缺乏应有的细心与耐心,最终酿成质量缺陷。
  二、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途径
   (一)各级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建筑市场管理力度,依法治理工程质量。虽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规已经制订不少和实行,但这些法规还缺乏威慑力,一些严重质量事故责任者未能受到应有的查处。随着《建筑法》的颁布实施,这一现状将得到改变。因此必须积极持久宣传贯彻《建筑法》,严格依法治建,重点要把各乡镇、各私营企业的建设项目纳入到法制化、程序化管理轨道;坚决查处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施工报建、无委托质量监督的工程项目;严厉查处质量事故责任者。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活动各方真正重视工程质量,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切实强化企业管理,重点是加强企业的资质管理,必须坚决制止无资质施工队和低资质施工企业与较高资质施工企业之间乱挂乱靠的现象。要切实推行工程总承包制。总包单位必须对工程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杜绝包而不管和管而不力、管而不严的现象。
   (三)施工企业必须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加强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管理人员、各工种作业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树立创优意识和为用户着想的思想,严格管理,精心施工,坚决消除工程质量通病。
   (四)必须有效控制建设单位行为,禁止不合理压价和垫资或变相垫资施工,禁止肢解工程和层层转包工程:禁止以速度压质量的行为。
   (五)加强材料检测工作,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要严格实行质量双控,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测合格报告单,要实行建设单位监理有见证的材料送检制度,要加强现场抽查制度。
   (六)加强图纸会审制度,要提高工程方案会审和施工图纸会审质量,把工程质量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未进行图纸会审先开工的行为,同时也要防止图纸会审走过场的现象。
   (七)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施工过程监理。要提高质量监督的覆盖率,必须把建筑工程项目都纳入政府质量监督范围。通过监督检查推动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从而全面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总之,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业的壮大,只有坚持依法建设,改善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加强施工管理力度,才能使建筑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保障,从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陆庆.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现状与对策[J].山西建筑,2007(7)
   [2]廖品槐.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8.
  [3]张亚娥.工程质量的控制与管理[ J].延安大学学报, 2005,(12)
   [4]谢坚勋. 浅谈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接轨[J ] . 建设监理,200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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