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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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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几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城管执法的方式也多种多样:委托执法、专业执法等等,都为城市的繁荣和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随着城市化的速度日益加快,越来越多的城市问题开始凸显出来。目前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如下问题:
  一、职责不清,相互扯皮,城市管理任务很难完成。
  我国的城市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机构在国家是建设部,到省里是建委,而在地方,则分成城管、规划、园林、市政、房管等若干个职能部门。除此在具体操作中,涉及到城市管理工作的还有公安、工商等其它系统的主管部门。由此看来,从国家、省到地方上,城市管理涉及的部门也越来越多,职责交叉也越来越不清,相互扯皮也就不足为奇。由于市容环境管理职责仅是这些职能部门职责的一部分,往往因忙于"主业",使市容环境管理摆不上位置,另一方面,如:流动摊点的整治,工商、市政、卫生、公安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都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但面对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大家都能说出不管的理由来,最终谁也不愿管,形成城管孤军作战,使流动摊点问题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因此,在执法中这些职能部门的队伍往往是"有利互相争"、"无利互相推"、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无利不干,城市管理的问题也就无法根本解决。
  二、重复执罚,多头收费,群众合法利益难维护。
  由于城市管理涉及的部门众多,而各部门又拥有单独的执法队伍,造成了我国大部分城市还存在执法队伍众多,经费不足等问题。按隶属关系不同, 其中有的队伍以收费和罚款维持生计,产生了不正常的利益驱动,经常出现重复执法、以收代管、只罚不管等现象。如:在我市路宽段公费医疗医院门口占道摆设的摊点,市政收占道费、工商收工商管理费、公安收治安费等,以及区、办事处等部门均向他们收取30元、50元、里面不输入任何字符100元、200元不等的费用,有的给罚款票据,有的甚至不给票据。而多头执法、重复执罚、重复暂扣物品,也极大地损害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同时,多支队伍执法也不利于监督,一旦出现越权执法、处罚错误、违规违纪的事件,市民也分不清是哪一支城管监察队伍,市民也投诉无门。即使有举报到市城管委的,却无法提供具体的城管队伍名称、执法队员姓名、胸牌号,也给我们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带来很大不便。正是因为多头收费的存在,一些交过"费用"的摊主认为自己变成了"合法"的摊点,正大光明地占道经营,既影响了市容,造成市容环境脏乱差,而且也损害了城市中大多数人的权益,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
  三、体制不顺,政府工作措施难落实。
  为了加强市容管理,各地在市容管理方面实行了集中领导、统一规划、条块结合、分区实施的原则。城市管理的基础是区街。市城管委是政府职能部门,但具体管理机构都在区政府的城管办和街道办事处的城管股。传统的城市管理体制有两大问题:一是城市管理"条条"指挥不动"块块",因为"块块"的人、财、物都在区街政府,这样就弱化了"条条"垂直领导的作用,导致政令不通。二是"块块"管理的"无矩性",当前部分区、街政府大都把城管部门当成"钱口袋",使城管工作变了调,甚至出了轨,本该去清理马路违章摊点的城管队员却对他们收费"放水养鱼",根本不考虑违法行为的存在,只要能罚来钱就行,纵容了违法现象的滋生。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我国大部分城市出现了条条与块块不能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不利局面,政府的一条政令一道措施、往往需要开几个甚至十几个协调会,才能得到落实和执行。可以说,管理体制的不顺,直接导致了政令不通,政府的工作措施难以落实。
  四、执法素质低下,政府形象难树立。
  现代化的城市管理需要高素质的城管监察队伍。但目前,一些区、街办事处城管组织对队员只使用不管理,不注重加强对队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不注重队员思想素质、业务水平的提高。由于市城管委对非直属城管监察队伍无人、财、物的管理权,制定的一些教育、培训计划难以切实落到实处,队员缺乏统一、有效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执法水平培训,导致非直属城管监察队伍队员素质难以提高,影响了城管监察队伍整体形象的提高。势必造成当事人互相熟识,吃、拿、卡、要现象十分突出,甚至有个别城管监察队员成为违章者的保护伞,导致了违章当事人对正常的执法管理不理解、不服从,摊主和市民都无所适从,辱骂城管执法人员,埋怨政府,不但破坏了城管监察队伍的形象,政府的威信也难以树立。
  因此,必须建立综合执法机关与各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科学、 有效的沟通运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使综合执法机关和各 业务主管部门各司其职,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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